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泛化的纪录片

一、走向泛化的纪录片

这是一个纪录片被泛化的时代。本书所谓的纪录片是一个相对泛化和广义的概念,既包括典型的纪实风格电视片,也包括强调表现和主观创意的真实题材作品,甚至涵盖部分运用虚构策略的纪实节目,在融媒体环境下,还包括大量纪实性的视频短片。从2017年开始,央视纪录频道的节目生产模式中片长规格从原来的50分钟、25分钟两种,正式增加了5分钟左右的短视频与90分钟的纪录电影两种。与此同时,一系列适合移动端观看的“微纪录”“短视频”,如《如果国宝会说话》《中国字》《中国微名片》等纷纷出炉,一些热门IP的相关微纪录片也成为网生纪录片的热门品类。可以说,“典型的纪录片已经失去统治地位,让位给了比它新的节目形态,但是记录的表现方式如同电视的基因一样,在所有电视节目中携带着”[1]

历史上,纪录片有其特定的所指,也存在一个与之相关的概念——专题片。专题片的称谓最早见于中央电视台。1975年央视社教部推出了几个专栏,将专栏里播放的片子称为专题片。专题片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名词。在国外,类似片种和节目类型几乎被统称为纪录片(Documentary)。专题片与纪录片的关系,一度是国内学术界争论的焦点。针对人们认知的混乱情况,理论界逐渐意识到问题出在“专题片”这个概念本身。经过20世纪90年代的几次学术研讨,在后来推出的《中国电视专题节目分类条目》中,不再使用“专题片”这一名称,而是明确提出:纪录片是电视专题节目的一部分,被涵盖于其中的报道类,是报道类节目的主要形式。

报道类专题节目是电视专题节目的主体。报道类节目内容涵盖面广,历史、现实、文化、科学、社会、人生的各个领域均可成为报道的对象。这类节目也是深度报道最常用的节目形态,在选题时往往偏重那些能反映事物实质意义和发展规律的、具有典型意义的人和事。报道类专题节目根据其叙述表述方式的差异,可分为纪实型、创意型、政论型、访谈型和讲话型五种。这五种类型基本包括了以前被认为是专题片和纪录片的电视片。至此,关于纪录片和专题片名称的争论便暂告结束。此后,专题片的说法渐渐淡出,而名为纪录片的电视专题节目逐渐成为大家都接受并普遍使用的一种名称。

不过,在“中国广播电视政府奖评奖标准”中,从狭义的概念出发,仍将纪录片与专题片并列,同时归入电视社教类节目,并给出如下定义:所谓专题片,是指以声画对位的解说词为主要表达方式的议叙结合的电视社教节目;所谓纪录片是指以声画合一的现场实景为主体拍摄的纪实风格的电视社教节目。上述概念从作品的风格技巧和功能定位等方面对两种不同的节目类型进行了区分,在业界仍被普遍应用。

进入融媒体时代,在真正的实践层面,专题片与纪录片的汇流融合已是大势所趋,特别是在网络视频平台,“专题片”这一概念已几乎绝迹。在大众文化与后现代文化语境下,电视纪录片在创作观念与方法上都不断与时俱进,不断融合多种视听手段,甚至在纪实美学的创作原则下,积极引入“新虚构”手法,去实现更为接近的真实。随着“微时代”“自媒体时代”到来,利用网络等新媒体进行微型纪录片创作也成为一种重要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