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创意与策划的管理方式

四、艺术创意与策划的管理方式

艺术管理者不一定是艺术创意与策划的生成者,但必须是其管理者,包括对创意观点的评估与阐发、对创意成果的保护与转让、对创意氛围的营造与培育。在已然到来的文创时代,既需要管理者学习创意,也需要艺术家思考管理,从而建构两者之间的联系。

1.艺术创意与策划阶层的兴起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通过创造性的工作来谋生,在内容为王的时代逐渐崛起了一个创意群体,这是当今时代的一个不可逆转的现实。当这个群体规模逐步扩大、特征逐步明显,就意味着一个新的阶层的兴起。社会阶层的划分是社会分工的结果和必然,反映着社会生产要素的配置与流向,也反映着自身的社会地位以及重要性。对社会阶层进行定义时,主要关注人们如何在各自的经济职能这一主要基石上构建社会群体并形成身份认同。

对创意阶层的划分不是按照人们的收入水平以及消费方式来定义,而是倾向由人们的谋生手段、工作对象来指认。创意阶层的显著特点就是其成员从事着旨在“创造有意义的新形式”的工作,由从事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以及建筑、设计、艺术、传媒、娱乐工作的人们构成,这个阶层的工作就是创造新的理念、新的技术、新的产品和新的服务,当然在西方也包括商业和法律、卫生等相关领域的创意专业人才,他们不断独立思考,利用广博的知识体系来创造性地解决问题,创造更多的财富和就业机会。

尽管任何人都具有一定的创意,美发师、烹饪师也会在工作中展现其创造天赋,但是创意阶层并不包括每一个人,而是指以创造性内容为主的工作群体,因此,一大批知识工作者、符号学家、艺术家、专业和技术专家都属于这个阶层。可以看出其主体是和文化艺术打交道的人,当然也包括科学技术人员,其工作需要运用一套复杂的符号体系。

创意阶层表达的首先是群体指向(特征),其次是群体规模。目前创意阶层并未形成一个完整的独特的社会群体,只是在成长过程之中。他们中绝大部分人还不习惯这个命名,社会也未充分认同。但事实上这个群体的工作、学习、生活方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拥有非常接近的品味、愿望和偏好。他们做自己喜欢而不是别人规定的事情,自主安排工作时间和方式,喜欢旅游、社团和公益,过着体验性的生活方式;典型者经常“在应该休息的时间工作,在应该工作的时间休息”,因为创意是无法设定在某一时间开启和关闭。创意者乐于寻求运用其创意的机会,乐于成为自由职业者,模糊了工作、学习和生活的界限,融合多种兴趣和角色,同时创意本身就是结合了工作和娱乐的奇妙的混合体,策划一场新歌首发式,构思一台晚会,或开发一套游戏软件,都需要长期的、高强度的精力集中,中间包含着对缓冲压力、理清思路和持续“充电”的需求。制订一份新的音乐演出季方案或一场艺术品春拍的投资战略也是如此。

因此说创意阶层有着共同的价值观。人们在思想观念、行为准则与社会习惯方面都发生了强大而深刻的改变,这些改变可以反映出创意阶层的崛起。这些变化仍在进行之中,并没有完全呈现出来,但是已经可以发现一些端倪、趋势。综合西方学者的研究观点可以将这些价值观概括为4个基本点:个性化、精英化、多样性和包容性。他们热爱他们所从事的工作,直到最终实现自我价值。他们的财富来自于他们的创意。美国学者伊利莎白·科瑞德(Elizabeth Currid)在《创意城市——百年纽约的时尚、艺术与音乐》一书中提到,“创客们”拥有波密西亚人崇尚自由的天性,喜欢体验丰富的迁移,寻求“准匿名的生活方式”,并在流动中启迪新创意。

创意阶层的兴起产生了积极的价值和影响。他们的崛起基于高品质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的要求,服务业也会连带发展。创意阶层在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不仅创造财富和就业机会,而且塑造新的社会形态,引领社会前行,是当下以及今后当之无愧的引领者,事实上也是唯一的引领者。

不言而喻,对创意阶层的管理也需要特别的创意,而不是因循守旧、按部就班、论资排辈,也不是坚持常规秩序和官僚机制。精心设计、积极管理以便调动员工创意的组织机构,由此触及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即企业文化。关于如何管理并激发员工的创意,很多人给出了各自的观点。有些公司采取“无为而治”的策略,聘用有才能的人——即某些技术方面的顶尖人才——告之以某项任务的大概要求,随后让他们放开手脚去工作。典型创意公司对员工创意进行管理都有独到之处:1)聘用会独立思考的聪明人,2)对员工的失败不感到意外,3)原谅富有进取精神的员工偶然的失误,4)营造内部团结而非疏离感,5)延续公司当初的创业精神,6)在办公室中营造家一般的感觉。所有这些观点都蕴涵了“无领办公室”的要素,无领办公场所的一个基本特点就是——它被设计用来调动员工的创意,而人们也正在努力探索这一模式的各种最佳实现方式。

