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该怎么办?
案例场景
申某做食品加工生意,随着人们的健康意识不断加强,他意识到保健品市场将迎来春天,于是准备筹资增加一条保健品生产线,但自己的周转资金不足。想到时机不等人,于是申某到处借钱,找到了曾经合作过的朋友赵某,说明意图之后,赵某对此很是认同,认为保健品的市场确实很有发展潜力,答应了申某借款的请求。双方签订借款合同,赵某借给申某20万元用于增加保健品生产线,约定两年后还款。申某借到钱之后发现新建生产线并不容易,于是就将借来的20万元用于扩大生产。请问,在申某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情况下,赵某该怎么办?
依法分析
申某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将借款用于新建保健品生产线,否则赵某有权要求申某提前偿还借款。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中重要的内容之一,直接关系到借款人是否能按期偿还,如果借款人擅自变更借款用途,这无疑会增加贷款人的借款风险。因此,我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三条明确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具体到本案中,申某擅自改变借款用途,把本该用于新建保健品生产线的资金用来扩大生产,对此,赵某可以依法要求申某提前还款。
法律条文(https://www.daowen.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零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专家解析
借款用途关系到借款人能否按期归还借款,也是贷款人同意借款的前提。一旦借款人擅自更改借款用途,其就改变了借款合同的内容,增加了贷款人的借款风险。因此,法律规定面临此种情况时,贷款人可以通过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甚至与借款人解除借款合同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借款用途的特定仅是一种对使用权的限制,并不影响借款人对所借钱款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