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的保密义务在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还需要继续履行吗?

58. 当事人的保密义务在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还需要继续履行吗?

案例场景

热爱钻研的田某某经过多次试验制造出一种新型播种机,为了推广这种机器,他找到某机械制造厂合作,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协议约定:由机械制造厂按照田某某的要求制造10台该播种机,田某某按照每台5万元的价格支付给机械厂费用同时机械厂要履行保密义务一个月后,该机械制造厂如约完成了任务,田某某检验合格后,支付给机械厂共计50万元本案中,机械制造厂的保密义务在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还需要继续履行吗?

依法分析

合同的履行是一个前后相续的过程,包括履行合同义务的准备阶段、执行阶段,还包括义务执行完的善后阶段。诚实信用原则是合同履行各阶段的最高指导原则,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完合同后,要以诚实信用原则为指导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履行后合同义务。因为后合同义务不是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违反后合同义务的行为构成违法行为而非违约行为。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本案中,机械制造厂在制造播种机过程中非常清楚播种机的核心技术所在,合同履行完毕,其未经田某某允许不得使用、泄露其所知悉的商业秘密,以维护田某某的合法利益。

法律条文(https://www.daowen.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二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专家解析

后合同义务,指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的义务。后合同义务通常有以下几方面:1.通知的义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一方当事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2.协助的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协助对方处理与原合同有关的事务。 3.保密的义务。保密指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合同约定不得泄露的事项。如果没有履行以上后合同义务规定的内容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了损失,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赔偿的基础就在于其违反了后合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