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市场的构建

二、艺术市场的构建

国家或地区的宏观环境对艺术市场的发展可以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合理匹配或积极因应外部社会环境,方可构建顺畅、通达的艺术市场体系。构建是从对艺术市场支持的角度而言的,包括培育、建设、开发等层面,核心是市场体系的完备与运转的高效。这里主要以国内艺术市场为蓝本,试图梳理艺术市场体系的脉络与结构。

1.艺术市场体系构成

艺术市场体系乃至文化市场体系都是整个市场体系的组成部分。在社会化大生产充分发展的基础上,包括生活资本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劳动力市场、金融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产权市场等各类要素市场相互作用和影响,逐步形成统一、有序的市场体系。文化市场体系当然是指各种艺术市场在交易的过程中形成的有机系统,包括文化产品市场、文化要素市场和文化服务市场在内的综合性市场体系,而艺术市场体系就是其中核心和基础性的部分。

总的来说,不同领域的作为商品的艺术产品和艺术活动所形成的各类市场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艺术市场体系。所以在宽泛的意义上,将艺术市场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进而把这些类别有机地组合起来,只要分类规范、合理,就可以构成一个完整的艺术市场体系。换言之,所谓的艺术市场体系就是各种不同类别、不同层次艺术市场的统一体。

当然从逻辑上看,艺术市场体系并非是各类艺术市场的汇总。如果仅仅只是汇总,那么也就会因为缺乏系统性而很难被称之为体系。艺术市场作为整个市场经济系统的一个子系统,之所以能被称之为体系,必须是因为内在的逻辑统一性,有其自身的规律可以遵循。

艺术市场体系构成的分析不仅要符合艺术市场自身的特殊性,而且也要呈现其逻辑性和系统性。在艺术市场的生产、消费、中介管理等各个方面都形成了自己的系统,它们相互独立而又相互关联,所以,艺术市场体系的构成首先包含对其内部各个结构的联结。其次艺术市场这个体系也可以概括为关于艺术市场的资源、资金、制度和人才的要素组合。比如,对于艺术市场征信、艺术市场法律、艺术市场人力资源、艺术市场投融资体系的构建等。这些要素以及要素联结成的结构对于整个艺术市场体系的合理构建与有序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由于诸多复杂因素的综合性影响,艺术市场体系一方面是各种构成要素逐步演化、融合、发展的结果,同时又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这就使艺术市场在其形成和完善的进程中,具有动态的和与时代同步发展的突出特色。在其表现形态上,艺术市场的运行机制呈现为多元共存和多样发展的态势。在其基本内涵上,艺术市场则呈现出各种因素相互渗透与融合的面貌。当前国内艺术市场体系呈现的新的特点还表现在更深入地与经济乃至资本的牵手与合作,艺术与大型商业的跨界、融合。经济是培育和建设艺术市场的重要力量,与政府相比,这是更为直接的也是巨大的力量。

艺术市场体系构建的旨归就是要能够提供一种相对合理、科学的艺术市场范式,构建的路径在于遵循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基本逻辑。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即指各类文化产品市场、文化服务市场以及文化生产要素市场在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中形成的文化市场有机整体,具有统一性、开放性、竞争性和有序性的特点。统一性表现为均衡的文化产品价格、自由流动的文化要素、相互关联的文化市场、一致的文化市场规则等;开放性主要表现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不能是封闭的,而应是开放的,能够符合生产社会化、全球化及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需要;竞争性表现为文化市场主体数量众多、地位平等,文化产品、文化要素和文化服务品种丰富、质量高,中介、咨询和服务等机构积极参与竞争等;有序性体现为文化流通方式多样、文化流通渠道通畅、文化市场交易秩序良好、文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健全、文化财产得到有效保护、文化市场规则统一、文化市场信用制度规范等。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功能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文化经济相互联系和调整各种利益关系。构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既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文化市场健康繁荣发展的根本保证。

