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谁是艺管者?
艺术管理是一项特殊的工作,也是一种新兴的职业,而艺术管理者则是在艺术组织及其活动中“负责一名以上员工的工作表现的那个人”。具体而言谁是艺管者呢?他工作于艺术领域的哪些环节,又是如何工作的?
1.艺术领域各个环节的人
传统艺术学观点认为,艺术作品创作或制作的完成常常局限于个体艺术家。然而,从艺术的完整性或者现代管理学角度来说,艺术作品通常不是由艺术家独立完成的。美国经济学与商业管理学教授凯夫斯(Richard E.Caves)在谈及创意行为的经济特点时指出,各类艺术家实现艺术创作工作的整个过程都需要其他人员的加入,他们的合作对象既有普通的工作者也包括其他的艺术家。[1]甚至观众也可以包括进来,正如马塞尔·杜尚所讨论的,观众通过一种诠释的集合完成艺术作品。美术创作不仅需要画家的智慧与辛劳,还需要经纪人、经销商来代理、经销艺术作品,而书画的装裱、收藏、修复、运输等也需要辅助环节。如果进入展览或拍卖领域以及美术馆运营阶段,就需要团队的合作与分工,策展、艺评等环节都不是由画家本人完成的,虽然其作用必不可少。荷兰后印象主义先驱文森特·凡·高(Vincent van Gogh,1853—1890),生前从未售出过一幅作品的状况是一种艺术接受的缺乏。而西班牙现代艺术创始人巴布罗·毕加索(Pablo Picasso,1881—1973)就不同了,他和艺评人、画商、美术馆都建立合作关系,这一做法卓有成效。[2]
[1] [美]理查德·E·凯夫斯:《创意产业经济学》,孙绯等译,新华出版社,2004年,第3页。
[2] [美]理查德·E·凯夫斯:《创意产业经济学》,孙绯等译,新华出版社,2004年,第41页。
舞台与表演艺术如同视觉或造型艺术领域。集体性表演艺术的生产环节更是复杂多样,且生产环节与消费环节不可分,相关从业人员在规模分工上都有特定的要求。从总体上讲,表演艺术创作人员包括导演、设计师及演员。必要的时候,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剧作家、作曲家、舞蹈编配、音乐指导也加入到剧院职员队伍中来。行政职员包括演出人、角色分配指导、经理、票务人员、宣传人员、内务经理及领座员。技术人员包括舞台经理、演出经理、技术指导、结构人员(布景、服装、道具)、声电师及运行人员。
显然,人员的复杂性需要专门的管理者对各类人员的活动进行细致的分工与严密的协调。在较小的、非营利、教育性剧团中,一人可身兼数职。在商业及非营利剧团中,作为艺管者的演出人将财务、管理、技术及艺术人员组织在一起推出一台演出。尽管演出人一般不直接参与演出的日常创作过程,而且往往是在幕后而非台前开展工作,但他拥有雇佣及解聘艺术人员的权力。所有的剧院,不论规模大小,目标如何,都要有艺术、管理及技术方面的人员作为固定职员,以根据预定计划准备并推出作品。
电影电视艺术生产领域更加具有企业化特征。一些影视艺术产品是在持续存在的组织内产生的,比如在20世纪30年代的好莱坞电影制片公司。这些公司需要大量的演员、导演、编剧、摄像、制片人、化妆师,以及一些自认为是艺术家的人,此外还包括会计、司机、保安。
在各种艺术创作领域中,都有专门的机构负责艺术家的挑选工作以及艺术作品的推广和发行工作。有时艺术作品在创作完成之前就要面临商业运作问题,通过适当的方式向消费者或中间机构介绍艺术作品的问世,吸引更多的购买者、观赏者接踵而来。这些艺术领域的创作、生产、发行、推广以及销售等环节都需要大量的工作人员加以分工与协作才能完成。这些分工与协作就是通过艺术管理者来实现的。
在艺术社会学语境中艺术领域各个环节的人为艺术体制理论所确指。艺术体制理论是超越艺术传统定义的一套知识体系,这可以看成是美国艺术社会学者阿瑟·C·丹托(Arthur C Danto,1924—2013)和乔治·迪基(George Dickie)的艺术界理论在经验上的种种应用。它不再愿意关注艺术的审美内容与价值维度,而是更加注意公众在行为和体制上的艺术接受实践。艺术不是由艺术家,而是由很多人、由艺术界创造的。艺术界是一个人际网络的圈子,包括了经销商、代理商、赞助人、批评家、馆长、发行者和推广人员等其他参与者。这些参与者的活动与艺术家的工作相比并不是次要的或无关紧要的。没有人会从事艺术界的所有工作,所有艺术形式都有赖于分工,在艺术构思、生产、消费等领域构成了不同的角色。
2.艺术管理的专门化与职业化
艺术管理并不新奇,早在2000多年,艺术管理的全部问题中外都已为人知晓。约翰·皮克认为,只要艺术家从政府或市场那里领取报酬,管理人员作为艺术家、观众/市场、政府这几个方面之间处理具体事务的中间人就出现了。[3]艺术管理者曾以各种名义存在于伊丽莎白一世时期的英国、莫里哀时期的法国和奥维德时期的古罗马以及雅典城邦。伊丽莎白时代英国整个社会精于管理。在莎士比亚时代剧院管理大行其道,艺管者往往就是剧作家、大导演、名演员。16—17世纪初期,除了宫廷官员和少数法定官员外,在艺术管理方面没有直接雇佣于政府的代理人。18世纪有人对艺术的适当管理表现出浓厚兴趣,并非常关心恰当的管理方法,18世纪末期艺术管理大致成型,艺术管理的职业化开始出现。在19世纪,艺术管理人员的活动范围极大地扩大了,艺术管理成了很大的行业。20世纪五六十年代,整个西方国家开始设立专职部门和配备专业人员来从事艺术团体和机构的经营管理。
