幼儿园古诗教学中的审美教育
2025年10月13日
(三)幼儿园古诗教学中的审美教育
我国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明确指出了审美教育是幼儿园开展五大领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根据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由于他们注意力易分散,思维较为跳跃,仅要求幼儿获得初步情感体验,感受古诗的优美。由此可见,审美在语言学习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和意义。古诗作为语言教育中不可或缺的教育资源,具有篇幅短小精悍的特点,可想而知古人对每个字的运用都是经过深思熟虑,多加揣摩的,因此,古诗具有极高审美价值。但是在当前幼儿园语言活动中,教育者往往代替幼儿进行审美,忽视幼儿的个体存在独立性。在幼儿园开展古诗教学活动中,很多幼儿教师应避免以下误区:
第一,教师只让幼儿“鹦鹉学舌”朗诵古诗;
第二,把古诗学习的重点放在字词的释义上,使古诗欣赏变得枯燥乏味;
第三,教师和家长强迫幼儿进行机械性的记忆和背诵大量的古诗词。同时,教师忽视幼儿在古诗审美教育中的个体差异,无视幼儿的审美倾向和审美体验,将自己的审美感受强加在幼儿身上,本末倒置。由此,笔者希望通过本研究,制定合理的古诗审美教育目标,通过基于古诗开展审美教育的实践探索,使教师在开展古诗教学活动中注重审美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