2.对艺术创意成果的转让与保护

人们进行创意与策划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实现个人自身的价值,另一方面是为了实现其社会价值,创意本身不值一钱,关键在于管理,在于对艺术创意观点的评估与阐发的基础上对其成果的转让、开发以及产权的保护。

创意能力与人类的性别、种族、民族、外表等无关,我们无法预知谁将成为下一个史蒂夫·保罗·乔布斯(Steven Paul Jobs,1955—2011),我们也无法预知这些未来的创意人士来自何处。虽然人人都是潜在的创意者,但社会仍然只关注少数人的创意才能,而大多数人的这一能力因为被忽略而束之高阁了。但我们更支持“创意在青年,创意在民间”的观点。苹果、英特尔、脸谱以及国内的网易、腾讯等IT公司的创业者,都是二三十岁的年轻人。

我们实际发掘利用的创意潜能不过是沧海一粟。人类的创意能力就其实质而言,乃是一种无穷无尽的资源。每个人在某些方面都可以是一个“创意者”,我们每个人都具备施展的创意潜能,只要发挥得当,这些创意就会产生巨大的价值。此外创意还是一位伟大的“平等主义者”——既不能传承给后代,也不会在传统意义上为某个人所“独占”。

虽然创意无人不有、无处不在、无时不彰,但是,创意不会自行产生和保持,也不会永久持续和延展,而是需要激活、发掘和培养,需要孵化、保护和阐发。对艺术创意观点的评估与阐发就是要针对创意所依赖的这两个标准——创意必须产生出新的东西;创意必须产生出有价值或有用的东西,使之推动实现。

对艺术创意观点的评估与阐发的第一步:原创新点子;第二步即标准:新点子或创新必须以具体清晰的形式表达或组装出来,接受与外在背景相对应的测试;第三阶段或标准:我们的想法要有价值或意义;最后阶段:价值评估要依据创意被接受的周边环境。

对创意的评估与阐发根本在于产业化的转让与开发。创意开发可以自已完成,但更多的时候需要依赖一个团队甚至一个机构来实现。当然创意的成果还可以作为专利进行转让。对于艺术创意成果的转让,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①申请专利,向有关机构提交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和必要的附图等文件;②媒介宣传,整合报纸、网络等各种传媒资源,进行社会推广;③参加艺术博览会。转让是通过签订合同来实现的,转让也是有条件的,其一转让成果必须具有实用性,其二转让必须具有合法性。

创意成果的保护属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讨论知识产权有助于帮助创意者如何通过版权、设计、商标和专利来保护自己的创意,以及如何利用知识产权将无形的创意转化为有形的商业。知识产权包括版权、发行权和使用权。版权是防止他人任意使用自己的作品,是指创作者作为作品的首创者而受到认可的一种权利。版权可以保留在自己手中,也可以转让给其他个人或公司。在不转让版权给发行者的情况下,发行权可被授予第三方以特殊的方式,或者在某个时间段,在特殊的市场中发行作品。使用权施用于音乐行业,并与作品的专门唱片有关。所有版权、著作权和使用权在音乐行业中,可能是属于3个不同的人或公司。版权、商标和其他的知识产权也可以像其他商品一样进行买卖。近年来,网络下载成为知识产权商业化的另一种方式。

3.对艺术创意氛围的营造与培育

艺术创意与策划的主体是青年,中心在街区。构建创意社区,营造人文气候,这些看似大而不当的陈词滥调,却真实地影响着人们的创意。有无数的例子可以说明这个问题。毫无疑问,纽约、伦敦、巴黎、东京、香港、台北都享有时尚之都、浪漫之城的美誉,这些不容争议的全球最具有创意的地区,不仅促成成千上万人的就业,创造了数以亿计美元的财富,也奠定了其国际化大都市的地位,甚至塑造了整个世界的生活方式。为什么这些城市比其他城市更加富有创意和活力?研究表明,只因为在那些对“创新”、个性具有包容的地方,那些开放和民主的地方,文化和艺术才会繁荣兴盛起来。对创意影响因素的这种活力和推动力来自时尚、美术、电影、音乐和设计,这里个体面对着人们多元、矛盾、冲突的感受和想法,创造出轻松、活泼、新颖、别致的社区生活。

