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员可以享受特困人员供养待遇?

146. 哪些人员可以享受特困人员供养待遇?

案例场景

刘奶奶已经快90岁了,儿子与儿媳很久前就去世了,只剩刘奶奶与孙子小强相依为命小强大学毕业后在一家小公司做助理,虽然挣得不多,但也基本能够维持祖孙俩的生活但是,小强在一次出差的时候遇上泥石流,不幸遇难身亡现在只剩下刘奶奶一人了那么,刘奶奶能享受特困人员供养的待遇吗?

依法分析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本案中,小强遭遇泥石流身亡,刘奶奶没有了生活来源,也没有了赡养义务人,而且其已经年近90岁的高龄,显然没有了劳动能力。综上可以得知,刘奶奶符合享受特困人员供养的条件,可以申请享受特困人员供养待遇。

法律条文(https://www.daowen.com)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专家解析

所谓特困人员供养,是指国家对经济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员,以国家出资的形式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对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人照管或者其法定的监护人无照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我国法律将其界定为特困供养人员,他们依法享受特困人员供养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