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应该怎么办?

78. 如果当事人对道路交通 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应该怎么办?

案例场景

20186月的一天,朱某带着妻子和女儿去超市购物,但是在停车时不小心将旁边林某的车剐坏了经交管部门认定,林某的车一直停在那里,是朱某剐到林某的车,所以应该由朱某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朱某认为林某的车一部分停在了停车位的外边,所以林某也有责任那么,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呢?

依法分析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异议,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中需要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因此本案中,朱某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异议,应向该市交警大队的上级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并载明理由和证据,上级公安机关如果认为确实存在错误,可以撤销交通事故认定书并责令重新作出。

法律条文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专家解析

当事人不服事故认定书结果时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也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复核结论。提出复核申请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那么,当权益受损时权利人应该积极寻求法律的救济,最大限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放弃,更不贪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