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对孕中晚期胎儿进行超声分级检查

77.为什么要对孕中晚期胎儿进行超声分级检查

胎儿在每个阶段的形态特征并不完全相同,各阶段的观察重点也是不一样的。有时,我们只需要测量胎儿大小,有时则需要观察胎儿结构。各级医生的能力也有所不同,有的仅仅擅长常规胎情监测,有的还能做“大排畸”。胎儿超声检查究竟怎样管理会更合理一些呢?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组织相关专家经过两年多的讨论,于2012年颁布了《产前超声检查指南》,提出结合胎儿生长特点与我国实际情况,对孕中晚期胎儿实行分级检查。

孕中晚期胎儿超声检查具体分为4级(Ⅰ到Ⅳ级):Ⅰ级为一般产前超声检查,主要进行胎儿主要生长参数的检查;Ⅱ级为常规产前超声检查,初步筛查六大类畸形,包括无脑儿、严重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严重胸腹壁缺损伴内脏外翻、单腔心、致死性软骨发育不良;Ⅲ级为系统产前超声检查,对胎儿全身主要结构进行系统筛查,排除重大畸形。 Ⅰ到Ⅲ级超声检查发现或疑诊胎儿异常、有胎儿异常的高危因素、母体血生化检验异常等,均应请专家进行针对性产前超声检查(Ⅳ级),例如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等。

孕中晚期胎儿超声分级检查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超声医师来完成,其中,从事Ⅲ级产前超声检查的医师还需要接受过产前超声诊断系统培训。

值得一提的是,为保证各级胎儿超声的检查质量,我们还制定了相应的质控体系,包括医师定期考核、患者知情同意、操作规程、留图制度,以及对超声报告及留图的抽查评价制度。

(周毓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