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传统养老服务的不足之处
考虑到智能养老服务是养老领域的革命,是一种全新的养老服务模式,我们把不同于智能养老服务的纯子女负担的居家养老、依赖于社区资源的社区养老以及在养老院、敬老院等地养老的机构养老这三种养老形式,都称为传统养老服务模式。传统养老服务在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破解老龄化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上发挥了重大作用,然而,也面临着一些问题。梳理传统养老服务模式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我们可以从该养老服务模式所涉及的相关主体进行分析,有助于切实发现实践中的困难与不足,也为智能养老服务的实施提供解决思路。
(一)居家养老的不足之处
由于中国传统文化强调“百善孝为先”“父母在不远游”“养儿防老”,所以形成了老年人居住在家里而完全依靠子女赡养和照料的家庭养老服务模式。居家养老一般涉及三个方面的主体,分别为家庭、老年人、政府。
从家庭来讲,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以及经济社会的转型,家庭的结构趋于小型化,“四二一”家庭结构成为普遍现象,空巢老人、独居老人、高龄老人不断增多。独生子女除了赡养夫妻双方的父母之外,还要照顾、抚养下一代,甚至还有赡养祖辈的任务,分身乏术,压力巨大。随着城镇化加速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留守老人在家无人照顾的情况更是突出。对于家庭养老来讲,部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照料都难以保证,更别提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较高层次的养老服务了。
从老年人来讲,虽说靠子女养老无可厚非,然而,大多数老年人并不愿意完全依靠子女,他们只要生活能够自理,就会自己照顾自己,不会给子女添太多的麻烦。也正因为如此,许多老年人即使想子女了,也会嘱咐子女安心工作,不用专程看望自己,独自承受着孤独与寂寞。许多老年人生病了也会自己扛着,乃至小病拖成大病,给身体带来严重影响。再加上年纪大了,身体机能不可避免地衰退,许多年轻人能够很容易完成的事情,比如买菜、洗衣、做饭、拖地等家务事,老年人很难完成。甚至一不小心,还会发生滑倒、扭伤等意外事件。如果老年人失能或者半失能了,需要完全依靠子女照料的时候,他们的内心将受到巨大煎熬。因此,在当今的家庭环境下,老年人选择依靠子女的居家养老是一个无奈之选。
从政府来讲,养老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政府必须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为了促进家庭养老的顺利开展,政府应该在护理保险、带薪休假、子女照护假、子女护理津贴、喘息服务等方面落实政策,监督实施,确保家庭能够成为老年人的温暖港湾。然而,实践中,诸如此类能够惠及家庭养老的政策并未全面实施,部分已经制定相关政策的地区也未执行到位,使得居家养老的保障与支撑力度较弱。
由此看来,居家养老是家庭不能承受之重任,也很难满足老年人尤其是空巢、独居、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可以说,在当今社会环境下,居家养老已经难以为继。
(二)社区养老的不足之处
社区养老是政府倡导并积极推行的一种整合社区各方资源,为居住在家里的社区老年人提供各项服务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模式。社区养老一般涉及社区、服务提供商、政府、老年人等主体。
从社区来讲,首先,养老服务的提供需要有足够的场地与资金,然而,社区普遍才解决了满足办公基本需求的场地问题,没有更多的场地专门用作为老服务区域。虽然,国家也专门规定了新建商品房社区必须配套建设社区服务用房,然而,实际执行中并未落实到位,不是面积不足、位置不佳,就是被挪作他用,社区却没有足够的力量来与开发商抗衡。再加上部分老旧社区大多处于城市中心,土地资源十分有限,由于建设时间早,之前并未留有配套的社区服务用地,目前已经很难争取到了。除了场地之外,资金的缺乏也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不能很好开展的一个重要原因。一般社区都没有自己的经济来源,政府下拨的惠民资金有限,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很多,能用在养老服务方面的就很少了,虽然提供养老服务的多数是不拿报酬的志愿者,但基本的水、电、设施等开支还是需要有经费支持的。没有足够的场地及资金,社区为老年人提供餐饮、护理、康复等服务就不太现实了。