[3] [英]约翰·皮克、弗朗西斯·里德:《艺术管理与剧院管理》,甄悦等译,中国戏剧出版社,1988年,第9页。
早期的美国并没有专门的艺术管理人员。例如,波士顿交响乐团1881年成立时,其行政事务是由一个全职的经理来处理的。当时波士顿美术馆也只有一些基本人员,大部分日常工作由理事们承担。20世纪50年代是个分界线,之前剧团事务也仍由创建人自己管理,之后,艺术管理成为一种专业以及一个众所公认的工作领域,这是美国国家政策开始改变的产物。美国艺术基金会NEA在1960年代后期实施的补助程序,刺激了艺术领域中许多艺术管理职务的成长,并加速了这个行业的专业化和职业化,而1980年代高等教育的发展则赋予艺术管理者崭新的社会形象以及多元化的社会分工。
1980年约翰·皮克根据自己多年的职业经验写成《艺术管理》,特别提出“本书是为艺术管理者的工作”[4],详细阐述艺管者的工作范围、类型与工作职责、工作环境与条件等内容。经过6年的现场调查,美国学者保罗·狄马吉(Paul DiMaggio)1987年出版《艺术管理》,比较翔实地描述了剧院、管弦乐团以及博物馆运营和社区艺术协会之艺管者的背景、训练、薪资和态度等。2001年威廉·毕尼斯简要梳理了艺管者职能、角色以及形象在社会变迁中的发展过程。这几本著作成为当时及后续研究艺术管理者的写作范例。
[4] [英]约翰·皮克、弗朗西斯·里德:《艺术管理与剧院管理》,甄悦等译,中国戏剧出版社,1988年,第3页。
在国内,艺术管理的专门化与职业化遵循西方同样的轨迹。早期的艺管者往往就是从事艺术创作或生产的人。民国时期,演艺、影视及书画市场的发展,“艺术经理”得以形成。1949年后,计划经济时代的剧院团长、美术馆长、博物馆长、文化馆长,甚至美协、音协、剧协、影协、舞协主席等,都可以算作艺术管理者。只是他们通常具有行政化的色彩和准官员的身份,除了一部分人依靠实践中摸爬滚打而积累的经验来管理艺术事务,大多都是凭借行政命令以及权力惯性来开展管理工作。改革开放之后,文化艺术领域迫切需要善于经营与管理的人才。1988年在上海召开的国际艺术管理研讨会上,以“艺术管理与艺术管理人才培训”为中心议题,分别探讨了“艺术管理人员担当的角色”“艺术节的经营、筹资与推广”“艺术行政人员的素质与能力”“艺术管理人才的培养”等。至此,“艺术管理者”在国内正式成为业界话题,进入学界视野。2000年以来,基于文化体制改革的驱动,艺术与社会尤其是商业的关系被重新塑造,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艺术组织(机构、团体)的自身使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整个运营团队呈现在规模、素质、功能上都不适应的新情况,于是专业化的艺管者应运而生。
翻阅当时的报刊,可以发现一些开明的、前沿的美术馆馆长、演艺集团董事长、乐团艺术总监等一大批从业者被媒体乃至学界广泛称之为“艺术管理者”,身兼艺术家和管理者的两种角色。而这些所谓的“艺术管理者”也恰恰是国内艺术管理职业化、学科化的鼓吹者与推动者。2005年美国肯尼迪艺术中心总裁迈克尔·M·凯撒(Michael M.Kaiser)来华讲学,这位在艺术行业创造了诸多神话、被誉为能使艺术行业“起死回生”“点石成金”的艺术管理大师与中国的同行们交流了艺术策划、艺术筹资、艺术营销等国际经验。至此在与国际接轨的情况下,艺术管理者成为人们尊敬的称谓乃至职业,专门培养艺术管理人才的系科多了起来,到英美国家学习艺术管理的人才也多了起来。曹意强(杭州,2007)、余丁(北京,2008)、龚珍旭(成都,2011)、王希俊(长沙,2012)在著作中都有专门章节论述艺术管理者,而李世奎(武汉,2003)、孙燕(武汉,2009)、董峰(南京,2010)等则专题撰文探讨艺术管理专门化与职业化,从多角度、多层面对艺术管理者的主体性展开型塑。
艺管者就是以艺术管理为职业,专门负责安排艺术家及其作品面对群众的“那个人”,在当下的语境里更多还是一个泛称,包括艺术经纪人、项目策划师、推广创意人、影视制片人、节目制作人、艺术经理、行政总裁、舞台监督,也包括政府类、事业类、企业类艺术机构的负责人,还包括在日常行政意义上扮演器材保管、财务管理、办公室主任等角色。当然也可以适当扩大范围,把参与、组织、管理艺术活动的基层的行政人员也算作在内。而高端的艺术管理人才,主要是进行资本运作、项目研发、市场经营等活动的人,甚至类似于我们所说的艺术企业的“CEO”。这些人在通常情况下都被粗泛地称之为艺术工作者以及在政府的统计报表里称之为文化从业人员。但是在学理上,作为专有称谓的艺术管理者正在形成,我们对此可以将之归纳为“在艺术领域直接从事创意与策划、生产与制作、筹资与募款、推广与营销的专业化人士”,包括不同的类别,也包括不同的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