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艺术的门类划分
按照艺术的门类划分,艺术组织包括展览类、演艺类、影视类以及大型综合类艺术组织、机构或场所。这种划分是日常化的一种方式。各类别的艺术组织既有共性的特征,也具有各自的特点。这种分类体现了艺术组织的专业性与主题性,也是艺术市场区隔的表现。
1.展览类艺术组织
绘画、书法、雕塑,以及摄影、装置等门类属于视觉艺术范畴,这些艺术门类对场所进而对机构的要求经历了规模的扩大化和功能的复杂化。最初对作品的储藏、保管,及至后来的展示、交流、交易,再及教育、培训等,在场所方面由临时而固定,由单体到复合,逐步演化,展览类艺术组织也逐渐在传统的画室、画铺、画廊的基础上发展出具有组织意义的专门化的美术馆、博物馆、艺术馆等专业机构。
画廊,英文可译gallery,亦可译salon,专为展览美术作品所用的房间或大厅。16世纪,西方将搜集到的美术作品陈列于府邸的回廊,这是画廊的起源。以后贵族邸宅中多有类似设置。19世纪以后,画廊指观众鉴赏美术作品的公开陈列场所,与美术馆的性质基本相同。画廊也指销售美术作品的场所,或者指展卖美术品的商业企业。
广义的画廊种类很多。根据其经营的艺术品的性质和情况,可以大致分为5类:专营名家作品、侧重推出创意性作品、侧重推出一般艺术家作品、侧重营销商品画以及综合性画廊等。区别于工艺品店和低档画店画摊的狭义上的画廊,根据其经营形式,则可以大致分为4类:代理画廊、代销画廊、展览画廊、场地画廊。画廊属于美术市场整体运作系统当中关键性的环节,是美术生产与消费重要的联系纽带和信息汇集处,有助于推出美术家并促成其商业成功。画廊通常以买断、代销、风险代销、展销代理和长期代理等方式吸引货源。在广义上它们也是画廊代理艺术家的5种方式,但在狭义上画廊代理艺术家只指长期代理。
博物馆又称博物院,英文为Museum,实源自希腊文Mouseion,意即缪斯美神之殿。它是征集、典藏、陈列和研究代表自然和人类文化遗产的实物的场所,并对那些有科学性、历史性或者艺术价值的物品进行分类,为公众提供知识、教育和欣赏的社会文化机构或者公共场所。
古希腊罗马时期即开收藏文物的先河,从宫廷到私人逐渐开始了保存文物场所的兴建,而文物分类、文物修复以及文物展示等技术相随而起。17世纪私人与公共性博物馆相继成立;1753年大英博物馆建立,它成为全世界第一个对公众开放的大型博物馆;其后世界各地大兴博物馆事业。今天,现代博物馆管理的方法与观念日趋进步,由静态进入动态,视听设备及新科技皆被应用到新的陈列设计与管理上。
国际上对博物馆的认识也在不断发展之中。1946年国际博物馆协会(ICOM)在法国巴黎成立,提出“博物馆是指为公众开放的美术、工艺、科学、历史以及考古学藏品的机构,也包括动物园和植物园”。1974年协会对博物馆进行明确的定义,“博物馆是一个不追求营利的、为社会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向公众开放的永久性机构,为研究、教育和欣赏的目的,对人类和人类环境的见证物进行搜集、保存、研究、传播和展览”,公益性成为它的首要职责。现代博物馆的功能包含了搜集、保存、修复、研究、展览、教育、娱乐7项;形态上建筑物、植物园、动物园、水族馆、户外史迹、古城小镇博物馆化、长期仿古代生活展示(民俗村),以及视听馆、图书馆、表演馆、档案资料馆等皆可纳入;内容上一般分为美术馆、历史博物馆、人类学博物馆、自然历史博物馆、科学博物馆、地区性博物馆及特别专题博物馆等。大英博物馆与美国纽约大都会博物馆、法国罗浮宫博物馆并称为世界三大博物馆。