其次,即使部分社区有为老服务的场地,提供了为老服务的项目,也很难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一方面,社区养老服务的供需不匹配,养老服务的便捷性与灵活性不强。由于老年人很难方便、及时地与社区沟通,所以社区也难以及时、方便地掌握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从而使得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无法得到及时、快速的满足,造成养老服务的便捷性与灵活性不强。另一方面,社区养老服务的项目少、范围窄,多样性、个性化不足。目前社区养老服务的项目要么就是由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提供清洁、洗衣、送餐服务,要么就是老年人到社区办公大楼去,在老年服务中心打牌、聊天。少数条件好的社区才有日托、康复、社区教育这样高层次的服务。然而,仍然会面临着服务人员不足、志愿者不稳定、精神慰藉缺乏等问题。
从服务提供商来讲,社区养老服务是一个很大的市场,未来的潜力也无可限量。然而,为老服务项目却也是一个投资时间长、回报周期长、利润薄弱的项目,如果不能依靠强大的资金支持、有效的经营管理及长期有效的规划在运营初期站稳脚跟的话,则很难在为老服务这块大蛋糕上分到一小块。另外,服务提供商在提供养老服务的过程中,也面临着规范化与个性化的矛盾问题,只有巧妙地处理好相关矛盾,才能得到社区老年人的认可,提高生存下去的概率。
从政府来讲,社区养老服务作为一种能够解决部分养老问题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模式,政府必须给予足够的扶持与帮助。首先,政府应准确定位自己在社区养老服务中所扮演的角色,明确哪些是需要自己全权负责的,哪些是需要市场运作的,哪些是需要履行好扶持与监督责任的。唯有如此,才能在社区养老服务中发挥出主导作用,有效解决养老问题。然而,在实践过程中,往往存在政府角色定位不清、权责不清的问题,出现“该政府做的事没做、不该政府做的事做了反而没做好”的情况,造成社区养老服务资源的浪费,阻碍社区养老服务走上健康的发展道路。
从老年人来讲,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的需求也呈现个性化、精神化的特点。老年人不仅需要基础的、物质生活方面的服务,而且需要多样性的、精神生活方面的服务。在实践中,一方面,老年人往往对社区提供的各项养老服务不甚满意,因为自己所需要的养老服务,要么社区没有提供,或者服务质量不高,导致老年人并不愿意依靠社区养老服务来满足自己的需求。另一方面,老年人对社区养老服务存在信任问题,他们会对上门服务的服务人员心存顾虑,如果经常要面对不同的服务人员,不仅给老年人带来不便,也难以满足他们的精神慰藉需求。此外,这一代老年人的购买养老服务的消费意识不强,对于社区提供的部分养老服务收费项目,往往不习惯或者也没有意识去购买,从而错过了享受多样化、个性化养老服务的良好机会。
总体而言,社区养老服务能够为老年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少,个性化不足,针对性不强,且为失能、半失能等刚性需求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能力有限,加上老年人对服务缺乏信任和购买意识等问题,导致不能够充分享受到社区各项养老服务。因此,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未能充分发挥出其整合资源、服务老年人的养老功能。
(三)机构养老的不足之处
机构养老是指老年人离开家,付费之后居住在养老院、敬老院、老年公寓、护理院等机构,享受由养老机构提供有偿服务的一种社会化养老方式。机构养老一般涉及养老机构、老年人、政府三方主体。
就养老机构而言:第一,公办养老机构的床位供不应求,民办养老机构床位空置率高,经营困难。公办养老机构由于具有政府背景,通常能够在土地、资金、人员等方面享有一定的优惠及扶助政策,而民办养老机构却难以享受到这些,所以公办养老机构的收费往往比民办养老机构低,环境及地理位置也比民办养老机构好,这就吸引更多的老年人想要入住公办养老机构而不愿意入住民办养老机构,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而民办养老机构门前冷落就不难理解了。也正因为如此,民办养老机构的经营举步维艰,生存压力巨大。第二,养老机构采用统一、规范化的服务模式,难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个性化需求。由于经营与管理的需要,养老机构所提供的养老服务都遵循着统一的标准与模式,例如统一的膳食标准、卫生标准、洗涤标准、作息标准等,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实现机构养老服务的科学化、标准化,但却无法满足老年人个性化、多元化的服务需求。