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享用成本偏高

三、产品享用成本偏高

我国在没有实现现代化的背景下就进入老龄社会,属于未富先老,这和多数发达国家先富后老、富老同步的情况下进入老龄社会有很大不同。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我国老年人的实际支付能力还不足以支持对智能养老产品和服务的普遍享用。尽管一部分受教育程度高、收入较高的老年人,越来越愿意尝试并逐渐接受智能养老模式,但全国还有超过2亿多老人是中低收入群体,其中,有1000多万人的月均退休养老金只有4000元;大约1亿老人生活在农村,自古以来无退休金;有5000万老人的月均退休养老金为2000元左右;还有一部分没有养老金,只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少量收入。上述四类低收入老人占老年人总数的90%。然而,有些智能养老产品定价偏高,让很多有享用意愿的老人“望洋兴叹”。再者,老人本来就有勤俭节约的传统和生活习惯,对价格十分敏感,面对超过购买能力的智能养老产品和服务,只好选择放弃。另外,智能养老产品和服务都离不开互联网,有的老人因为经济原因要么没有智能手机或电脑,要么没有网络,对一些价格不菲的所谓“套餐”也消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