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乐章形式和结构手段
艺术歌曲
独唱歌曲在浪漫主义音乐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为声乐与钢琴所谱写的浪漫主义诗歌作品具有高度的个人性和主观性。这些作品的两个基本的形式组织类型是分节歌(所有诗节使用同样的音乐)和通谱体歌曲。后者对于浪漫主义风格语汇的表现来说具有更多的可能性,因为这种歌曲允许诗歌中的每一个细节都具有自己的音乐表现。钢琴营造并维持着每首诗歌的情绪基调,它是与演唱者地位平等的合作者。德国利德的作曲家为海涅、席勒和歌德等作家的诗歌谱写音乐——这些诗人是浪漫主义精神的典型代表。歌词内容有所联系的多首歌曲常常被组合成套曲。这些声乐套曲(Song Cycle)经常是为一位诗人的作品所谱写的音乐,通过一个中心思想或主题而相互联系。舒伯特、舒曼、勃拉姆斯、沃尔夫和理查德·施特劳斯是最为重要的德国利德作曲家。利德的表演场所主要是在音乐赞助人的家中。尽管德国利德在歌曲曲目文献中占据着显赫的位置,但法国和俄罗斯作曲家也发展创作了高质量的艺术歌曲文献。法国作曲家尤其得到了法国浪漫主义诗人的帮助,创作了具有非凡抒情美感的歌曲,通常被称为“mélodie”(旋律,特指法国的艺术歌曲)。(例7.1—7.3)

图7-3 《舒伯特之夜》,由莫里茨·冯·施温德(Moritz von Schwind)创作的一幅未完成的油画,表现的是舒伯特坐在键盘乐器前,与他的赞助人约瑟夫·里特尔·冯·施鲍恩(Josef Ritter von Spaun)在一起。(艾里希·莱辛/艺术资料,纽约)
合唱音乐
浪漫主义时期,为礼拜仪式谱写的音乐数量很少。然而,作曲家将人声与乐器结合起来,强调作品的交响性而非声乐理想。这些作品通常在音乐厅里进行演出,而在教堂中使用时,则用作非礼拜仪式的用途。(例7.4—7.6)
19世纪的作曲家创作了大量的世俗合唱音乐;然而,只有少部分重要的作品流传了下来,其中大部分是为声乐和管弦乐队而写。一些作曲家(如贝多芬、李斯特和马勒)将合唱用作交响乐形式的组成部分。舒伯特、舒曼、门德尔松和勃拉姆斯等作曲家的主调合唱曲的原本的构思可能是每声部由一个人演唱,但如今这些作品则常常被当作合唱作品来处理和表演。(例7.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