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形式
组曲
将节奏速度不同的多个舞曲乐章结合在一起来扩展器乐作品,这一观念是对文艺复兴时期舞曲配对手段的延伸。早期典型的组曲([suite],德语为“Partita”[帕蒂塔],法语为“ordre”)是为羽管键琴而写的,它是将四首或更多的舞曲相结合而形成一部完整的作品。四种最常见的舞曲是阿拉曼德(Allemande)、库朗特(Courante)、萨拉班德(Sarabande)和基格(Gigue)。通常而言,其中每种舞曲都是二部曲式,第一部分结束在属调,第二部分返回主调。每种舞曲都保留其原初的节奏特征,但形式更为理想化,不带有实用性目的。舞曲之间没有主题上的关联,唯一起统一作用的因素是所有舞曲都用同一调性。尽管以上四种舞曲被认为是组曲的基本构成,但其他舞曲——甚至是在当时仍用于舞会的舞曲——也常常加入或取代这四种基本舞曲。此类可供选用的舞曲——通常位于萨拉班德之后——包括小步舞曲(Minuet)、布雷(Bourrée)、加沃特(Gavotte)和卢尔(Loure)。法国组曲尤其如此。(例5.70—5.72)
管弦乐组曲
与在室内奏鸣曲中相同,管弦乐组曲中的舞曲没有固定的数目和顺序。管弦乐组曲常被称为序曲,因为第一乐章经常使用法国序曲的形式写成。(例5.37)
教堂奏鸣曲
这些作品是从文艺复兴时期的多段体坎佐纳逐渐发展为的一种创作相当自由的多乐章形式,并成为了巴洛克时期最重要的室内乐形式之一。尽管各个乐章的形式并不确定,但这些作品通常使用快慢速度交替的乐章,并且在一个或多个乐章中使用对位或赋格风格。教堂奏鸣曲(sonata da chiesa,谱例5.6)可以为各种乐器组合而进行写作:带通奏低音(Basso Continuo)的任何独奏旋律乐器,或更为常见的是两把小提琴或其他旋律乐器以及通奏低音(三重奏鸣曲)。
谱例5.6 教堂奏鸣曲,作品5之一(斯坦纳与贝尔有限公司,伦敦,英国。经允许而重印。)
阿尔坎杰洛·科雷利


在教堂奏鸣曲中经常可见舞曲形式,而且教堂奏鸣曲中的各个乐章有时也使用舞曲的曲式结构,尽管未必采用舞曲的名称。教堂奏鸣曲经常简称为奏鸣曲,尤其是在巴洛克晚期。(例5.74—5.76)
室内奏鸣曲
这是组曲的合奏音乐形式。室内奏鸣曲作为独奏奏鸣曲或是三重奏鸣曲,却往往使用较大规模的乐队。在室内奏鸣曲中,四种基本的舞曲并不常见,而是常用其他的替代性舞曲。室内奏鸣曲(Sonata da Camera)之前常有一首前奏曲,而且除舞曲之外的乐章(如咏叹调)也经常出现。(例5.77—5.80)

图5-4 乐谱、舞蹈和服饰的插图,来自新奇戏剧舞蹈学校,纽伦堡,1716年。(AKG,伦敦)
键盘奏鸣曲
“奏鸣曲”一词起初是用来将器乐作品与声乐作品区分开来,这种用法在巴洛克时期得以保留了下来。因而,有多首键盘乐作品被冠有了“奏鸣曲”的名称,但与巴洛克时期的两种典型的奏鸣曲——教堂奏鸣曲和室内奏鸣曲——都没有相似之处。其中一些包括多个乐章,而另一些仅有一个乐章。一般而言,简单的二部曲式(Binary Form)和三部曲式(Ternary Form)被用于各个乐章,这些乐章有的具有舞曲般的特征,有的是歌曲类型,通常用主调织体。巴洛克时期键盘奏鸣曲最伟大的倡导者是多米尼科·斯卡拉蒂(Domenico Scarlatti)。(例5.81)
独奏协奏曲和大协奏曲
两种形式的协奏曲——独奏协奏曲和大协奏曲——是巴洛克时期对器乐音乐的最后贡献。这两种形式的区别在于,独奏协奏曲是用单独一件乐器担任独奏,而大协奏曲则是用一组独奏者(通常为三位)与乐队较为宏大的音响来进行对比。
三个乐章是最为常用的:第一乐章为快板;然后是用主调的近关系调所写的慢乐章;最后是主调上的较短的快乐章。每个乐章都建构在竞奏原则的基础上,独奏者(独奏组)与整个管弦乐队(全奏或协奏部[ripieno])轮流交替演奏。独奏与乐队可以承担不同的主题,但通常所有的主题材料先由乐队呈示,然后由独奏进行发展。有时独奏协奏曲和大协奏曲的创作是为了展现独奏家的高超技艺。同时,这些协奏曲也为巴洛克作曲家提供了结合多种因素——竞奏观念、低音与高音旋律的对极性、清晰的大小调调性观念,以及将多个独立乐章融合为一个理想化器乐形式的手法的可能。(例5.84—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