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将维修电梯的费用列入物业服务费合法吗?
案例场景
刘某因嫌自己现在居住的小区物业服务不完善,就在本市新开盘的某小区买了一栋新房子,位于15楼。新家环境优美,站在窗前眺望远方视野十分开阔,上下楼有电梯,比老房子方便多了。但是入住的第2年,刘某就遇到了糟心事。原来,小区的电梯需要时常检修,检修就需要费用。为此,物业公司在第2次收取物业服务费的时候,就提前公示称物业服务费中要增加一项共用部位、共同设施的重大检修费(如电梯检修费)。刘某想知道,物业公司的做法有法律依据吗?
依法分析
将电梯等公用设施设备的检修费列入物业服务支出的做法是不合法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款明确规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而物业公司作为提供物业服务的经营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案例中,物业公司将电梯等公用设施设备的检修费列入物业服务支出,是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
法律条文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款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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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析
一般情况下,物业管理费中包含了电梯使用、维护的费用,但不包含电梯更换、大修的费用。例检属于电梯售后服务的一项内容,不应收取费用。物业公司要求业主缴纳电梯使用、维修和例检费用,应出示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依据。所有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的标准,都需要向当地物价局申报备案,经物价局批准方可收取。如果物业公司无法提供相应证明,业主可以拒绝缴纳该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