2.艺术市场培育和建设

最先的艺术市场无不是自发形成并且逐步发展自为一体。这种早期的内生型艺术市场就是在文化运行中主要依托艺术发展自身资源以及本地艺术供给和需求的平衡而形成的,外部政治、经济因素只是提供一种客观的环境和条件,并不控制或左右艺术发展。一旦艺术市场拥有了规模和效益,可以创造社会财富和就业机会,就会招致权力和资本的追逐,会有更多的外部性政治和经济力量投入到艺术市场中来,甚至完全不受艺术资源的影响,艺术市场得以在外生型的规制中发展。外生型是指在文化机制中受外部因素影响,而非由文化体系内部因素所决定的模式。从广义上讲,任何一个系统(或模型)中都存在许多变量,其中自变量和因变量统称为内生变量,而作为给定条件存在的变量则称为外生变量。作为经济学术语,把内生和外生借用在艺术市场领域,能够很好地说明“艺术市场的发育与培育”“艺术市场形成和建设”的内涵区分、价值取向以及效果差异。当然,“内生”和“外生”,还要看站在什么样的分析角度,是以一个国家还是以一个地区,是以一个时代还是以一个时段,不同的时空组合,会导致不同的形态特征。

说到底,即使在现代语境下,艺术市场的成熟与完备从来不是政府规划出来的,但是它的发展与壮大却离不开政府的规划。由于国家制度与文化的不同而导致了政府文化治理的权力配置方式的差异性,由此形成政府主导、市场主导、政府与市场协作的3种方式,这也是政府和艺术市场的关系可以大致分成的类别。政府主导型是指政府对艺术市场的管理采取“大包大揽”“一竿子插到底”的方式,这种类型以法国、德国和俄罗斯为主;市场主导型是指政府对艺术市场基本采取“放养”的方式,任由艺术家、艺术作品以及艺术机构、公司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这类国家以美国、加拿大为典型;政府和市场共同协作型是指政府的宏观调控与市场的自行调节相结合的方式,这类国家以中国为典型。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实行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这一时期并没有真正的文化市场。文化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文化事务由国家统包统管,政府统一安排生产,统一调度产品销售,统一规定产品价格,统一核算经营,统一分配管理,市场在文化生产和经营中起不到任何作用。计划经济体制下,实行单一的所有制形式,国家是企业的唯一所有者和经营者,投入的资金和资源十分有限,没有形成市场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平均主义色彩浓重,吃“大锅饭”、端“铁饭碗”、“等靠要”无法调动职工积极性,文化生产力受到严重束缚。改革开放 30多年来,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人类文明的进步,国内文化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初步形成了包括文化产品市场、文化要素市场和文化服务市场在内的综合性市场体系;初步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资本共同开发建设的多元化经营格局;初步形成了包括中央、省、市(地)、县四级文化市场管理稽查机构在内的立体管理网络;初步形成了以法治手段为主,综合运用行政、经济、舆论等多种监管手段的全方位管理模式。近年来,更是把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上升为国家的战略地位,要求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加快完善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基本建立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艺术市场的培育与建设涵盖面广,不仅主要表现为政府众多业务主管部门,而且这也是全社会的职责所在。对于文化艺术市场的建设和培育,在国内主要表现为政府的职能,是政府对于文化艺术市场予以宏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这也是全社会的工作,社会各界均应对文化艺术市场的建设和培育担负责任。作为政府,对于文化艺术的管理既是一种制导、约束的行为,也是一种建设和培育的行为。特别是在国内文化艺术市场尚未十分成熟的时期,建设与培育更是管理的重要一翼。建设和培育文化市场,首先应当“依法治市”,亦即运用法律的方式治理和约束文化艺术市场,而将行政干预的方式作为补充;其次,还应当“以文促市”,尊重和扶持市场的经营者,对于其内部事务不横加干涉,以民主协商与法律规范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政府没有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措施是不利于艺术及其市场发展的。

艺术市场的培育与建设最终依赖艺术资源的市场化配置,让艺术作品和活动能够成为可进行有效交换的一种形式,就好比电影的生产和发行机制。可是,由于不少门类艺术目前还缺少可见的市场化特点,所以它至今还停留在人文领域。从这一点来看,尤其是传统的、民间的艺术样式在今天还只是一种私人化的手艺、绝活,而未能成为一个行业,尽管有很多人感到自己是直接和间接地在为艺术工作,但实质上并未发生太大改变。而改变这一局面,就需要艺术市场理论的支撑以及国外先进经验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