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艺术管理的历史
西方艺术管理的萌芽源自于古希腊、古罗马时期的自发式与自主式的艺术管理。其后的文艺复兴时期,新型艺术组织的出现带来了新的艺术管理方式。近代以来,国家监督下的自我管理方式进一步促进了艺术管理的发展。到20世纪的时候,随着艺术管理学的设立,西方现代艺术管理逐渐成熟。
1.古希腊古罗马时期艺术管理的萌芽
人类最早的艺术管理,可能出现在表演管理当中。早期社会中结合宗教仪式的公众集会,那些“演出”是由祭司负责“管理”,在这些仪式表演中,许多富有戏剧色彩的服装、布景、音乐和动作等,都强化了“演出”的效果,为后来真正的演出提供了组织安排的一套模式。
古希腊经济社会结构以及运作方式成就了宗教仪式、公众集会、节庆表演、文化观瞻、民主议事等活动,也成就了自发式与自主式的艺术管理。
因纪念酒神狄俄尼索斯而定期举行的“酒神节”是古希腊最重要的艺术活动。早期的时候,人们以游行的方式来纪念酒神,后来逐渐形成了每年春天在雅典俄狄尼索斯剧场举行“酒神节”,这是人们自发地组织起来的活动。“酒神节”的组织者就是雅典的自由民,他们以集会的形式讨论这一活动的程序,然后通过推荐或自荐的方式提交参加演出的节目,最后召集奴隶来从事服务工作,确保活动的有效进行。那些长期参与此活动讨论的自由民众固定地组成了类似“活动组委会”的机构,负责活动的组织与实施,行使着实际的管理职责。古希腊的这种自发式的艺术管理模式,具有很强的民主自治的色彩,是西方艺术管理的萌芽。
在庆祝酒神的活动中,人们组成合唱队,边歌边舞,有了对话和简单情节,逐步演变成为早期的戏剧表演。古希腊悲剧创始人忒斯庇斯发展了阿瑞翁创造的说唱和表演的形式,一个人要扮演几个角色,就使用了假面具,为了更换服装和面具的方便,把演出者和观众分开,于是出现了最早的“舞台”,这就使原来以歌舞为主的酒神祭典逐步向戏剧演变。在雅典举办的戏剧节,通常是由雅典的执政官来担任监制,而演出经费多半由富人赞助,市政府提供场地设备。直到公元前534年才开始政府赞助戏剧节制度。现在我们所谓艺术管理所涵盖的问题在当时都已存在,广泛涉及计划、安排、指挥、监控等各种管理技能,例如推销戏剧节目、争取经费、税收分配、座位布局和各种经营管理的问题。兼任导演的剧作家以及合唱队的指挥则可看做是古希腊早期的艺术管理者,由艺术家兼任管理者是早期艺术管理的基本模式。
在罗马帝国时期,所有罗马城市,即便是最小的城市,都拥有剧场、竞技场和露天体育场这些迎合民众特殊娱乐的建筑。起初,在这些地区举行的表演是宗教仪式的一部分,最后才发展为公众娱乐。其中较大的剧场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世纪,能够容纳5 000名观众,用来上演悲剧和喜剧。较小的剧场建于公元前1世纪,用来举办音乐活动和歌唱表演。
罗马人由政府来资助艺术节庆活动,罗马城市的执政官负责审核并安排市民的娱乐活动,艺术管理者担任导演工作,负责找到表演者直到完成演出。这些早期的管理者负责安排与演出相关的所有事情。由于活动全部由政府出资,因此早期的管理者还必须到地方执政官那里领取演出费用。据有关罗马戏剧历史的研究显示,古罗马在一年当中举办各种活动达100多天,如果属实,那么可以想象,古罗马的城市里会需要大量的艺术管理者来从事这类工作。
罗马帝国衰亡后政府补助的节庆表演活动也随之瓦解,表演团体只好靠巡回演出谋生,全团的管理由团里的某个成员负责。在这一时期内欧洲并未出现重大的艺术活动。
2.文艺复兴时期艺术管理的雏形
西方的艺术活动在中世纪经历了教会专权的管理时期,而在文艺复兴时期,随着新型艺术组织的出现,艺术管理变得多样化,并在这一时期形成了艺术管理的初步框架。
中世纪的时候,主要的表演活动都是由教会制作的,只有一些小的巡回演出团体利用在小规模的社会庆典上演出谋生。到了14世纪,教会对表演的控制力量已经式微,各种艺术行会开始兴起,同时出现了艺术活动的赞助体系。商业工会的保护和赞助体系则扩大了管理者兼导演的角色。在15—16世纪期间,大型的戏剧表演活动和艺术节庆活动出现,特别是在英国,复杂的戏剧制作需要审慎的调度安排,因为有时候参与人数多达300人。这样大规模的演出当然需要大笔资金,因此导演或者是演出负责人变得非常重要,通常会由艺术家行会中委派一个人担当此任。
