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胶园的恢复
海南树胶树的种植,远在1911年就已开始,到1934年,据统计已有94个大小不等的树胶园,树的数目也达到25万株左右,分布在定安、乐会、儋县、万宁、琼东、琼山、文昌等地,以定安、乐会、儋县为最多,儋县和定安多采资本主义的公司方式经营,年产约4000余担,资本约28.5万元。日本占领海南后,曾大力扩展,培养树苗,修筑连接各树胶园的公路,到日寇投降时为止,树胶园的面积已大为增加,树数达45万株到60万株左右。
日寇投降后,在国民党统治的五年中,农场的几万株幼树没有分栽,现在老得再也不能分栽了,树胶园里野木丛生,长得快要和树胶树一样高,2/3以上的树胶园已经荒芜,园主不堪蒋军的压榨,逃亡的不少。
最近,由于南洋的胶价大涨(据说是130元银洋一担),海南的树胶也在半个月之内由25元一担涨到80多元一担,少数园主开始在可能收割的地方进行收割。但这种收割不是建设性的生产,只是临时抓一把的、带着浓厚破坏性的生产;还有的园主不了解人民政府的政策,不肯投资恢复。因此,人民政府正设法解决以下的几个问题:
第一,产权问题。(一)凡过去系敌伪和官僚资本、恶霸经营的树胶园一律收归公有。(二)凡过去由私人(无论是华侨或地主经营的树胶园)经营者,政府承认其产权,并协助其发展。(三)所有园主应立即向当地政府登记,恢复生产,限期将野树砍完,过期业主仍未归来者,即行代管。
第二,恢复和发展树胶园的经费问题。(一)园主确实无力投资恢复树胶园者,可向当地政府申请登记,要求银行投资或抵押贷款,或采取合同方式借款,按期交货。(二)银行的投资、抵押、贷款,或借款,应保证用在投资树胶事业上,不得转用他途,由政府负责监督,贷款的利息应低。
第三,苗圃问题。应立即恢复、整理苗圃,并有计划地大量繁殖、培育树苗。
第四,树胶的收购问题。为了保证(或补充)工业原料的不足,贸易机关应组织收购或统制,以刺激树胶的发展,减少外汇的输出,价格应比南洋高,至少不低于南洋的价格,总之,要使业主有利可图,比种其他东西的收入要多。
第五,私人愿投资树胶事业者,其有个别困难不能解决时,可呈报政府,尽量设法帮助解决。
海南岛的树胶园在目前看来还不很大,树的数目还不多,还不能在树胶工业的原料供给上起着决定的作用,但其发展前途是很大的。因为海南岛可以种植胶树的土地面积很大,凡能种菠萝、槟榔、椰子的土地都可种胶树,只要很好加以研究,全岛都可产胶,可能成为全国树胶原料的供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