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常见问题

四、常见问题

问题1:是否能举例介绍生物相容性要求?

解答:比如牙科手机、喷枪等口腔设备,附件机头、喷头等临床使用过程中进入口腔内操作,可能与口腔黏膜、牙龈等人体组织接触,应进行生物相容性评价。注册申请人应描述与人体组织接触部分的材料,以及在使用过程中接触的性质和时间。若注册申请人未提交无须开展生物学评价的证据,则应按照国食药监械〔2007〕345号、GB/T 16886.1或者《牙科学 口腔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1单元:评价与试验》(YY/T 0268)等相关要求进行生物相容性评价。

问题2:是否可以用终产品进行生物相容性试验?

解答:产品的生物相容性试验原则上应采用终产品进行,或采用取自终产品上有代表性的部件。因为生物相容性评价应考虑产品所用材料、预期的添加剂、工艺污染物和残留物、可滤沥物质、降解产物、终产品的物理特性,各个组件及其在终产品中的相互作用,包装材料和保存介质对生物相容性的影响等因素;也可考虑采用与终产品相同工艺生产的试样进行试验,但需对试样代表性进行充分论证。

另外,当某医疗器械产品由不同材料组成时,应考虑不同材料组成成分间可能发生的化学反应,以及不同成分对人体可能产生的整体影响。若不同组件与人体接触性质和接触时间不同,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按要求进行生物学试验。

问题3:亚慢性毒性试验报告需注意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解答:在开展亚慢性毒性生物相容性评价试验时,若出现统计学差异的评价指标,报告需列出具有统计学差异的项目,还需提供差异是否有生物学意义的相关依据,并对差异进行分析,判断其与受试产品的关系。对于通过植入方式接触受试品的亚慢性毒性试验,需提供植入剂量的确定依据,如在动物可耐受情况下,推荐样品植入剂量为拟用人体临床剂量的50~100倍。

问题4:生物学试验选择浸提介质时需注意哪些事项?

解答:GB/T 16886系列标准规定,开展生物学试验选择的浸提介质应与终产品的特性、使用环境及试验目的相适应,考虑医疗器械材料的化学特性、可溶出物质或残留物。对于细胞毒性试验,可选用含血清培养基作为浸提介质,因为含血清培养基是支持试验体系中细胞生长的必需介质,且具有浸提极性和非极性两种特性,应将其作为细胞毒性试验首选的浸提介质。对于遗传毒性试验,根据《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3部分:遗传毒性、致癌性和生殖毒性试验》(GB/T 16886.3)标准要求,使用两种适宜的浸提溶剂(一种是极性溶剂,另一种是非极性溶剂),或适合于医疗器械性质和使用特点的溶液,浸提溶剂均应与试验系统相容。

问题5:国外实验室出具的生物相容性试验报告境内是否认可?

解答: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执行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食药监械管〔2015〕247号)的规定,“国外实验室出具的生物学试验报告,应附有国外实验室表明其符合GLP实验室要求的质量保证文件”。若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如《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GB/T 16886)系列标准),则可以作为支持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的生物学试验资料提交。

问题6:热原与细菌内毒素是否等同?

解答:热原泛指能引起机体发热的物质,包含材料致热及细菌内毒素致热两方面,属于生物学评价项目。细菌内毒素是革兰阴性菌死亡、自溶后,释放出的细胞壁中的脂多糖成分,通常来源于生产中引入的生物污染,不属于生物学评价项目。一般来说,细菌内毒素是一种热原,但热原不全是细菌内毒素。

问题7:医疗器械与人体接触性质如何判定?

