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音乐的功能
尽管许多宗教音乐依旧为纯粹的礼拜目的而写,但还是有越来越多的器乐宗教音乐用于了非仪式性目的。其中一些用于前奏曲、后奏曲和一些半宗教性场合的背景音乐,如婚礼仪式、新建筑落成仪式以及政府官员和神职人员的就职仪式。
巴洛克后期的许多音乐就是为业余音乐家而写的,他们在贵族和富商阶层的家中进行表演。为私人娱乐活动所创作的音乐就在这样的场合培养和发展了起来,在这里小型乐队为宴会、舞蹈,甚至重奏音乐会提供作品和表演,音乐风格多种多样,有的是纯粹实用性的音乐,有的则具有重要的审美品质。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器乐音乐;然而,声乐音乐也非常重要。这是真正的室内乐,更多的是为了演奏者的愉悦,而不是听众的欣赏。
在富有的大型宫廷中,芭蕾和歌剧起初是作为特殊的娱乐活动而为亲王和朝臣进行表演的。歌剧很快发展成为了一种流行的公众娱乐形式,最早在意大利的私人剧院上演,后来出现在了欧洲各地的公众剧院。纯器乐音乐极少为公众演出。
清唱剧(oratorio)是歌剧在宗教音乐中的对应产物。清唱剧的主题是宗教性的内容,其呈现方式也不带有舞台表演、姿态、服装和灯光,因而不像歌剧那样受欢迎,但清唱剧作为一种公众合唱音乐会也取得了成功。
特殊的节庆场合需要有声乐和器乐音乐。世俗康塔塔(cantata)常常为此类事件上演,其歌词直接地或以寓言的方式与该场合相关联。
教堂和孤儿院的音乐学校教授音乐艺术。此外,有兴趣有才华的男童或是师从他们从事音乐的父亲或亲戚,或是依附于作曲家兼表演者的家庭。许多作品无疑是为教授这类有前途的音乐家而作。像J.S.巴赫的《管风琴曲小集》(Orgelbüchlein)这样的作品就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他的四个学音乐的儿子提供的教材。杰米尼亚尼(Geminiani)的《小提琴演奏艺术》(The Art of Playing on the Violin)是器乐教学的一套系统方法。表演和创作的教学指导仅限于提供给志向远大、有前途的音乐家,以及贵族和富有的中产阶级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