美术馆英文为gallery或art gallery、art museum,是博物馆的一种,专门负责收集、保存、展览和研究美术作品。此词源于希腊文,原为祭祀艺术女神缪斯的神庙。18世纪以前,已有专门或主要收藏美术品的博物馆。由于一般博物馆只收存古代美术作品,20世纪初产生了主要收藏当代作品的新型博物馆——现代美术馆。1929年诞生的纽约现代美术馆展出印象主义之后的作品,成为美术馆史上的一次变革。以后,巴黎、东京等地也先后建立了现代美术馆。
美术馆内最为常见的展品为视觉艺术作品,但诸如摄影、雕塑、插画、装置艺术、工艺美术等也经常参与展出。美术馆的性质和作用都是多角度的,它们可作为提高公众文化艺术修养、协助艺术教育,以及为艺术家创作活动提供交流、借鉴的机会的有效手段。故而其功能日趋专门化并向多层次方向发展,成为多功能的艺术综合体。
美术馆的定义可分为公开和私人性质。公开的美术馆是一种博物馆,对一般民众公开展示艺术作品。私人的美术馆通常又称为“私人艺廊”,主要是向企业或收藏家贩售艺术作品的场地。然而,这两种类型的美术馆都可能举办向其他地方借调艺术品的有期限展览活动。不同的国家,美术馆的归属比例有不同的倾向性,政府对美术馆的投入与干预也不尽相同,这与一国的治国理念与治国模式有很大的关系。其实,不管美术馆的所有者是谁,又是采取什么管理方式——无论是通过政府部门的直接支配,还是借助非政府组织的间接干预,抑或是依靠商业社会的资金投入——都要保证美术馆的公共文化服务功能以及美术馆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美术馆、博物馆不仅是收藏历史与当代艺术珍品的文化机构,同时也是大众文化与精英艺术交汇的学术组织。时至今日,无论美术馆、博物馆,还是具有展示功能的文化艺术空间,都包容了过往时代诸种艺术类型所具有的特性与品质,不仅表征国家政治与经济地位,而且兼具收藏和“博物”之意以及供观赏者欣赏的“审美”内涵。这是艺术组织由精英主义向大众主义、审美属性向功能属性的转渡。在美术馆、博物馆从传统向当代的转变过程中,以艺术作品与展览展示为中心讨论艺术组织的现代属性及其内在架构,不仅对于理解美术馆、博物馆的价值与意义有所帮助,也可以使我们深刻洞察社会变迁与文化转型过程中美术馆、博物馆等文化艺术领域最为重要的机构嬗变。
2.演艺类艺术组织
表演艺术多是集体性的活动,而且需要特定的场地,所以其组织的发育亦是相当早而且完备。这些组织有侧重演出场所的,如瓦舍、勾栏、剧场、剧院、音乐厅;也有侧重演出机构的,如戏班、堂会、剧团、演艺中心、演出公司。就世界范围而言,演艺业的组织可分为3类:综合性演艺中心,如肯尼迪表演艺术中心、香港艺术中心、上海大剧院演艺中心;大型剧院,如悉尼歌剧院、纽约大都会歌剧院、北京国家大剧院;知名表演团体,如波士顿交响乐团、香港芭蕾舞团等。当然,这3类组织有时也是相互横跨的。
剧场英文为theatre,词源出自希腊文 Theatron,意为观看的地方,在今天也就是为观众欣赏演出而临时或永久辟出的场所。古希腊的剧场为舞台、观众席以及化妆与休息间毗连在一起又各自相对独立的露天剧场,古罗马时代为3大部分成为统一体的半露天剧场。这个传统中世纪中断了,到了文艺复兴时期在意大利得以继承。1618 年在帕尔玛建造了第一座有镜框式舞台的剧场,后来在这种剧场的基础上经过长时间的改进、丰富与完善,直至发展成具有现代化机械设备的剧场。国内剧场的历史可上溯到汉唐。汉代上演百戏有看棚,隋唐有戏场、乐棚,宋代出现了瓦舍、勾栏,具有了剧场的要素,成为后来国内剧场的基本格局。清代的剧场沿着宫廷剧场(三层楼大戏台)、府第剧场、营业性的民间茶园、地方会馆里的小型剧场等不同的型制在发展。1909 年建造的上海新舞台是国内最早出现的建有镜框式舞台的剧场,这类剧场1949年以后得到大规模发展。
