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资源的资本化
文化资本是皮埃尔·布尔迪厄提出的核心概念,根据布氏的观点,如果个人已经获得了融入社会上流文化的能力,那么可以认为他拥有了文化资本,“文化资本最重要的状态与身体有关,并且预设了具体化内容,根据这一事实可以推断出文化资本的大多数特征”[37]。这一概念逐步从社会学与文学、文化研究领域延伸到经济学,为描述经济学和文化之间的关系提供了工具。
[37] Bourdieu(1988,P244),转引自:[澳]戴维·索罗斯比:《经济学与文化》,王志标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52页。
文化资本是指通过对文化资源的优化配置所形成的文化生产、文化服务,以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形式具体表现出来的文化价值的积累及其形态,文化资本通过市场生成经济价值。其中,有形的文化资本被赋予文化意义(通常称为“文化遗产”)的建筑、遗址、艺术品和诸如油画、雕塑及其他以私人物品形式而存在的人工制品之中;无形的文化资本如文学与音乐,同样会引起服务的流通,这种流通也许会形成部分的私人最终消费,导致新的文化商品的出现。文化资本一方面以文化积累和财富的形式直接生产(产出)具有经济和社会价值的文化产品和财富;另一方面以智力投入、创意的形式融入生产过程之中,获得超出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物化形态的体验、审美、知识、科技等文化附加值。
布尔迪厄曾指出“任何特定的文化能力……都会从它在文化资本的分布中所占据的地位,获得一种‘物以稀为贵’的价值,并为其拥有者带来明显的利润。”[38]现在越来越多的文化内容被投入到商业领域,以产业资源的形式进入文化产品的生产过程,并为生产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38] [法]皮埃尔·布尔迪厄:《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包亚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196页。
文化资本与文化资源相区别。具体地讲,文化资源具有开放性,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内,社会中任何一个人只要具备起码的闲暇时间、经济支持等基本条件,就能够占有它,从而在社会生活中建立起一种优越性的地位。而文化资本则具有垄断性,为社会上少数人所占有,它具有资本的一般特征——交换价值,比如与经济资本、社会资本的交换。但是文化资源和文化资本毕竟不可分割,文化资源是文化资本的基础、前提和来源,文化资本是文化资源实现产业化、市场化的结果和价值体现,二者互为因果,共同推动着文化产业的成长。文化产业发展的过程,实质就是文化资源通过产业开发,不断转化为文化资本并实现其价值的过程。文化资源只有实现文化资本的转变,才能实现其自身价值的升值和作用空间的拓展。
文化资源向文化资本转变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但并非所有的文化资源都能够转变为文化资本。文化资源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但并不是所有的文化资源都可以进行产业化运营。譬如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手工技艺,随着科技的发展,很多文化产品都是机器制作,少了传统文化中的活态、灵动,基于这种传统手工技艺,更多是在创意方面下工夫,而不是简单的机器复制。在现实生活中,因文化因素的渗透而引发的产品革新和附加值提高的例子不胜枚举。随着经济的发展、物质生活的丰裕,消费需求出现个性化、高级化的趋势,人们购买商品时已不再单纯追求其实用功能,而是日益注重商品与服务背后的观念价值,这也源自于当今的大众文化的盛行,人们在丰衣足食的基础之上,更关注质量,在购买同一件商品时,不单单期望其物美价廉,更期望的是物超所值,能给受众带来审美感受的商品更容易获得公众的青睐。[39]观念价值是指商品或服务所包含的能与一些社会群体精神追求或文化崇尚产生“共鸣”的无形附加物,譬如品位、感受等。一般而言,商品的市场价值可分解为功能价值和观念价值两部分。前者体现为客观的具有一定实用功能的商品特性,后者是主观的可以体会和感受的无形附加物;前者由科技创造而成,是商品的物质基础,后者因文化渗透而生,是附加的观念。
[39] [德]瓦尔特·本雅明:《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王才勇译,中国城市出版社,2002年,第63页。
在知识经济时代,技术交流与扩散的速度大大加快,商品日益丰富并趋向同质化,于是商品“精神性”的观念价值越来越大于其“物质性”的使用价值。以文化色彩和精神气质构筑的“高附加值”,才能真正体现出产品的超一流品位。我们要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必须努力促进文化资源向文化资本的转变,并学会运作文化资本,不断增加文化积累,创造文化特色。
文化资源的资本化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要素作为资源进入到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在其中发挥作用,产生效益,从而得到回报的过程。资源进入经济活动有各种不同的形式,直接的或间接的,无形的或有形的,明显的或潜在的,等等。比如,观念资源、制度资源、习俗资源等都是无形和潜在的。但在把文化资源作为直接资本进入经济活动,使文化成为产品从而产生直接经济效益时,必须有3个条件:一是不管有形资源也好,无形资源也好,都必须具有或能够转化成为消费者可视、可听、可感、可体验的物质形式;二是本身具有某种消费者可接受的价值,或更明确说是市场价值;三是这种物质形式有明确的归属权,即产权。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管是有形资源还是无形资源,能在市场上交换的条件首先是它能商品化或物化,都必须通过某种物质形式固定下来或传递出来。文化资源的资本化仅仅具有必要条件还是不够的,要实现这种转化还要具有充分条件。其一,这种资源具有独特性或不可替代性;其二,这种资源的转化成本是可控制的;其三,这种资源具有市场竞争力。
文化资源的产业开发及向文化资本的转变,不单单是由物到物的形态转变,或由精神产品向物质产品的物化转变,而是一种质的转变。这种转变既包含了文化资源的样态变化,更蕴涵着其价值的增加。因此,这种转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过程。实现文化资源向文化资本的转变主要包括以下3种模式:第一,项目开发转化模式;第二,文化资源的单体开发转化模式;第三,文化节庆开发转化模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完成文化资源开发及实现文化资源向文化资本转变所必须凭借的运作平台就是市场本身。当然,用市场方式实现资源的资本化转变,并不等于政府主体地位的让渡、政府职责的淡化。在这一系统转化过程中,必须在政府的统一调控下才能有序进行。这是因为,在资源转化过程中,市场是运作平台和手段,但因市场的趋利性本质,为保证社会的公平和资源转化利用的良性态势,以及社会的平衡发展,就必须有政府的调控和干预作用存在,但这种调控和干预应更多地体现在经济和法律的规范管理、监督和服务领域。
归根到底,文化资源的资本化根本途径在于创造性的转化。文化资源是一种动态的、非独占的、可再生的精神财富。文化产业发展的过程,实质是文化资源不断转化为文化产品、文化服务的价值实现过程。但是,文化资源优势并不能天然地转化为产业发展的优势,创新、创意能力的强弱才是决定文化资源占有多寡和开发利用成效大小的关键。因此,用全新的理念审视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在当前国内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形势下,显得格外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