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人眼中的美国人

英国人眼中的美国人

先说明一下,以下所说的都是建立在个人感觉上的胡思乱想,正确率并不要求高于百分之五十,请读者在阅读时一定不要不加分析地全盘接受,更不得完全照搬。

好,回到主题:“英国人是如何看待美国人的?”假如笔者是一个正宗的英国绅士,长着一个完整的英国人的头脑,具有一个英国人的正常思维,操着一口正宗的英国英语,穿着一套英式的全毛西装,并且毫无保留地随身携带着英国人所有最常见的毛病的话,那么,在笔者心目中,美国人的形象大体会是这样的(注意‘大体’二字:)

第一,美国人是大流氓!

第二,美国人没教养!

第三,美国人是三孙子!

第四,美国人是暴发了的三孙子!

第五,美国人是暴发后就不认爹的没教养的、流里流气的三孙子!

第六,美国人是大爷!

那么,美国人讲的英语——“美国之音”呢?只要在第一至第六项每一项后都加上“讲的话”几个字就行了。

按这条原则,美音便成了:

第一,大流氓讲的话;

第二,没有教养人讲的话;

第三,三孙子讲的话;

第四,暴发了的三孙子讲的话;

第五,暴发了后就不认爹的、没教养的、流氓讲的话;

第六,大爷讲的话。

有必要就以上诸条做进一步的解释,否则读者便会将笔者误会成与美国人一样的人物了。

英国人的确像痛恨“大流氓”一样地痛恨过美国人,这一点只要看看美国的历史就清楚了。两百多年前美国是怎样立国的?是靠枪杆子打出来的。打的谁?日本人?德国人?太空人?都不是;打的是老祖宗——英国人,打的是英国的皇家军,打的是英国政府。而敢打祖宗、打皇家部队、打政府的人,在祖宗、皇家和政府的眼里应该是什么呢?

不就是大流氓吗?只恐怕还不够。英国人肯定还会有更损的、更解气的说法。

为何英国人会将美国人归到没教养的那类人中?答案是——大流氓会有教养吗?

拥有莎士比亚这样的世界级文学大师的英国,虽然不能与中国、埃及等国在文化上相提并论,但在欧洲也算得上是文化大国了;更何况英文后来又被推广到一百多个殖民地,莎士比亚又顺理成章地蹭着英文的车,成了全球公认的文豪。

本人在此根本不想,也根本没资格议论莎士比亚的文豪资格;本人只是羡慕莎翁的运气,为莎翁的才能未被埋没而庆幸。

试想,如果没有后来英国的强大,英文能如此普及吗?

试问,如果英文没如此之普及,世人还会抱着如此之大的兴趣,去关心英国的文化和英语文化中的巨匠——莎士比亚吗?

可能会,但也可能不会。莎士比亚有可能不会拥有世界级大师的地位。

没有英文的普及,“To be or not to be”就根本不会有人理解,更不要说成了那么多人能上口的名言了。

如果有人不愿认同这一点,不妨反证一下:

中国在历史上总共出过多少文豪?

中国的《红楼梦》、中国的《窦娥冤》、中国的“黄河之水天上来”,从文学和戏剧的品味角度来看,又比“To be or not to be”逊色几分?但除了中国人之外,又有多少人知道这些作品的存在?

也许二者本来就无法相比较,也许本来就不能相比较,因为两类作品出自两种不同的语言和两种不同的文化。

但有一点却是众所周知的,那就是中国的《窦娥冤》在还没与《哈姆雷特》相互照面之前,就已失去“参赛资格”了。

只因《哈姆雷特》是用英文书写的;

只因英文是比中文更通用的语言;

只因英国曾统治过大半个地球!

中国的窦娥又一次承受了冤屈。上一次她受的冤是个人的,这一次她的冤则是代一种语言、一种文化,和一个民族而受的。

窦娥在文化上的冤屈在于,她的故事被写成了剧本却不能像《哈姆雷特》那样广泛地公之于世,换来世人广泛的同情。

这是——文化的不平等。

由于本章的标题是“英国人眼中的美国人”,笔者本无心在此为中国的窦娥喊冤,更无意在哈姆雷特那已受过多次创伤的心灵上再插上一刀,也无意去挑拨关汉卿和莎士比亚两位已故文豪之间的纠纷;本人的原意是想把莎翁拉出来,证明英国人在文化上的“了不起”。

英国人有骄傲的资本,因为英国出过莎士比亚,尽管莎士比亚也是由英国人抬着走遍了全球,并最终成为令英国人引以为荣的文化巨人。

这就更证明了英国人的“了不起”和英国人的教养之“高”,也就更能说明在英国人的眼中,美国人是何等的没教养和何等的愚昧了!

