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一方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另一方可以采取什么补救措施?
案例场景
某工艺品商店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旅游旺季,与某工艺品公司订立了工艺品加工合同,合同约定工艺品公司在2018年4月15日前为商店加工一批贝壳饰品,加工费用共计3000元,在公司向商店交付成品时结清。但是在4月10日,工艺品公司告知商店由于其业务量剧增不能在4月15日完成所有的加工任务。那么,对于合同一方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不能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另一方可以采取什么补救措施?
依法分析
合同当事人在平等条件下,共同协商一致订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双方都要合理履行合同。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该工艺品公司由于未完成贝壳饰品,工艺品商店可以依法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本案中,因双方的合同已经履行,给工艺品商店带来了实际的经济损失,工艺品商店可以要求工艺品公司履行恢复原状、继续完成等其他补救措施,并且可以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不过工艺品公司仍属违约行为,如果双方订立违约条款的,工艺品公司要按照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一般情况下,解除合同后损害赔偿的范围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进行确定。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损害赔偿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https://www.daowen.com)
……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
第九十七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专家解析
因预期违约解除合同,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预期违约分为明示违约和默示违约。所谓明示违约,指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他将不履行合同。所谓默示违约,指合同履行期限到来前,一方当事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将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而其又不愿提供必要的履行担保。预期违约,降低了另一方享有的合同权利的价值,如果在一方当事人预期违约的情况下,仍然要求另一方当事人在履行期间届满才能主张补救,将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允许受害人解除合同,受害人对于自己尚未履行的合同可以不必履行,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