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智能养老发展比较
通过对美、德、日三国在智能养老领域的发展模式和具体项目进行介绍,可以梳理出西方高收入国家的智能养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呈现出的发展方向与发展趋势,并将其与我国的智能养老进行比较,从中发现各自的特点与优势,为参考借鉴国外智能养老发展经验提供基础。总体来看,西方高收入国家在智能养老领域处于相对成熟的发展阶段,相对于中国具有先发优势,但其发展模式较为固化,难以做出根本性的调整与改变。相比之下,我国的智能养老业发展较晚,目前仍处于初始时期,对于西方国家呈现出后发赶超的态势,同时发展模式相对灵活,能够适应养老需求做出调整。
(一)发展阶段比较
通过上文的阐述不难看出,美、德、日等国在智能养老领域不仅形成了系统、完整的智能养老服务流程,也制定了符合其国情的行业标准与法律体系,对智能养老服务的提供有了明确而细致的要求,智能养老服务系统的稳定运行和维护都拥有制度和操作层面的保障。此外,智能养老市场已经从过去的中小企业参与竞争的“自由市场”阶段发展到如今由若干个高科技巨头把持智能养老服务供应的“寡头垄断”阶段,形塑了高度成熟与稳定固化的市场,因而智能养老产业形态也呈现出一种稳定、固化的状态。因此总的来说,西方高收入国家在智能养老领域处于较为成熟的阶段,具有一定的先发优势。但同时西方国家由于其智能养老模式的成熟,因而也存在发展模式僵化,难以针对现实需要做出根本性调整和改变的问题。
与之相比,我国的智能养老产业的发展还明显地处于早期阶段,一方面尚未形成系统的养老服务体系与机制,各涉及养老服务的养老机构和企业更多的是处于探索时期;另一方面,在国家层面既未建立完善的行业标准,也未颁布成熟的法律法规,因而涉足智能养老业的企业更多地通过自身探索去发现智能养老服务的发展路径。同时,我国在智能养老行业尚未出现成规模的大型企业,腾讯、阿里、百度等国内知名的互联网企业目前也仅是初涉智能养老领域,尚未形成成熟而具有较强盈利能力的智能养老业务。因此从总体来看,我国在智能养老领域还处于初始阶段,对西方高收入国家呈现出后发赶超的态势。同时,由于我国的智能养老产业规模不大,发展时间较短,“船小好调头”,因而也具有较为灵活,对现实的养老服务需要反应及时等优势。
(二)发展方向比较
通过对美、德、日智能养老模式的阐述,可以看出它们在智能养老服务业发展方向上呈现出了较为鲜明的特征,即以智能机械、智能设备特别是智能机器人为产业发展的主导方向与核心。西方国家发展智能养老的这一特点与其成熟的工业化基础、深厚的工业技术积淀与长期工业化生产形成的思维惯性有关,一方面工业化生产的产业背景为其设计生产智能化的养老设备提供了技术条件,另一方面较强的国家经济条件和较高的国民收入为智能机器人研发的高投入和国民购买使用智能机器人的高消费提供了必要条件。此外,西方国家长期以来形成的“以机器代替人力”的思维惯性也决定了其国民对智能机械具有较高的接纳程度,为机器人等智能养老设备提供了全国性的市场。
我国的智能化养老呈现出了一种与西方国家不完全相同的发展方向,即以信息技术为基础,主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来实现养老服务的智能化,这与重视智能机器人的养老智能化路径有明显差异。尽管西方高收入国家也在智能养老领域借助互联网技术,但我国的智能养老服务业对互联网的重视与依赖程度明显强于西方国家。我国发展智能养老的这种特征与我国的工业化、信息化发展历史密不可分,当西方发达国家启动工业革命,率先进入工业化社会时,我国因为历史原因而远远落后于时代,到新中国成立乃至改革开放之后才在工业化方面开始“补课”。到了第三次科技革命时期,我国在产业发展方面呈现出工业化与信息化并行发展的态势,与西方国家的差距开始不断缩小,直到今天实现5G、智能终端等领域的赶超。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进程相对领先于精密机械制造的技术条件下,我国在智能养老领域呈现出基于互联网的发展方向与趋势,走出了一条与西方国家不完全相同的智能养老产业发展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