哈姆雷特在悬崖边企图寻短见的时候,连乔治·华盛顿的爷爷都没出世,美国和美国人又在何方?

嚼口香糖的美国Yankee!

穿牛仔裤的原殖民地的强盗!

由于美国人的历史太短暂,而且是一段靠与皇家军队打仗起家的强盗般的历史,在英国人的眼中美国人总是没文化,没教养。

强盗的后代会是什么?不还是强盗吗?

尽管那批强盗最早也来自英伦三岛,也是Made in the Great Britain(大英帝国制造)的,而且美利坚合众国本身就是从大英帝国中脱颖而出的,美国本来就是英国人的后裔,当今绝大部分美国人的前几辈祖先本来就是大英帝国的公民,也就是说许多美国人都不可避免地管某个英国公民叫祖宗;尽管他们谁都不认识谁。

既然美国人不可避免地管英国人叫祖宗,那么在英国人的眼中美国人是什么呢?

自然就是三孙子或四孙子、五孙子了。

记得前几年,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在一次美国人为她举办的讲演会上做以“二十一世纪之展望”为题的报告时,就曾开门见山地说:

“二十一世纪英、美两国该如何相处呢?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要清楚地阐明一个事实,一个在场的任何人都不能忘记,也不应该忘记的一个无可争辩的事实,那就是我们英、美两国人有着一个共同的祖先,我们的血管中流淌的是同样的血!”

她的话刚一说完,在场的美方人士全部起立,会场上响起了经久不息的掌声,许多人的眼中热泪盈眶。

本人至今还清楚地记得撒切尔夫人在说到“血”(Blood)一词时,语气的郑重和表情的殷切,仿佛她——一个从母国派来的女性在用一个母亲的口吻语重心长、感情深切地告诫她在异国的子孙们:

——不要忘本啊!

——血浓于水啊!

——千万不要忘记,你们永远是大英帝国的三孙子啊!

而她的后代——美国人用掌声和泪水向她保证的是:“我们永远不会忘记!我们永远是大英帝国的子孙!”

事实上美国人忘记了吗?没有。美国人不仅没忘记这一点,而且自始至终没有忘记履行自己“三孙子”的义务。

目前全球共有四个以英裔为基础的大国,它们是英国、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后三个国家都是从英国的统治下先后独立的国家。

近百年地球的历史难道不是一部受这几个英裔国家操纵的历史吗?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如果英国没有受到纳粹德国的威胁,没有到马上就要沦陷的最危险的时刻,美、加会出兵解放欧洲于水火吗?

二战后,无论美国以什么名义出兵干涉别国内政,只要是美国牵头组建“联合国军”或“维持和平部队”,每次最先响应并带头参加的不都是英国和其他几个英裔国家吗?

它们始终在国际舞台上唱联袂戏,从来都是一个鼻孔出气,为什么?凭什么?

还不是因为“血浓于水”,还不是因为“祖孙三代”都是Made in the Great Britain吗?尽管在英国人的眼中美国人没文化、没教养,但没文化、没教养的人不是更能打仗,更有匹夫之勇吗?

有意思的是,在英国人眼中,尽管美国人粗鲁,曾动手打爹并翻脸不认爹(指独立),但美国人有钱!于是在商品经济主宰世界的今天,英、美两国本是祖先与后代的关系来了三百六十度的大掉角:美国人反成了大爷了。

因为美国人发了,不仅发了,而且还暴发了。

因为英国人相对贫困了,而且在一天天贫困下去。

没错,从辈分上看英国是美国的祖先,是大爷;但当孙子发了并且大发之后,当爷爷还有什么实际的意义吗?还能找到当爷爷的感觉吗?