在今天,剧场可以指为表演提供场所的建筑意义的“剧场”,也可以指依托剧场而产生的表演艺术的形式或艺术流派。剧场有时又称剧院,英语翻译为Theatre Buildings意指特定的、由永久性的建筑体构成的表演场所,是最古老且最受大众欢迎的娱乐场所之一。在日常的语用里,剧院首先指专门用来表演各类剧目的比较正式的场所,如戏剧、话剧、歌剧、歌舞、曲艺、音乐等演出场所,亦可作为表演场所的总称,通常分舞台和观众席,现在有的剧院也兼具放映电影的功能;同时剧院也用作较大剧团的名称。
剧团英文为theatre companies,是表演戏剧的团体,除了由中央政府以及地方政府建造监管,当然也有企业、个人组建运营。剧团、剧院、剧场有着密切的关系。剧院通常指室内的表演场所,而剧场则同时适用于户外广场及室内建筑。剧院的演出生态除了拥有固定剧院的剧团外,还有音乐节、艺术节以及巡回剧。剧院与剧团关系有4种类型:无剧院的剧团、无剧团的剧院、有剧院的剧团或者有剧团的剧院。不论是剧院还是剧团,按照其所有权、资金供给和演出的节目,可以分为若干类型,如商业性剧院剧团、托管剧院剧团、政府所属剧院剧团、艺术中心剧院剧团、大学校园剧院剧团,以及戏剧节剧团、业余剧团、临时剧团等。
“艺术表演团体”或“文艺院团”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术语。“艺术表演团体”作为社会艺术组织的专有名词第一次被提出是在1954年1月12日《人民日报》刊载的《中央文化部1953年工作报告》中,之后艺术表演团体的概念开始传开并被广泛使用。艺术表演团体指由文化部门主办或实行行业管理(经文化市场行政部门审批或已申报登记并领取相关许可证),专门从事表演艺术等活动的各类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民间职业剧团。如话剧团、方言剧团、滑稽剧团、儿童剧团、歌剧团、舞剧团、歌舞剧团、歌舞团、曲艺团、杂技团、马戏团、木偶团、皮影团等以及由若干剧种组成的综合性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中国艺术表演团体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由文化部门主办的“文化部门所属艺术表演团体”即“国有艺术表演团体”,另一类是属于非文化部门艺术表演团体的“民营文艺表演团体”。
如今改制后的艺术表演团体已经不单单是一个“院团”的概念,用单一的“院团”去定义和理解艺术表演团体已经无法适应其在新的形势和发展环境下管理体制上发生的变化。改制时期国内演出市场的3类经营实体——艺术表演团体、演出场所和演出经纪机构——正从单一式经营逐步趋向集群化发展的模式。这种集群式的发展,既让剧场突破了“空壳化和空心化”的发展瓶颈,也让文艺院团摆脱了“打游击跑码头”的状况。因此,中国艺术表演团体在构成上逐步趋向复杂性,整个组织链条由流动性剧团、剧场、剧院、经纪代理、演艺公司、赞助方和政府提供的公共资源等各个环节构成,彼此密不可分。
一些地区将转企改制与资源重组结合起来,组建演艺集团公司,打造区域性龙头演艺企业,这种管理体制将各种资源构建成一条包括剧场、院团、演出经纪公司和票务平台在内的演艺产业链。众多城市音乐厅从最初的坐收场租,到与演出团体收入分成,共担风险,再到直接介入音乐艺术的生产领域,进行委约创作,推出令市场振奋的作品。这一系列的转变源于组织目标定位的提升,反映了艺术观念的进步和经营理念的革新。
3.传媒类艺术组织
影视类艺术组织有电影院、电视台、广播电台、影视制作公司、影视发行公司、文化传播公司、电影城,以及艺术平面媒体(报纸、杂志、出版社)、艺术网络媒体(网站、豆瓣小组、网络公司)。
电影院是为观众放映电影的场所。在产生初期电影,是在咖啡厅、茶馆等场所放映的。随着电影的进步与发展,出现了专门为放映电影而建造的电影院。电影的发展——从无声到有声乃至立体声,从黑白片到彩色片,从普通银幕到宽银幕乃至穹幕、环幕,电影院的形体、尺寸、比例和声学技术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电影片的出售、出租活动,是影片发行公司的业务。
