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多人受伤,在伤者同时起诉时,应怎样确定各自在交强险内的赔偿数额?

94. 一起交通 事故造成多人受伤,在伤者同时起诉时,应怎样确定各自在交强险内的赔偿数额?

案例场景

2018625,张某驾驶其所有的面包车拉着四个朋友一起去吃饭,当行驶至某路口时与赵某驾驶的轿车相撞,造成张某及面包车内的四名乘客全部受伤经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和赵某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张某及四名乘客受伤后均住院治疗张某的伤情被评定为9级伤残,其余四人均为10级伤残后张某和四名乘客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及其承保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在此情况下,就交强险的12万元赔偿限额应怎样确定赔偿比例?

依法分析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可知,法院是根据比例原则来确定被侵权人分别应获得的赔偿数额的。也就是说,在同一交通事故造成多人受伤时,需要计算各被侵权人的损害赔偿数额,按其数额在所有被侵权人总的损害数额中占的比例进行交强险赔偿金分配。本案中,张某为9级伤残,其余四人为10级伤残,根据每个人的伤残情况及损失情况确定赔偿比例。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第二十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二条 同一交通事故的多个被侵权人同时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各被侵权人的损失比例确定交强险的赔偿数额

专家解析

每一个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都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时也不可能存在“同命异价”的赔偿方式,法院应当根据损失与赔偿相一致原则,确保被侵权人在各自损失大小的范围内从交强险赔偿金中获得相应的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