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川护熙政权

一、 细川护熙政权

在东京都议会选举的投票日,社会党、公明党、民社党、社民联等四个原有在野党以及新生党举行党首会谈,约定为建立非自民党政权在大选中合作。对此,日本新党和先驱新党以“时间尚早”为由委婉拒绝。大选结束后,在众议院511个总议席中,自民党最后达到236席,社会党、新生党、公明党、民社党、社民联共208席。虽然日本新党和先驱新党相加只有52席,但成为组织政权的关键议席。两党不仅组成在国会内统一行动的会派,而且发表了关于建立政治改革政权的基本政策。

7月29日,社会党、新生党、公明党、日本新党、民社党、先驱新党、社民联、民主改革联合等七党一派举行党首会议,约定在8月5日召集的特别国会举行指名选举首相时统一投票细川护熙,同时达成“关于建立联合政权的确认事项”,即年内通过以选举制度改革等为内容的根本性政治改革相关法案;在外交防卫政策上延续过去的方针,同时创造得到国际信赖的国家;以自由主义经济为基础,谋求国际协调,努力提高和稳定国民生活;在反省过去战争的基础上,为世界及亚洲的和平与发展提供合作;协商面临的重要政策课题,努力创造具有活力的福利社会。 (17)

1993年8月6日,在众议院议长选举中,社会党前委员长土井多贺子当选,日本宪政史上首次出现女性议长,自民党河本派的鲸冈兵辅当选为副议长。在指名选举首相中,细川护熙以262张选票当选,自民党总裁河野洋平获得224张选票。9日,非自民党、非日本共产党的细川护熙八党派政权成立,其中新生党代表羽田担任副首相兼外务大臣,先驱新党代表武村正义担任官房长官,社会党委员长山花贞夫担任政治改革担当大臣,另外任命两位民间人士以及三位女性担任内阁职务等。在10日会见记者时,细川首相明确表示“以最大限度的努力年内通过政治改革相关法案”,同时强调“太平洋战争是侵略战争”。每日新闻社随后进行的舆论调查表明,内阁支持率达到创纪录的75%,不支持率仅为9%。 (18)

细川首相出身名门望族,家族历史可追溯到战国时代的地方诸侯,其外祖父是战时三任首相的近卫文麿,举止行为一副贵族姿态,善于在公众场合亮相。例如在记者招待会用原珠笔指名提问者,视察受灾地区仍然身穿西装,在亚太经济合作会议上肩披围巾等,从而获得舆论的支持。但他在政策形成过程中不太重视协调工作,联合政权成员时常出现相互矛盾的言论。例如细川首相表示“坚持日美安保条约”,但社会党出身的上原康助国土厅长官在国会回答质询时认为“冷战后应修改日美安保体制”;另外社会党、公明党、民社党强烈要求减免所得税,但细川首相表示“难以实施以赤字国债为财源的减税”。 (19)

金丸信被捕后,检察机关从其在山梨县家乡的住宅中搜出价值68亿日元的现金、证券以及黄金,偷漏税总额达10多亿日元,综合建筑公司在公共事业投标中向国会议员、县知事、市长等政治家行贿的“综合建筑公司行贿案”曝光。除金丸信外,涉嫌此案的还有小泽一郎、三塚博、竹下登、渡边美智雄、中村喜四郎等国会议员。中村因拒绝检察机关的传唤而被捕,另外宫城县知事、茨城县知事、仙台市长以及多名大型综合建筑公司的社长、副社长也被捕。该案件进一步推动了要求政治改革的社会舆论。

第128届临时国会在9月17日召集,细川内阁在同一天向国会提出政治改革相关四法案。其主要内容包括实施小选区比例代表区并立制,在众议院500个议席中,小选区250个,以全日本为单位的比例代表区250个;企业等团体的政治捐款仅限于政党或政治资金团体,五年后加以修改;实施政府提供平均每位国民335日元、总额为415亿日元的政党补助金等。 (20)

为取得自民党对法案的赞成,细川首相会见河野洋平总裁,表示将小选区议员增加到274个,比例代表区的议员减少到226个,但遭到拒绝。其后众议院政治改革调查特别委员会按照细川首相提出的设想修改相关法案,众议院全体会议在11月18日以270票赞成、226票反对的结果通过政治改革相关四法案。尽管在9月20日的社会党委员长选举中,赞成政治改革法案的村山富市当选,当选为书记长的久保亘也持赞成态度,但社会党仍然有7名议员投票反对或缺席,并因此受到处分,自民党内也有13名造反者受到处分。

在1994年1月21日的参议院全体会议上,由于社会党出现17人反对、3人缺席的情况,政治改革相关四法案以118票赞成、130票反对遭到否决。紧急设置的两院协议会未能达成妥协,1月28日,细川首相与河野总裁再次举行首脑会谈并做出让步,禁止企业或团体向政治家个人提供政治资金的规定改为在五年之内可以向一个政治资金团体提供政治资金,将小选区议员改为300名、比例代表区改为200名,将全日本划分为11个比例代表区等。在临时国会的最后一天即1月29日,国会两院通过了政治改革四法案。