电视台指的是制作并通过无线电信号、卫星信号、有线网络或互联网播放节目的媒体机构,也是由国家或商业机构创办的媒体运作组织,传播视频和音频同步的资讯信息,这些资讯信息可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为公众提供付费或免费的视频节目。其播出时间固定,节目内容一部分为其自己制作,也有相当部分为外购。
艺术网站是指个人或团体因某种兴趣,拥有某种专业技术,提供某种服务或把自己的作品、商品展示销售而制作的具有独立空间域名的网站,个人网站通常使用虚拟服务器,网站类型多以博客和小型论坛为主。网站是由多个网页集合而成的,而大家通过浏览器所看到的画面就是网页。但网站不是网页的简单罗列组合,而是用超链接方式组成的既有鲜明风格又有完善内容的有机整体。经过几年的发展,图像、声音、动画、视频,甚至3D技术可以通过因特网得到呈现。通过动态网页技术,用户也可以与其他用户或者网站管理者进行交流,也有一些网站提供电子邮件服务或在线交流服务。
电影城有不同的指向。欧洲最大的复合式电影片厂,建于1937年,形态似好莱坞,所以被称为“泰伯河上的好莱坞”。二战后,为了节省制作费和税金的支出,美国电影公司曾在这里大量制作影片。电影城另一种意思是指为某一公司或集体制作电影,致力于发展电影产业的强大集团,并且有相当大的规模。现在以多个放映厅为主包括游戏厅、咖啡厅在内的大型娱乐场所也称为电影城。
4.综合类艺术组织
综合类艺术组织最初多为群众文化普及性质或者说是艺术民主化路线的产物,如文化馆、群艺馆、少年宫。当前又出现了规模巨大、类型复合的艺术组织,如文化艺术中心,以及商业化的综合性艺术机构如艺术街(园)区。
公共普及性的社区艺术与群众文化组织,在国内主要指群艺馆、文化馆、文化宫、青少年宫等。群艺馆起始于民国元年(1912),始称通俗教育馆,民国十七年(1928)后改为民众教育馆。一般内设博物、图书、艺术、讲演四部分,承担群众文化、教育的普及功能。解放后这些场所改造为对城乡群众艺术活动进行辅导和交流,以及对文化、教育资源进行整理和研究的地方。今天,其规模不断扩大,项目逐步完善,已形成集少儿培训、老年大学、艺术考级、群团活动、继续教育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培训基地。目前更为广泛而普及的县、市一级文化馆以及镇一级文化站,是群众文化事业单位,依靠政府的支持,主要承担教育功能和业余生活、娱乐功能。群文性艺术机构的职能随着社会进步和改革深入尚在不断变更和丰富之中,但是在现实中往往遭遇意识形态和市场经济的双重挤压,比如改革开放后它们一度沉寂下去,采取破门开店和主打“三产”的方式以商养文。现在得益于文化的发展与繁荣以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构,又开始兴旺起来,但是很难说走上了正轨。因为这些机构自身没有确切的管理属性及发展理念与目标,而且主要承担大量的艺术培训、展演比赛等商业活动,再加上国家的经费投入最后大部分演变为管理经营者及其政府部门获利的工具。