进入文艺复兴时期,西方逐渐摆脱了封建制度和教会神权统治的束缚,工商业的发展与个体精神的解放为文化艺术的发展提供了契机。14—16世纪期间,新古典戏剧开始兴盛,歌剧和芭蕾舞剧诞生,艺术品市场在意大利发展起来并向荷兰、法国、英国扩散,艺术管理者的角色开始萌芽。在剧院方面,舞台技术推陈出新,带动表演场地的兴建与文学的发展,也带动了服装、灯光和特效等舞台专业管理者的出现,由于制作日趋复杂需要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管理者分工开始细化。
这时欧洲国家的艺术组织主要有教会的唱诗班、宫廷剧团和民间的经营性剧团等类别。教会或宫廷也会雇用一些乐师或画师为艺术组织服务。艺术组织的活动涉及艺术管理。不同类别艺术组织的管理方式有所不同。唱诗班由教会直接管理,每逢重要的宗教活动、集会或节日,唱诗班都要演出。宫廷剧团是专为宫廷演出的,由宫廷的内务官员负责管理,定期在宫廷内演出。民间经营性剧团的活动带有商业性质,其艺术管理模式可谓是西方现代艺术管理的雏形。
民间经营性剧团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产物。这样的剧团一般由十多位成员组成,他们都是剧团的演员,其核心人物就是剧团老板或演出经理,负责剧团的排练、演出、场地选择和争取赞助,因此,剧团往往都是以此人的名字命名的。剧团与一些剧作家有固定的联系,他们依照剧作家提供的剧本进行排练,然后租用场地进行演出。剧团间有竞争,好的剧团才能吸引更多的观众,也才能更加持久,因此,剧本的选择与排演的水平成了重要的因素。剧团的演出内容不是没有限制的。地方的执事官负责监督剧团的演出内容,那些违反道德或有辱皇家和教会的剧目会被禁演。这些民间经营性剧团将文化艺术活动引入了商业化运作的轨道,为艺术组织带来了新的管理方式。
盛行于13、14世纪的宫廷舞则为芭蕾舞的问世开辟一条路径。1581年,法国宫廷上演了被史学家公认的第一部芭蕾舞剧《皇后喜剧芭蕾》,这是艺术家创作成就与艺术管理者管理成就的展示。16世纪后期,歌剧在意大利诞生,当时是以五幕的形式出现,1594年全球第一部歌剧《达芙妮》初次公演,并由此奠定了歌剧的整个艺术型态。1607年意大利作曲家克劳迪奥·蒙特威尔第(Claudio Monteverdi,1567—1642)完成历史上第一部成熟的歌剧《奥菲欧》,使用了较大编制的乐队,大型乐队的诞生需要更为专业的管理者。数百年来,演艺制作专业及管理技术不断演进,以此来适应艺术形态发展的需要。
如同现今,早期的艺术家兼管理者也要努力不懈地寻求财务支持,教会的资助、皇室的恩宠以及股东的安排都是财务的主要来源,出售股票所得用来支付薪资和制作费用,管理的职能扩大到包括将获利分派给股东。管理者和艺术家还需要为审查制度奔波,与来自教会、政府的各种控制机制对抗,包括剧目的选择、表演场地的取得,有时候表演者的挑选都要受到非常严苛的限制。
3.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艺术管理的完善
17世纪中后期至19世纪的近代西方艺术管理可概括为国家监督下的自我管理。文艺复兴运动与资产阶级革命促进了艺术创作的繁荣,推动了艺术市场的发展,为欧洲大陆的艺术活动吹来了一股强劲之风。剧团及其管理方式不断转换演进,美术领域的博物馆、拍卖行的成立,以及它们与政府、市场之间的关系,使得艺术管理在这些变化和发展中逐步发展、完善。
无论在意大利、法国、英国、德国抑或西班牙,艺术活动都风起云涌,而作为艺术组织的剧团,在广泛地融入了戏剧、舞蹈、音乐、表演等元素之后,则日益显现出新的格局。一方面,原受雇于宫廷的剧团渐渐走出了宫廷,走入了专门的皇家或国家剧场,其观众群则不再仅仅是皇家的观众,也包括了普通百姓,演出的受众范围更广了;另一方面,民间剧团活跃,这些剧团四处巡演,将艺术活动的足迹散布在了欧洲大陆。在这一时期,国家剧场与私人剧场的广泛兴建,为艺术活动提供了发展的空间。国家剧场的管理权在宫廷或政府;而私人剧场的所有者是一些贵族,这些剧场在早期并不完全向公众开放。这样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对剧目内容的审核上,而对于具体的创作、表演等方面,剧团内部进行自我管理,剧目定期上演,观众人数众多,演出没有太大的竞争压力。而随着民间剧团的发展壮大,竞争随之而来。国家剧场也会接受民间剧团的演出要求,这无形中使国家剧团的垄断地位受到挑战,不过更促使国家剧团自身谋求进一步的发展。
