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所附义务,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2026年02月08日
66. 不履行所附义务,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案例场景
小花与大郎约定,如果大郎坚持每天送其上下班一个月,就把自己戴了10年的玉耳环送给他。大郎本来对此无动于衷,后来小莲听说后便要求大郎去把小花的耳环拿来送给自己,大郎对小莲心仪已久,听小莲这样说便答应了小花。小花十分开心,就把耳环交给了大郎,并约定从第二天开始就由大郎来接送自己。可是大郎第二天没有去接小花,还远远躲着她,小花既伤心又生气。那么小花是否可以要回自己赠与大郎的耳环呢?
依法分析
小花可以撤销与大郎之间的赠与行为,要回赠与大郎的耳环。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本案中,小花与大郎达成附义务赠与合同后,如果大郎确实没有按照与小花约定的时间接送小花上下班,那么,小花可以撤销赠与,要求大郎返还耳环。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https://www.daowen.com)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专家解析
附义务的赠与要求受赠人应该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没有履行自己义务的受赠人就没有权利接受赠与人的赠与。在与赠与初衷相悖的情况下,法定撤销权将有效救济赠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