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紧急处理的原则

一、意外伤害紧急处理的原则

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医生还未赶到现场时,需要进行紧急处理,其处理的原则是:挽救生命,防止残疾,减少痛苦。

(一)挽救生命

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首先要关注受伤学前儿童的呼吸、心跳是否正常。呼吸和心跳是最重要的生命体征。在常温下呼吸、心跳若完全停止4分钟以上生命就有危险;超过10分钟则很难起死回生。所以,当受伤学前儿童呼吸、心跳发生严重障碍时,必须立即采取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相结合的急救措施,同时联系急救中心,抓住最初的几分钟时间,帮助受伤的学前儿童恢复呼吸、心跳,维持其血液循环。

(二)减少痛苦

各种烧伤、骨折会带来剧烈疼痛,甚至出现疼痛性休克。因此,在处理包扎、固定、搬运时,动作要轻柔,位置要适当,语言要温和,必要时可采用镇痛药。

(三)预防并发症

抢救时要尽量预防和减少并发症的出现,如伤口感染的问题,骨折时减少移动体位,防止韧带和血管的再损伤。处理不当,将带来终身不幸。如学前儿童发生严重摔伤,有可能造成腰椎骨折,施救时就不能用绳索、帆布等担架搬运患儿,也不能抱或背患儿,这样会损伤脊髓,造成其终身残疾。而这种不幸是完全可以通过采用恰当的急救措施避免的。如发生上述摔伤,一定要用门板之类的木板担架转运患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