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供养人员一定要参加集体生活吗?
2026年02月08日
147. 特困供养人员一定要参加集体
生活吗?
案例场景
李大爷今年已经85岁了,行动不便,老伴去世得早,又无儿无女,平时只能靠捡废品为生。当地的居委会了解到李大爷的情况后,就帮助其办理了特困人员的申请。当地政府经过审查,批准李大爷成为特困人员,并安排其到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参加集体生活。但是李大爷觉得一个人生活自在,不愿意到人多的地方。那么,李大爷作为特困供养人员一定要参加集体生活吗?
依法分析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特困供养人员可以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本案中,李大爷不愿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可以在家分散供养。
法律条文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九条 特困供养人员可以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
专家解析
国家为了方便对特困人员的照顾、供养,设立了一定的供养服务机构对他们进行集中供养,但这并不是说这些特困供养人员只能到这些机构生活。法律规定了比较自由的供养形式,特困供养人员不愿意集中供养的,也可以选择在自己家中分散供养。只要是有利于这些特困供养人员生活的供养形式,特困供养人员可以自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