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员可以享受特困人员供养待遇?
2026年02月08日
146. 哪些人员可以享受特困人员供养待遇?
案例场景
刘奶奶已经快90岁了,儿子与儿媳很久前就去世了,只剩刘奶奶与孙子小强相依为命。小强大学毕业后在一家小公司做助理,虽然挣得不多,但也基本能够维持祖孙俩的生活。但是,小强在一次出差的时候遇上泥石流,不幸遇难身亡。现在只剩下刘奶奶一人了。那么,刘奶奶能享受特困人员供养的待遇吗?
依法分析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本案中,小强遭遇泥石流身亡,刘奶奶没有了生活来源,也没有了赡养义务人,而且其已经年近90岁的高龄,显然没有了劳动能力。综上可以得知,刘奶奶符合享受特困人员供养的条件,可以申请享受特困人员供养待遇。
法律条文(https://www.daowen.com)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专家解析
所谓特困人员供养,是指国家对经济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员,以国家出资的形式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对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人照管或者其法定的监护人无照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我国法律将其界定为特困供养人员,他们依法享受特困人员供养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