其一,对艺术创意氛围的营造与培育首先是一个地区、一个城市的整体问题,但却是由一个个细节构成。这些细节蕴涵在宜居性的基础生活设施里。不是摩天大楼、大型购物中心、连成一片的专业体育场馆和文化艺术中心,而是自行车道以及用于跑步、骑车、轮滑或遛弯的小街小巷更使人受益。不是把工作单位和生活社区用长长的地铁连接起来,来单位没有认同感,回社区没有归属感,而是合理布局城乡空间,街坊邻居都在一个社区。城市拥有“纵向性、特色商店、街道生活、娱乐设施以及丰富多彩的商业和文化活动”[2]。几百年、上千年形成的传统城市脉络更加潜藏活力,对创意阶层也更加具有吸引力。

[2] [美]理查德·佛罗里达:《创意阶层的崛起》,司徒爱琴译,中信出版社,2010年,第336页。

生活方式影响创意的产生。国际大都市创意街区提供了相似的生活方式和环境:咖啡店、茶社、酒吧、服装专卖店和新式办公场所的步行街、便利的商店、公园和交通。人们在公园旁、绿地边安静地生活,有真实参与感的剧场、音乐、书屋、画廊,等等。为什么有些地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裹步不前,并不是他们不想,而是他们搞错了方向。他们总是不断地将资金投入到摩天大楼、超级卖场、高架桥等计划中,或者用纳税人的金钱在远离人群的地方修建大型体育场馆演艺中心。他们还会复制著名城市的居住或商业街区,用大同小异的新街区取代旧式的、特色鲜明的街区,这种破坏生活方式的做法会使创意阶层避而远之。只是一门心思建造连锁商店、连锁餐厅、连锁酒吧,构成千篇一律的商业中心模式,却不懂得花费精力去建造对创意阶层具有吸引力的环境,他们虽然大张旗鼓地宣称要吸引科技型、创意型人才,却急功近利地搞成了“豆腐渣”工程。

其二,对艺术创意氛围的营造与培育在于塑造人文气候。创意性活动总是在那些能提供广阔的人文气候、人才生态体系的地区繁荣发展,因为这样的环境下创造力可以得到培植和支持,并转化为创新成果。塑造人文气候,并没有一成不变的模式可供参考。不同城市、社区在这点上都有他们的独到之处,这里并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策略,各个地区应当开发出最适合自身的解决方案。真正的创意社区对各种不同的群体都具有吸引力。必须强调的是,希望吸引构成创意阶层中的各种各样的人群的城市和地区需要构建真正开放和包容的人文气候,保持多样化的开放性并积极拓展多样性。

其三,对艺术创意氛围的营造与培育不能仅由少数人士进行决策,更不能由政府包办。理解这一点非常重要。好的解决方案是由各个地区充分调动民众的知识、经验、智慧以及在争议、论辩、妥协中达成共识。在这点上,作为过去半个世纪中对美国乃至世界城市规划发展影响最大的人士之一简·雅各布斯(Jacobs Jane,1916—2006)指出,问题的关键是“压制那些压制者”——如那些大权在握的领导者,不肯放权的管理者,以及其他类型的社会控制和垂直权力的化身,他们会压制和排斥创造力的发挥。[3]

[3] [加]简·雅各布斯:《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金衡山译,译林出版社,2005年。

一些创意城市的典范,多数情况下,它们的成功并不是专家筹划、政府打造的结果,而是多种力量共同发挥作用自然产生的。创意与组织之间往往存在对立,大规模和高度专业化的官僚机构会遏制创意的发展。约瑟夫·熊彼特呼吁人们重视大型组织对创意构成的“寒蝉效应”,而缺乏民主或集权化政府对创意产生的限制更是值得警惕的。庞大的官僚阶层和传统的社会形态始终试图保持旧时代的价值观,因此,城市和社区在创建能够吸引创意阶层的环境和文化时面临着很大的阻力,创意阶层只能在旧有价值体系的夹缝中争取发展空间,无法在这个城市中体现自己的身份,大多数情况下只能选择离开,完成用脚投票的无奈之举。

现在正是整个创意阶层崛起的适宜时机,国内尤其如此。我们必须从一个由政府包办的状态下解脱出来,每个人都是事业有成且富有创意、创业的个体。必须意识到,尽管不同阶层之间存在差异,但大家拥有共同的特定利益和所关注的问题。经济转型、社会变革、公民组织构建,逐步成为全社会普遍的共识。与其期待创意阶层在国内的崛起,不如激发民间的创造活力,让青年成为创意主体,把街区建成创意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