破落后的爷爷站在腰缠万贯的孙子面前,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像不像孙子?而且那种滋味肯定会比真正当孙子的感觉要复杂和难受得多。

这就是发了的优势,这就是破落后的难受。

不怕没发过,怕就怕发了后再破落。

不怕没有孙子,怕就怕孙子最终超过自己。

英国就是一个曾经暴发的帝国,一个有过一百多个子孙的大爷,然而当一九九七年香港——它在全球的最后一个殖民地回归中国之后,英国称霸世界的历史已永远成为历史,英国已还原到它本来应有的地位——英伦三岛的主人了。

那是它的出发点,也是它的终点。

是它梦的摇篮,也是它梦的归宿。

它在扩张了整整一个世纪,画了一个巨大的圆后,又回归到了那条线的起点。

它白做了功,白做了梦,白跑了地球一圈,又回到那条起跑线上了。

接过英国人手中接力棒的不是别人,正是它的孙子——美国。

如果说英国是十九世纪全球的暴发首户的话,那么美国恰恰在二十世纪走了一条与它祖先同样的路。

美国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前后达到暴发的巅峰状态的,其时美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占全球的百分之五十。美国人凭着一股年轻国度特有的爆发力,创下了与他们的祖先英国当年不相上下的奇观。

不仅令全球惊诧,而且令祖宗称臣。

然而,二十一世纪的到来,似乎预示着美国即将走向与英国相同的归宿——没落。

美国的GDP(国民总产值)在全球所占的比例随着时光向新世纪的推移在一天天下降,而与此同时,亚洲在一天天崛起。整个世界的经济重心正随着地球的旋转,一天天从西向东转移。这种转移预示着什么呢?

谁最怕东亚经济的腾飞呢?

是英国吗?不是,已经没落的暴发户还会担心和嫉妒别人走上富足的道路吗?不会,因为它已失去了嫉妒的资格。

最怕的和最担心的,是最近暴发并且正在获得暴发利益的美国。

不怕没发过,怕就怕发了后破落;

不怕当孙子,怕就怕先当大爷后再反过去当孙子。

何况是向自己一贯视为二等公民的亚洲黄种人称臣呢?

美国人在东方民族的挑战面前表现得异常紧张,对任何无关紧要的事都过于敏感,是因为什么?

是怕与曾受自己奴役的民族平起平坐;

是怕失去自己的霸主地位;

是怕重蹈自己的祖先——英国人的覆辙;

是怕回到起步的初始点。

然而,以上的一切又如何能够避免呢?

无论英国当年如何好面子,如何顽固,如何垂死挣扎,它衰退的步幅又何曾放小过呢?

美国的确仍是世界当今霸主,但是与当年的英国相比,很难说更加风光。

美国曾经有过一百多个附属国吗?

美国人造的机器曾经垄断过全球市场吗?

美国有谁结婚时像查尔斯与戴安娜结婚时那般奢华吗?

然而英国不是最终还是破落了吗?

然而查尔斯和戴安娜最终不还是离异了吗?

美国又如何能避免英国和查尔斯的厄运呢?

美国又如何能不最终发出“无可奈何花落去”的感叹呢?

——在崛起的东方面前。

地球的转动是无法停滞的;

其他民族的进步是无法阻止的。

地球是圆的,跑道是弧形的,一切事物都会最终回到它的起点。

连太阳都会第二天老老实实地回到原处,何况美国呢?难道美国不在地球上吗?

从另一角度来看,英国的衰落根本不能说是衰落,因为它所占据过的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本来就不归英国所有,香港本来就是中国人的地盘,英国原本就没有在那里生活的权利,更不要说统治的权利了。

英国本来就是英国;英国人本应只在自己的故土上生存和发展;所以丧失了最后一个殖民地的英国人根本就不应失意和感伤。丧失了戴安娜的查尔斯根本不应被英国人所同情,因为戴安娜原本就不属于他所有。

原本就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根本就谈不上失去。

只有放弃自己不该拥有的东西后,才能真正还原自己的本质。

国家亦如此。

今日的大多数英国国民远比早年殖民时代的英国人更平易近人,更受地球其他村民的喜爱,就是因为他们身上的那股宗主国式的霸气,已随着殖民地的丧失而消退。没有了殖民意识的英国人更接近人类的本性。

而本性是最受欢迎的。

英国人失去了殖民地,却还原了自我。

美国难道不会走这条由祖先亲自踏勘出的道路吗?

美国难道不会走向衰败吗?

美国人难道不会最终失去那些本不该存在的霸权和本不该属于他们的特殊利益吗?

那是一种衰败还是复苏?

不论是衰败还是复苏,那一天终究会到来,只因地球是转动的,而且是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