第三,养老机构多注重对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安全监护,难以顾及老年人的情感需求。由于成本、人员等方面的原因,养老机构通常把对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及安全监护等服务摆在首位,而忽略对老年人的情感慰藉,这是机构养老相较于居家养老的不足之处,也是许多老年人不愿意入住养老机构的主要原因之一。第四,养老机构出于风险考虑,大多不愿意接受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一般来说,低龄、自理老人的护理成本明显要低于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且护理风险也大大降低。所以在可以选择的情况下,大多数养老机构都不愿意接收高龄、失能、半失能这类高风险老年人,或者要收取高额的护理费用,而这类老年人偏偏又是养老服务的刚需人群。因此,这就会出现一种矛盾:想要入住养老机构,养老机构却不想收。第五,部分养老机构环境不佳,居住的舒适度不高。养老机构受土地的限制,大多选址比较偏远,子女看望老人不便,即使部分养老机构靠近城中心,也存在配套不全、设施老旧等问题。第六,养老机构的医疗保健问题难以解决。老年人由于身体条件的限制,往往对医疗保健、康复治疗的需求较为强烈,一个具有竞争力的养老机构一定会想方设法地实施医养融合。然而,医养融合不仅需要有医生、护士等专业医护人员,还要有医疗设施、环保处理等条件,可见医养融合的难度是比较大的。普通的养老机构通常只能与附近的医院合作,设立绿色通道,或者只是在养老机构成立小型的医务室,为老年人解决买药或头疼脑热之类的小病,对于长期的康复训练或者略有一定难度的病则无法治疗。因此,如果养老机构无法解决医养融合的问题,则很难吸引对于医疗需求较为强烈的老年人入住。
就政府而言,机构养老是老年人养老的一种重要方式,能够有效缓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压力。因此,政府应对机构养老进行有效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比如积极引导养老机构与医院合作或者引导养老机构开办医疗机构,促进养老机构的医养融合;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方便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就医;采取补贴、税收等优惠政策,引导保险公司承保养老机构意外责任保险,鼓励养老机构投保意外责任保险。然而,在实践中,养老机构申办医疗机构与医保定点机构资质的流程及材料的准备十分复杂、优惠扶持政策的执行与落实不够到位且力度不大、养老机构意外责任保险的覆盖率不高。
就老年人而言,一方面,在“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老了要儿孙绕膝、享受天伦之乐”等文化背景的影响下,老年人认为家是最好、最熟悉的地方,养老机构是一个陌生的、没有人情味的地方,住到养老机构,似乎是被子女抛弃,况且还需要交纳不菲的费用,所以,大多数老年人不愿意到养老机构养老。最近这些年,虽然持有此类思想的人数大大减少,然而,机构养老仍然是少数老年人不得已的选择。另一方面,老年人的生活背景、人生阅历各不相同,他们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形成了自己的生活、行为习惯,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老年人的这些习性都是很难发生改变的,而养老机构都是采取统一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经营模式,老年人往往觉得住在养老机构里很别扭、很不方便。单独居住的还好,如果是多人间,还面临着与室友磨合的过程,这对于老年人来讲难度不小。况且,部分老年人还有唱歌、跳舞、绘画、做手工等方面的兴趣爱好,他们也顾虑自己的才艺是否能够在养老机构里面得到展示与发展,是否能够在养老机构里面找到志趣相投的伙伴,而这些都是老年生活充满乐趣的重要条件。
综上所述,机构养老看起来很美,实则现状堪忧。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民办养老机构空置率高,且均存在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精神关怀不足、难以满足个性化需求的问题。老年人往往不会把机构养老作为养老的第一选择,只是部分经济能力较好老年人的无奈之选。因此,机构养老虽然是社会化养老的一种重要模式,但并不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可见,无论是居家养老、社区养老还是机构养老都没能很好地解决目前养老领域的诸多矛盾与困难,都没有使广大老年人充分享受到低廉、方便、快捷而又满意的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