民间剧团一般是家族式的,或是受到资助而组建起来的。在管理方式上,家族式的剧团沿袭了家族式的管理方式。家族中的长者居于主导地位,负责剧团活动的全盘管理工作。除了家族成员之外,这样的剧团也雇佣一些创作人员或演员。在家族剧团中,剧作家往往成为剧团艺术创作上的主导者。他们不仅写剧本供演出使用,而且在排练中进行现场指挥。各项演出活动的安排计划、财务管理则全由家族的管理者负责。与家族式剧团不同,受资助而组建的民间剧团的幕后管理者是资助者——贵族或商人,直接的管理者则是剧团的剧作家或剧团的主演,负责剧团的日常事务——创作或选择剧本、安排演员角色、排练节目、选择场地、安排演出和财务管理。定期为资助者进行演出是这类剧团的一项日常工作,此外他们可以自行安排演出。早期资助者只是提供资助,而不问剧团的营利情况,19世纪中后期,有些剧团的资助者实际成了剧团的老板,剧团被当作名下的生意,而剧团的负责人则成了剧团经理。
所有剧团的演出剧目是受到国家监督的,各国都有严格的审查机制。“政府对艺术的一切干预会产生积极和消极两种效果,这确实是一个重要的论点。”[12]这种管制直到19世纪末才真正有所放松,因为演出活动在这时才日益被看作商业活动。19世纪末,艺术活动中的版权问题有了进展,1896年通过的《伯尔尼公约》为版权提供了保护。
[12] [英]约翰·皮克、弗朗西斯·里德:《艺术管理与剧院管理》,甄悦等译,中国戏剧出版社,1988年,第12页。
17至19世纪是欧美艺术大发展的时期,各个艺术门类在这段时期茁壮成长,新的演艺院团、剧场纷纷建立,艺术品拍卖行、国家博物馆开始兴起。博物馆作为艺术机构,由国家负责管理,是对公众开放的非营利机构。欧陆地区为经营国有剧院而将艺术管理变成正式的架构和系统,而且将艺术管理者的角色加以整合与提升。
在法国,戏剧、歌剧和芭蕾舞团都是国有,表演者并且享有薪俸和退休金;1681年左右正式建立巴黎歌剧院,把歌剧与芭蕾舞从皇宫引向剧场;1793年国民议会将罗浮宫改为国立美术博物馆。在德国,1767年成立了第一所国家剧院,且它成为受补助的艺术机构之全国性网络的基础。在英国,1744年和1766年分别成立苏富比拍卖行和克里斯蒂(或称佳士得)拍卖行,这依然是今天世界上最著名的两大艺术品拍卖公司;1870年的教育法案以及1888年的地方政府法案协助博物馆和表演艺术场所遍及全英各地,表演艺术社区也在蓬勃发展中,1759年伦敦大英博物馆开始建立。在美国,19世纪中期四通八达的铁路系统为巡回演出团体提供一个密集的巡演网路,戏班不停地成立和解散,几乎没有永久性的剧团,管理机构的大权掌握在制作人和售票经纪手中,大多数戏院的控制权最终为首批经纪掌握;有别于非永久性的剧院,交响乐团及歌剧团则在美国的大都会里取得了较为稳定的地位,1842年纽约交响乐团成立,1881年波士顿交响乐团成立,1883年纽约大都会歌剧院落成;1872年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建立。
这一时期,艺术管理成了大的行业,管理人员的活动范围极大地扩大了,管理的事务也是极其复杂。“在18世纪就有人对艺术的适当管理表现出浓厚兴趣,并非常关心恰当的管理方法”[13],来讨论推销艺术的道德标准、政府支持艺术的公平方式以及具体的管理事务,今天艺术管理的复杂画面那时就已勾勒成形。
[13] [英]约翰·皮克、弗朗西斯·里德:《艺术管理与剧院管理》,甄悦等译,中国戏剧出版社,1988年,第13页。
4.世界大战后艺术管理的提升
20世纪的最初几年艺术管理作为职业在国际上稳定地建立起来。1945年英国创建大不列颠艺术委员会,开设艺术管理培训课程,改变了艺术管理传统模式,为其他工业化国家渐次采用。1960年代美国在欧洲经验的基础上开展艺术管理专业教育,培养专门人才,催化专业评论。作为集公共与商务行政、操作与策略管理、理论与实践批评于一体的综合领域,艺术管理现在有了职业身份、政治关注和学术团体。由此可以说,艺术管理体系化与学科化是20世纪以来艺术管理发展中的两大特点,这也标志着艺术管理又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层次。