解答:医疗器械与人体接触性质分为以下几类:①非接触器械。②表面接触器械,包括与以下部位接触的器械:皮肤、黏膜、损伤表面。③外部接入器械(经穿刺术或手术部分进入人体的器械),包括接至下列部位的器械:血路,间接;组织/骨/牙本质接入;循环血液。④植入器械(经穿刺术或手术完全植入人体内的器械),包括以下部位接触的器械:组织/骨、血液。

需要注意的是,任何一种不属于上述类型的器械,也应按GB/T 16886.1“第5章医疗器械分类” 所述的基本原则进行试验。某些器械可能兼属于几种类别,应考虑进行所属各类相应的试验,同时应考虑较严格的试验和(或)评价。如某缝线类产品用于外科缝合时,既与损伤表面接触,又与组织接触,若声称其还可用于心脏手术缝合,则又可属植入器械中的血液接触器械。则其所属各类相应的评价试验都应进行。

问题8:若采用与已上市产品对比的方式提出生物学试验豁免,应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解答:若采用与已上市产品对比的方式提出生物学试验豁免,注册时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详细的材料特性和材料一致性证明;②同材料、同品种的上市产品,且证明该已上市产品具有安全使用史的文献资料;③申报产品与上市产品具有相同的生产加工过程、人体接触(临床应用)和灭菌过程的证明。如有不同,因提供不同点不会影响终产品生物相容性的证明和(或)试验数据。

附件1-1 生物学试验方案案例

注册申请人经过评价确认需要对申报产品进行生物学试验的,可以参考以下济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模板编制生物学试验方案。

生物学试验方案编制说明

1.试验方案中应注明进行试验项目选择的实验对象是最终产品、取自最终产品中有代表性的样品或与最终产品以相同的工艺过程制得的材料。

2.请根据产品特点和临床使用特性,按照《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2部分:样品制备与参照样品》(GB/T 16886.12)的规定选择试验液制备方法,确定浸提介质、比例、温度和时间,或依据常用操作并在论证的基础上提供一个标准化的方法,在多数情况下产品应使用适宜的加严条件。当采用加速或加严浸提时,宜慎重考虑高温或其他条件对浸提动力学及浸提介质一致性的影响,如高于(37±1)℃的浸提温度可能会对某些材料的化学稳定性和(或)培养基中血清和其他成分的稳定性产生影响。

若受试样品不适合用二甲基亚砜等有机溶剂作为浸提介质,可采用其他浸提介质,如遗传毒性可改用细胞培养基等。

3.若样品制备中有其他特殊要求,如需完整浸提等应特殊注明。如需对浸提液调节p H或过滤、离心等方法去除悬浮的粒子,请在委托声明中说明理由并写出关键步骤(如调节p H的介质,过滤的滤膜孔径、离心速率等);如样品存在吸胀、固化等,请注明相应处理的方式、吸胀量(按不同的浸提介质分别提供)、比例及条件等相关信息。

4.如果不同的组件需要分别进行试验,委托协议中应分别进行规定。

5.细胞毒性 如无特殊规定,本中心采用Biological Evaluation of Medical Devices-Part 5:Tests for In Vitro Cytotoxicity(ISO 10993.5—2009)规定的细胞毒性试验定量法(MTT法)进行细胞毒性试验。

6.刺激试验 下列的委托协议范例中只列出了皮内反应和皮肤刺激,《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0部分:刺激与迟发型超敏反应试验》(GB/T 16886.10—2005)中规定了多种刺激试验检测方法,请根据医疗器械的预期用途和使用部位选择适宜的检测方法。

7.皮肤刺激试验 GB/T 16886.10—2005中“6.3动物皮肤刺激试验”规定了单次接触试验和多次接触试验。委托方应根据自身产品的情况选择。国家标准中规定,单次接触试验:单次接触试验样品至少4小时后,再除去敷贴片。分别在除去敷贴片后1小时、24小时、48小时和72小时记录各接触部位情况。如存在持久性损伤则有必要延长观察时间,以评价这种损伤的可逆性或不可逆性,但延长期不超过14天。多次接触试验:多次接触试验应仅在急性单次接触试验完成后进行(至少在观察72小时后)。多次接触试验时,每次在除去敷贴片后1小时以及再次接触前记录接触部位情况。接触次数可不限。末次接触后,分别在除去敷贴片后1小时、24小时、48小时和72小时记录各接触部位情况。如有持久性损伤可能需要延长观察时间,以评价这种损伤的可逆性或不可逆性,但不必超过14天。