西方社会通常将群文机构称作社区艺术组织,承担着老街重整、社区再造、艺术普及、劳工和职业训练以及为残障、老弱等群体设计特殊艺术活动的重要责任。在这里几乎看不到政府的影子,主要是利用政策或法律制造一个杠杆或支点,真正发挥居民、志愿者与企业、慈善组织的功能,成为社区自治的重要手段和载体。以美国为例,社区艺术团体并非近代形成,很多是承袭传统的架构,包括19世纪的村庄改造促进会。经过了长期的发展过程,美国社区艺术组织非常普及,以私立、民营为主。这些组织原是艺术生产单位,在民俗、民艺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现在是艺术服务单位,特别重视企划、观众、经费和义工等,承担着村庄与街道环境美化、族群认同与人际交流、艺术教育与普及、市民共识与价值观塑造、工作技能辅导、综合就业训练等职能。不是“我们成就了艺术的繁荣景象”,而“是艺术使我们成就了社区的繁荣景象”[1]。英国的社区艺术也是如此。整体来说,西方的社区艺术从过去的以“艺术为主”走到了今天的坚持“社区至上”,呈现的特点就是普及、基层、自治。
[1] [美]缇娜·布瑞德等:《社区艺术管理》,桂雅文译,台北五观艺术管理有限公司,2001年,第24页。
城市文化艺术中心是一个城市或地区内用于呈现文化艺术作品的建筑综合体。通常围绕剧院或音乐厅修建,配备艺术博物馆、公共图书馆等。如纽约市的林肯演出艺术中心、澳大利亚的悉尼歌剧院等。大型的建筑综合体,包括相关的艺术门类,在现代都市是个趋势,剧院里有小型展览,美术馆里有小剧场。而更加规模化、综合化的艺术体不断涌现,往往成为一座城市的文化地标,成为时尚、创意的聚集地与辐射源。
艺术集聚区并不是一个新鲜的事物,也经历了一个演变的过程。艺术村的概念来自西方,纽约的格林尼治村是最著名的艺术村。艺术村其实是一个广泛的概念,从英文来看,如Artist-in-Residence、Artist Community、Art Colony、Art Farm等,都在艺术村广义的范畴里,可见艺术村是包含不同规模与类型的。美国艺术村联盟(AAC)认为,艺术村是专门运作的组织,为艺术家的创作研究提供时间、空间和支持,让艺术家进入一个满布鼓励和友谊的环境;欧洲Res Artis把艺术村定义为一个特别为提供艺术家创作空间所成立的组织,而且必须是独立运作的单位体。其实,各国对艺术村的定义都有不同的见解,但探究艺术村一词的起源,其实源自于Artist-in-Residence(艺术家进驻)。因此,艺术家进驻计划或许可说是艺术村认定的一个要领。艺术村是一个为特定目的所设置的单位,并必须有独立运作的行政体系与完整的艺术家征选机制、驻村计划等,并兼顾艺术家创作功能与艺术教育推广功能。在地方上,也能与当地社区互动,定期推出创作展演、工作室开放等活动。
不仅艺术村,艺术街区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纽约苏荷、巴黎左岸、伦敦展览路等城市的艺术街区已经相当繁荣。百老汇、伦敦西区等演艺街区也是特别热闹。这些艺术街区的出现,为城市的品位提升创造了一种可能,也会给当地的经济发展带来财富和就业机会,同时还会带来旅游观光,更重要的是带来了人文气息,带给人以想象力和激情、梦想。上世纪90年代,国内几个大城市先后涌现多个创意艺术区,如北京798艺术工场、上海的苏州河艺术仓库、杭州的杭印路49号、南京1865文化创意园等。这些所谓的艺术街区往往是松散的,也几乎不存在组织的特征,但是艺术街区内的各家艺术机构又是一个整体,有着内在的联系,或者是虚拟的艺术组织。艺术村和艺术街区都是艺术集聚区的重要形式,其形成可以分为内生型和外生型两类,就主导力量来说有资本主导、权力主导、文化主导等不同的方式。
跨界融合时代背景下,经济、社会与文化日益一体化,综合类艺术组织被赋予新的契机和新的挑战,单一、局部的展演功能向教育、文化交流和公众艺术多样化身份转变,出现了事业与产业融合的趋势。由社会属性所决定的综合类艺术组织的结构特点突出表现为“精英主义”与“大众文化”双重性在艺术组织的文化冲突与整合。从本质上说,无论艺术组织的定义、概念与形态如何改变,这种结构的双重性关系始终是存在的,这将是今后探讨艺术组织问题的一个新的切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