不论在欧洲或美国,电影、电视和收音机的发明使得1920年代的艺术活动出席率大幅下降。全美各地的艺术扩张期似乎已趋减缓,长期以来稳定的营运资金有恶化的趋势,因为大多数的基层社区都建有视觉及表演艺术机构,争取补助存在竞争。同时,欧洲政府艺术资助制度也面临重新评估,正在倾向采用美国主要由社会力量赞助或捐赠艺术的方式,表演和视觉艺术组织都在努力发展自身募款的专业技能,以求维持目前的营运水平。艺术发展环境的变化,促使管理的角色持续成长,对优秀管理者的社会需求也随之增加。
两次世界大战重塑了人类发展格局,却没有阻止艺术发展脚步,艺术世界的民主化与产业化成为时代潮流。尽管经历两次世界大战,但欧洲的艺术机构逐渐打进到小型社区中,开拓了展演场所的全国性网络,并为管理者及艺术家提供了更广泛的工作平台。战后在政府的全面支持下,表演季变长了,剧院增多了,新的展览和美术馆也不断出现,这种情形在二战后尤为明显。1950年代诞生以营利为主的百老汇及非营利性地方性剧院系统的崛起让剧院获得重生,同时也为剧院建立起一个观众群,后来更变身为常设的艺术组织。歌剧、舞团、画廊、美术馆、艺术中心、艺术基金会在全美遍地开花,整个艺术社会处于不均衡的扩张期。欧洲的艺术发展也大概如此,但其艺术管理模式却开始效仿美国。
西方工业的发展促进了管理学的诞生。管理学最初应用于企业,以后逐渐扩展到各商业机构、行政部门与艺术组织、教育单位。西方的艺术活动自19世纪末以来蓬勃发展,并随着西方社会工业化进程的加剧而日益显出强烈的商业化色彩。一些艺术组织的管理者在运作商业化的艺术活动中,创造性地运用了与现代企业管理相类似的管理方法,从而促进了艺术活动的有效开展,西方艺术管理也出现了“经理”式管理方式,如1909至1929年的佳吉列夫艺术团的活动就是其中的代表,俄国艺术活动家佳吉列夫(Dyagilev,1872—1929)本人的举动打破了传统的一直受皇家垄断的管理模式,第一次让芭蕾舞断了“皇粮”,完全靠个人管理而生存,这也开创了艺术方面的现代管理模式。虽然艺术管理不像企业管理那样较早地进入了人们的理论研究视野,但是艺术管理在实践中形成的理念与方法却与现代企业管理有许多不谋而合之处。当欧美国家的艺术活动日益频繁,艺术组织或机构日益规模化的时候,艺术管理学便在一些有识之士的努力下应运而生了。作为一门专业,艺术管理学最初是建立在欧美艺术机构的经验基础之上的。这样,艺术管理从实践变为了理论,可以有效地促进艺术活动的开展。艺术管理学的设立使西方的艺术管理理论与实践处在一种互动的发展中。对艺术组织或机构而言,在此学科发展的带动下,其艺术管理实践开始朝着一种科学、成熟的方向发展——具体的管理行为则围绕着领导、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等环节有序地进行着。
20世纪中期以来,在西方国家大力发展文化创意、文化产业的格局下,西方的艺术组织或机构大都有明确的定位。虽然这些艺术组织或机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但并不是说这些组织都被推向了市场,任由市场所左右。事实上,国家采取了干预的政策,对其实行了政府宏观管理。在像法国这样的欧洲国家,文化产业被限定在电视、广告、出版、商业性演出、私人画廊等领域。在这些领域,文化产品按照市场规律生产和销售,国家通过法律对其实施管理,不干预其经营活动;而像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艺术中心、艺术表演团体等,包括一些私人的民间院团,则被纳入了文化公益的管理范畴。这些文化艺术机构,包括私人的,都不以营利为目的,带有公共产品属性,因此,它们能得到国家的全额拨款或部分资助。国家通过文化艺术委员会之类的机构对其进行管理,但不干预其具体创作活动,主要是进行协调并促进其与政府间的沟通,其出发点是提高公民对艺术活动的参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