8.体内血栓试验 委托时请提供阴性对照产品,通常为已上市的同类型器械(附产品的规格、生产批号、注册证号),如果是新产品上市则可以考虑相类似的产品。

9.溶血试验 若无特殊规定,试验方法采用《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 第2部分:生物学试验方法》(GB/T 14233.2—2005)规定(直接接触法)。器械如不适宜采用该标准规定的比例(5 g/10 mL),可按《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12部分:样品制备与参照样品》(GB/T 16886.12—2005)规定的适宜比例制备或采用其他经行业验证可行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10.植入试验 如无特殊规定,本中心采用高密度聚乙烯(PE)作为阴性对照,如有特殊对照,请受理时一并提供。原则上由委托方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植入物。

11.如果委托方需要分别按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出具报告,请在受理时提出。除非重新送样,否则受理后原则上不再补充出具报告。

生物学委托试验方案(范例)

(划横线处需企业自行根据产品情况选择填写)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济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公司××××委托的产品××××,按照下列方法进行生物学评价试验:

1.热原 取××产品/部件,按0.2 g样品:1 mL浸提介质的比例,浸提介质为0.9%氯化钠注射液,(121±2)℃,(1±0.1)h制备试验液。取试验液按照GB/T16886.11—2011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

2.血液相容性

2.1.溶血(https://www.daowen.com)

取××产品/部件,按5 g样品:10 mL 0.9%氯化钠注射液比例制备试验液,按照GB/T16886.4—2003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

2.2.凝血

取××产品/部件,按0.2 g样品:1 m L浸提介质的比例,浸提介质为枸橼酸钠抗凝的人血浆,(37±1)℃,(1±0.1)h制备试验液,按照GB/T 16886.4—2003规定的PTT和PT 试验方法进行。

2.3.血栓形成

取××产品/部件(由于血栓需进行体内试验,请一定根据自己产品的临床使用情况确定做实验的部件),按照GB/T 16886.4—2003规定的犬体内血栓试验方法进行。(如无特殊要求,一般按照GB/T 14233.2的方法进行试验。如产品不能进行体内试验,请提供试验方案。)

2.4.血小板

取××产品/部件,按0.2 g样品∶1 m L浸提介质的比例,浸提介质为枸橼酸钠抗凝的全血,(37±1)℃,(1±0.1)h制备试验液,按照GB/T 16886.4—2003规定的血小板计数试验方法进行。

2.5.补体激活

取××产品/部件,按0.2 g样品∶1 m L浸提介质的比例,浸提介质为人血清,(37±1)℃,(1±0.1)h制备试验液,按照GB/T 16886.4—2003规定的C3a试验方法进行。

2.6.血液学

取××产品/部件,按0.2 g样品∶1 mL浸提介质的比例,浸提介质为枸橼酸钠抗凝的全血,(37±1)℃,(1±0.1)h制备试验液,按照GB/T 16886.4—2003规定的红细胞和白细胞计数试验方法进行。

3.急性全身毒性

取××产品/部件,按0.2 g样品∶1 mL浸提介质的比例,浸提介质分别为0.9%氯化钠注射液和棉籽油,(121±2)℃,(1±0.1)h制备试验液,取试验液按照GB/T 16886.11—2011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

4.细胞毒性

取××产品/部件,按0.2 g样品∶1 mL浸提介质的比例,浸提介质为含血清的MEM培养基,(37±1)℃,(24±2)h制备试验液,取试验液按照GB/T 16886.5—2017规定的浸提液法进行。

5.皮肤致敏

(1)取××产品/部件,按0.2 g样品∶1 mL浸提介质的比例,浸提介质分别为0.9%氯化钠注射液和棉籽油,(121±2)℃,(1±0.1)h制备试验液,取试验液按照GB/T 16886.10—2017中规定的最大剂量试验方法进行。

(2)××产品/部件,按照GB/T 16886.10—2017中规定的封闭贴敷试验方法进行。(适合于与正常皮肤接触的胶带、敷贴类产品)

