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实践
因为尚无固定的书面记谱体系,所有古代音乐的表演实践都依赖于口头传统。乐器、人声、力度和速度(Tempo)的选择都由当时的趣味和传统所决定。在古代记述中,涉及音乐表演的内容表明,某些特殊的乐器只用于特定的场合,因为它们的音色是与道德伦理价值有关的。
人声的运用与在欧洲传统中的亦不相同。从现今西欧以外文化的音乐实践来看,不同的音色是通过喉部收紧、假声(Falsetto)和喉声等实践而产生的。在一些非西方民族(尤其是东亚民族)中,人声的使用暗示了使歌唱尽可能地与说话相区别是非常可取的。东方演唱者的声乐技巧所发出的声音,在西方人看来与鼻音和有限共鸣有关。相比之下,西方演唱中的声乐技巧则试图产生一种持久的、共鸣充分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