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史料描述的方法
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活动而非现代意义的管理形态,艺术管理走过了人类漫长的历史道路,对艺术管理发展历史的探讨就是连接已存、在场和将往的通路,对艺术管理的本质、规律和价值的揭示具有提示意义和启发功能。首先是艺术史中对艺术赞助以及观众、消费、市场等诸多议题的研究;其次是对作为艺术展演场所的剧团、剧场、画廊、画铺的历史研究;其三是在艺术管理著作中无不于“前言”“导论”或专辟“章节”简要述及艺术管理发展历程,以及专门研究探讨艺术管理史的专著。[9]英国艺术管理学者约翰·皮克(John Pick)、威廉·毕尼斯、德里克·宗等西方学者在梳理艺术管理演进史料时基本上是按照明确的艺术管理定义进行的,而国内学者往往是在宽泛乃至松散的意义论述艺术管理的生成与发展,对艺术管理史料尤其是演艺管理史料的描述虽大体相同,但是在艺术管理发生与发展问题上,认识差别很大,甚至有诸多不确切之处。有的论述把艺术管理内涵泛化以至于把文化管理与政治统治、社会教育等同起来,把艺术管理等同于在文化领域的社会管控过程,或者说是国家/政府对社会管控的文化过程,甚至认为历代皇帝都从事艺术管理工作。有的著作把学者从事文化研究也当作一种管理,认为对艺术的分类、强调艺术的教化功能等研究都是艺术管理,甚至把焚书坑儒当作错误的艺术管理事件进行批判。而相反的错误则是把艺术管理窄化为艺术市场或者更为具体的艺术行政,谈艺术管理实际上谈的就是艺术市场或艺术行政。
[9] 如汪建德、金占兴著:《中国古代文化管理简史》,文化艺术出版社,1991年。
所有这些差别乃至错讹的存在,究其根源是人们对“艺术管理”这一社会活动/现象的概念和形式的理解不同,不知道艺术管理是什么,如何明白艺术管理从哪里来?科学概念在科学的起源与发展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诚如美国哲学家M.W.瓦托夫斯基(M.W.Wartofsky 1928—)所言“科学产生于常识和人们的共同实践中,产生于神话、格言和技术规则等前科学的解释中”[10]。对前科学的解释就是概念所起的作用。当然,艺术管理实践总是发生在艺术管理概念之前,对发生在概念之前的实践过程进行描述又离不开概念的指导;也就是说,对概念清晰而准确的界定需要对实践作深入而翔实的描述,而对实践作深入而翔实的描述又需要对概念有清晰而准确的界定,这似乎是一个悖论。
[10] [美]M.W.瓦托夫斯基:《科学思想的概念基础》,范岱年等译,求实出版社,1989年。
这个悖论不仅发生在艺术管理学领域,其他的社会科学莫不如此。对这个悖论的处理,作为一个认识事物的工具,按照今天的情形须先对艺术管理作学理假设,先行界定一个基本的艺术管理概念,然后以此为指导对艺术管理历史进程进行描述,在实践描述的过程中逐步验证并修正所假设的艺术管理概念,把先行的界定逐步地完善和丰富起来。二者之间相互支撑和印证。这也证明了考察艺术管理的历史演进过程,可以发现,它是人类历史长河中的一个动态概念,是一个逐步生成的概念。这一实践活动很难说具体发生的时间以及地点,它是一个不断成型、逐步完善的过程,它的定义在不断地演变着,它的形式在不断地发展着,它的职能也在不断地丰富着。但是逐步生成并非漫无边际,而是在一个大致的学术框架内,逐步完善、成型、再生,却不是相反。即使到了今天,它仍在变革和演进过程之中,追溯艺术管理发展过程的轨迹也正是清晰这一概念的有效方式。
依循这一思路,就可以认定艺术管理生成与存在的基本条件至少包括两个方面。其一,艺术必须从生产劳动和日常生活中完全分化、独立出来。人类并非有了艺术活动就自然产生了艺术管理。不管艺术起源于劳动还是游戏、模仿、图腾,在最初的阶段,都不能认为就存在了艺术管理。确凿的证据表明史前存在艺术活动,但史前艺术活动中不可能存在管理的元素,因为这时艺术处于混沌未分的状态,与先民的生产、生活缠绕在一起,或者说是生产、生活的一部分,即使其中蕴含着管理的要素,也只能是集体无意识中的管理现象。因此可以说艺术从生产和生活中独立出来是艺术管理最初产生的必要条件。其二,在艺术领域必须出现有目的、有计划的群体性艺术活动。群体性标明艺术管理发生在共同活动的过程中,同时标明这种共同活动出现了分工与协作。只要人类组成群体开始有目的性和计划性的共同活动,就一定会发生管理行为,艺术管理同样如此。这是艺术管理形成的充分条件。只有群体活动的存在才有可能存在管理观念以及管理行为。后来的艺术管理进程恰恰证明了这一点。因为就本质而言,管理是为了特定目标的协作,也就是说,只有群体性的艺术活动,才需要存在艺术管理。
而艺术管理的缘起的标识,中外莫不以神话或传说开始。人类文明中最早的、可为后人所确认的艺术管理,在西方以古希腊民间酒神节为范例,在中国则以周代的“大司乐”为样板。这是人类对艺术管理最初的认识,贯穿了艺术管理的实践进程。按照艺术管理内涵的演变,作为艺术领域特殊的实践活动,艺术管理的形成和发展大致经历了4个阶段。首先开始于多人参与的集体性艺术项目/活动,宫廷、教会以及民间是这些艺术项目/活动的组织者,而在诸多过程中需要管理的因素,需要具体的承办人,也出现了一些艺术机构。其次是由于社会分工以及民间艺术组织大规模介入艺术市场,出现了专门化的艺术管理行为,以及这些行为的人际交流与代际传承。其三是大型规范化、专业化的艺术组织的出现,单数的艺术组织指向艺术行政,复数的艺术组织指向艺术政策,研究成果的积累,出现了艺术管理理论及其专业教育。其四是以国家形式介入、以艺术机构行政操作相结合。其“艺术管理”也经历了4种形态:①直观化的感觉形态、②职业化的经验形态、③学科化的知识形态、④组织化的制度形态。这4种形态不是前者对后者的否定,而是相互的叠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