(3)取××产品/部件,按0.2 g样品∶1 mL浸提介质的比例,浸提介质分别为0.9%氯化钠注射液和棉籽油,(121±2)℃,(1±0.1)h制备试验液,取试验液按照GB/T 16886.10—2017中规定的封闭贴敷试验方法进行。(适合于与正常皮肤接触的但不易进行直接贴敷的产品)

6.皮内反应

取××产品/部件,按0.2 g样品∶1 m L浸提介质的比例,浸提介质分别为0.9%氯化钠注射液和棉籽油,(121±2)℃,(1±0.1)h制备试验液,取试验液按照GB/T 16886.10—2017中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

7.皮肤刺激

(1)取××产品/部件,按照GB/T 16886.10—2017中规定的单次接触试验/多次(接触次数为×次)接触试验进行。(适合于与正常皮肤接触的胶带、敷贴类产品)

(2)取××产品/部件,按0.2 g样品∶1 mL浸提介质的比例,浸提介质分别为0.9%氯化钠注射液和棉籽油,(121±2)℃,(1±0.1)h制备试验液,取试验液按照GB/T 16886.10—2017中规定的单次接触试验/多次(接触次数为×次)接触试验进行行。(适合于与正常皮肤接触的但不易进行直接贴敷的产品)

8.遗传毒性

8.1 Ames试验

取××产品/部件,按0.2 g样品∶1 m L浸提介质的比例,浸提介质分别为0.9%氯化钠注射液和含血清培养基。浸提介质为0.9%氯化钠注射液时,(121±2)℃,(1±0.1)h制备试验液;浸提介质为含血清培养基时,(37±1)℃,(72±2)h制备试验液。分别取试验液按照GB/T 16886.3—2008中规定的Ames试验方法进行。

8.2 小鼠淋巴瘤试验

取××产品/部件,按0.2 g样品:1 mL浸提介质的比例,浸提介质分别为0.9%氯化钠注射液和含血清培养基。浸提介质为0.9%氯化钠注射液时,(121±2)℃,(1±0.1)h制备试验液;浸提介质为含血清培养基时,(37±1)℃,(72±2)h制备试验液。分别取试验液按照GB/T 16886.3—2008中规定的小鼠淋巴瘤试验方法进行。

8.3 染色体畸变试验

取××产品/部件,按0.2 g样品∶1 m L浸提介质的比例,浸提介质分别为0.9%氯化钠注射液和含血清培养基。浸提介质为0.9%氯化钠注射液时,(121±2)℃,(1±0.1)h制备试验液;浸提介质为含血清培养基时,(37±1)℃,(72±2)h制备试验液。分别取试验液按照GB/T 16886.3—2008中规定的染色体畸变试验方法进行。

9.植入试验

取××部件,按照GB/T 16886.6—2015中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肌肉/皮下/其他植入××周、××周和××周(植入时间点由企业根据产品特点规定)。

10.亚急/亚慢/慢性全身毒性试验

(1)取××部件/产品,按照GB/T 16886.11—2011中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接触途径为植入,接触剂量为××g/kg大鼠体重,接触周期为30/90/180天,对样品的亚急/亚慢/慢性毒性进行评价。

(2)取××产品/部件,按0.2 g样品∶1 m L浸提介质的比例,浸提介质为0.9%氯化钠注射液,(37±1)℃,(72±2)h制备试验液,按照GB/T 16886.11—2011中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接触途径为静脉注射,注射剂量为10 mL/kg大鼠体重·d ,接触周期为14/28天,对样品的亚急/亚慢性全身毒性进行评价。

(3)取××产品/部件,按0.2 g样品∶1 mL浸提介质的比例,浸提介质为0.9%氯化钠注射液,(37±1)℃,(72±2)h制备试验液,按照GB/T 16886.11—2011中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接触途径为经口/腹腔注射/皮下注射/其他,注射剂量为10 mL/(kg大鼠体重·d),接触周期为30/90天,对样品的亚急/亚慢性全身毒性进行评价。

注:如果另外选择其他介质(如棉籽油等),需要另外提供接触的方案。

委托方:××××(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