政治改革四法案分别是《公职选举法修正案》《政治资金限制法修正案》《政党助成法案》以及《众议院议员选区划分审议会设置法案》。《公职选举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为:在众议院议员选举中实施小选区比例代表区并立制;众议院议员定额为500名,其中300名来自小选区,200名来自比例代表区;将全日本划为300个小选区和11个比例代表区。小选区选举一名议员,比例代表区选举数量不等的复数议员;小选区的候选人应由“拥有5名以上国会议员”或“在最近一次国政选举中得票率为2%以上”的政党或政治团体提名,未具备上述条件的候选人可以个人名义参加竞选;在比例代表区方面,提出候选人名簿的组织除符合上述条件的政党或政治团体外,在该比例代表区内拥有议员定额20%以上候选人的政党或其他政治团体亦可提出候选人名簿。在小选区和比例代表区可以重复推荐同一个候选人,但在小选区提出候选人的政党或其他政治团体方能在包含该小选区在内的比例代表区重复推荐同一个候选人;投票方式为记号式两票制,即选民同时投两张选票,一张投给小选区某个候选人,另外一张投给比例代表区某个政党。选票上分别印有候选人或政党的名字,画圈即可;在小选区获得有效选票最多者当选,但必须获得有效选票总数的六分之一以上;被重复推荐者的候选人若同时当选,则以小选区为先;比例代表区以选区为单位提交候选人名簿,以选区为单位计算选票,确定各党的议席数额,按候选人名簿的顺序决定当选者;重复推荐的候选人若在小选区落选但得票率较高,可在比例代表区不受名簿顺序限制,排在其他得票率低者之前当选;如果违反《公职选举法》,候选人亲属及其直接责任者、候选人秘书和竞选活动组织者均为连坐对象,候选人本人的当选无效,且5年内不得参加竞选;罚款也从过去的5万—30万日元提高到20万—100万日元。

《政治资金限制法修正案》的内容主要有:政治资金的筹措以政党为中心进行,企业或其他社会团体通过政治家指定的政治资金管理团体向政治家提供政治资金仅限于未来五年,而且每年不得超过50万元,其后只能向政党提供政治资金。该法案实施五年后对企业或其他社会团体提供政治资金的方式将作新的规定;明确区分公职候选人资金的公私用途,除有关竞选活动外,不得接受与“金权政治”有关的捐款,并指定一个政治资金管理团体处理其接受的政治资金,同时废除原有的指定团体及基本金制度;为确保政治资金的透明度,对政治团体捐款数额的限制由现行的每年100万日元以上降低到5万日元以上;另外向政党的捐款数额从现行的每年1万日元以上改为5万日元以上,但为筹措政治资金而举行的宴会却从现行的每次收入100万日元以上降低到20万日元以上;个人向政党提供资金的总额一年为1000万日元以下,企业或团体按照其资本额每年为750万—1亿日元之间。个人向政治家或政治团体提供的政治资金总数不得超过1000万日元,单项捐款限额为150万日元;企业或团体捐款总额每年为375万—5000万日元之间,单项限额为50万日元。个人向政党提供的政治资金,在税收方面新设税额扣除制度,可与现行的收入扣除制度选择使用;一旦违反政治资金限制法,其罚款数额为现行罚款数额的2.5倍以上。除直接违反法律者外,对所属企业或团体亦给予处罚。另外,对违反政治资金限制法者停止其公民权。

《政党助成法案》的主要内容是:接受政府补助金的政党为“拥有5名以上国会议员的政治团体”或“拥有国会众参两院议员且在最近一次大选、参议院议员最近一次通常选举或前一次通常选举中得票率为2%以上”的政治团体。各政党申请政府补助金时,须在当年1月1日向自治大臣提交资格报告,举行大选或参议院通常选举时也要提交资格报告;向政党提供的补助金总额按照最近一次国情调查统计的人口总数,以每人250日元计算。每个政党应得的补助金数额按照每年1月1日该党所属议员数额以及国家级选举中的得票数算定。当年若有大选或通常选举时,届时将重新计算。各政党应得的补助金数额以不超过前一年底该党总收入的三分之二为上限;各政党财务负责人须备账本,记录政党补助金的支出情况,每年12月31日将其做成报告书提交自治大臣。另外各政党财务负责人在公开其报告书主要内容的同时,须将有关资料保留5年,任何人有权查阅这些资料;如果政党发生分裂或合并,将按照分裂或合并后的状况支付政党补助金;如果冒领补助金或未提交报告书,将停止向该党交付补助金,并追回已领取的补助金。 (21)

在国会通过政治改革相关四法案后,细川首相准备进行税制改革。为刺激经济恢复景气需要大幅度地减免所得税和居民税,同时为保障财源需要增加收入。在小泽一郎和大藏省官僚的协商下,细川首相在3日清晨会见记者突然宣布在减税6万亿日元的同时,在1997年4月废除消费税,而是实施税率为7%的国民福利税。但其计划既没有经过政府税制调查会的讨论,也没有征求执政伙伴的意见,不仅引起社会舆论的不满,社会党与先驱新党表示强烈的反对。在2月4日召开的联合执政党代表者会议上,因武村正义官房长官的反对,细川首相被迫撤回国民福利税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