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继承房产后,能够将该尚未过户的房产转让吗?
案例场景
周某是家中的独子,结婚后一直在外地居住,老家有一套房子由周某的父母居住。 2017年8月,周某的父母因意外去世,周某奔丧后考虑到父母的房子离自己家太远,打理起来很不方便,不如直接卖掉。于是,周某经人介绍后将该房屋卖给了钱某,但是在卖给钱某之前周某并没有将该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而是直接以父母的名字卖给了钱某。那么,周某的这种出卖行为有效吗?
依法分析
周某未将父母遗留的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就进行出卖的行为无效,钱某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继承取得房屋的,自继承开始时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即成为房子的合法主人,不需要办理登记手续。但《物权法》第三十一条同时规定,通过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如果要将房屋转让给他人,则必须经过登记才发生物权效力。也就是说,如果周某没有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进行的转让行为是不发生物权效力的。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https://www.daowen.com)
第二十九条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三十一条 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专家解析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这里的“继承开始”就是“被继承人死亡”之时。“死亡”包括事实死亡和宣告死亡,事实死亡就是说老死、病死、意外致死等。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开始,此处的继承又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受遗赠继承。继承得来的不动产必须要过户到继承人名下才能发生物权权属的转移。如果不进行权属变更登记,交易相对人买到的房产有可能不是卖房人一人所有,这就很难保证交易相对人债权的实现。因此,买房人一定要注意查看交易的不动产权属证明是否与卖房人信息一致,信息不一致时要谨慎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