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政策的构成

二、文化政策的构成

文化政策居于社会体系之中,以一种循环的体系而存在,即国家的综合实力——国家的文化政策——文化产品(艺术机构,艺术家和艺术品)——国家的文化生活(最终转变为文化内容,反映出国家的文明程度,体现出国家综合实力),互为因果,循环往复。这种模式在某种意义上展示出国家的整体形象和它的文化积淀,呈现着国家的现状和未来的前景。

在实践构成上,文化政策包含哪些要素?又如何构成?按照英国学者H.K.科尔巴奇(H.K.Colebatch)的理解,政策有3个核心要素:秩序(系统和一致性)、权威和专门知识[8]。文化政策的系统和一致性就是文化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呈现的状态,具有多变的事态。法国学者奥古斯汀·杰拉德认为文化政策是最高宗旨、具体目标和执行手段组成的一套体系,由社会组织通过权威机构来执行。一套政策中包含了长期最终目的、中期可测量的目标和具体实施手段(人员、资金和立法),这3个要素构成了一个连贯一致的体系。[9]这是文化政策研究领域经常引用的观点,并且为实践所应用。

[8] [英]H.K.科尔巴奇:《政策》,张毅、韩志明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50页。

[9] 张生祥:《欧盟的文化政策:多样性与同一性的地区统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5页。

从实践的层面来说,文化政策由以下几个环节构成:文化政策原则目标、文化管理机构、文化管理人力资源配置、文化资助制度、文化管理运行机制、文化政策效果与影响。文化政策原则目标,大致包括保护国家文化遗产和传统,保障公民的文化权利,保护艺术家创作及发表的自由等多个方面。而文化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能则是政府对整个文化事业的管理方式,首先体现为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能的界定。这种机构是政府序列还是民间序列,如果是政府序列那么中央以及地方政府文化艺术机构设置、职能就是主要的内容。文化管理人力资源配置是指所有从事文化艺术的人员安排与分工,以及这些人员的社会保障和福利。文化资助制度是在文化领域政府拨款、商业赞助、慈善捐赠以及营业收入之间所形成的体系。文化管理运行机制指文化政策的施行即政府的文化管理过程,它是政府对文化进行管理的方式,是对文化领域人、财、物进行优化组合的途径。文化政策效果与影响主要体现在一国的文化面貌以及国民的文化资源上。

文化政策的实践构成有别于文化政策文本的编制框架,文本框架本身就是一种文化政策的解读线索。国际组织尤其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倡导文化对当今社会的价值和作用,倡导文化自身的变革以促进人类发展,为文化进入公共政策制订的领域提供了一个完整的框架。1998年,欧盟理事会(EU)文化指导委员会推出了欧盟文化政策的框架模式。该框架包括8大部分,并在每一主题下包括确定数量的子题。这8大部分是:①历史回顾:文化政策和手段,②立法、决策和行政机制,③制定文化政策的一般目标和原则,④文化政策发展方面的问题争论,⑤文化领域的主要法律条款,⑥文化资助,⑦文化体制和新的合作关系,⑧对创造性和参与性的扶持。依照这一框架,欧洲各国在1998年后相继推出自己的官方、半官方的文化政策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