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积极老化理论
在2002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基于老年人的人权和联合国提倡的独立、参与、尊严、关怀和自我实现的基础上,提出了积极老化的概念。[14]在WHO提出积极老化的概念之后,各国学者根据各自的国情以及学科背景对其进行了相应的解读与拓展。积极老化理论认为,个体的老化是在生命周期中的行为、习惯等共同作用的结果。在积极老化理论体系中,健康是最基本的前提,社会保障是重要的支撑,老年人积极参与是最主要的途径,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是最关键的目标。[15]其中,在健康方面,既包括生理健康,也包括心理健康。老年人的身体活动能力不仅直接影响老人的日常生活起居,也会间接影响其心理健康及社会交往。积极老化同样离不开政府的投入保障,政府投入应不限于经济方面,应不断强化政策立法方面的投入。如老年人权利保障立法、高龄老人津贴制度、社会养老资源联合调动制度、家庭养老鼓励制度等,这些都是政府应对老年化的积极态度。
在积极老化的过程中,健康是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和基础,社会保障提供关键的支持作用,主导行为为参与,最终实现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积极老化会受到众多因素的影响与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受到老年人个人的性别、文化程度、心理素质等方面的影响和限制;二是受到老年人生活习惯和药物治疗历史等方面的影响和限制,是否有不良的生活习惯(吸烟、酗酒等)、长期的药物治疗史会显著影响老年人的积极老化过程;三是受到健康照料因素的影响和限制,疾病预防与治疗、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也会显著影响老年人的积极老化过程;四是受整个社会环境的影响与限制,如是否存在关爱老人的文化、较为完善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等。按照积极老化的最终目标,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是关键,而生活质量的提升内涵非常丰富,既包括生理方面的各项指标要求,也包括心理方面的各项指标要求。因此,为保障老年人生活质量的提升,除了老年人自身要保持健康良好的生活习惯、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外,还需家庭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和照料服务,更需社会提供长久稳定的经济、服务照料、精神文化、权益等全方位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