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人讲“黑话”吗?
一
这是什么话?有人一见这标题就会火冒三丈,就会指着笔者的鼻子大骂笔者搞种族歧视。“黑人同样是人,怎么会讲黑话?”——他们会这样指责笔者。
没错,黑人同样是人,而且与任何其他种族的人完全平等。谁持有与以上说法不同的看法,谁就是种族主义者。事实上,黑人在各个领域不仅不逊色于其他肤色的人种,而且在音乐、舞蹈、体育等诸多方面,其能力还远远超出许多其他种族。
奥运会上美国是公认的霸主。凭什么?不就是仗着该国黑人运动员多么?奥运会上的风头是美国人十分引以为自豪的,但没有黑人兄弟在奥运会上的杰出表现,那种荣誉感会不会大打折扣?
上届奥运会举办之前,为了卡尔·刘易斯是否应参加最后的男子四百米接力,从而成为全球最多的金牌得主,美国人在赛前全国议论纷纷。似乎那场全球人翘首以待的、由多国队伍参赛的四乘一百米接力比赛比不比、赛不赛已经完全无关紧要,最紧要的是究竟要派哪几位美国黑人运动员去领取那四块金牌。
美国人的信心竟如此之大,大到将四年一度的全球比赛误认为全美运动会了,要不怎敢肯定只有美国运动员才会拿金牌呢?不仅那么肯定,还在赛前就争上了;不仅争,还在全国范围内争得喋喋不休。
中国人有那么大胆吗?您听说过哪次在中国举办的国际比赛还没开始之前,中国的媒介就在电视和报刊上让全国人猜,究竟比赛的冠军姓“张”还是姓“王”的事吗?总得考虑一下还有别国运动员参赛的实情吧,总得想到还有叫什么“斯基”,或什么“佐佐木”的人拿冠军的可能性吧?
中国人肯定不会将国际赛事不假考虑地当成全国联赛或“全运会”。任何国家的人都不会有那么强的自信。
只有美国人会那么想,会那么猜。
美国人凭什么那么自信,凭什么那么牛?不就是因为有那么多杰出的黑人运动员吗?
刘易斯和阿里不都是黑人吗?
美国超级歌星迈克尔·杰克逊不也是黑人吗(尽管后来杰克逊将自己先漂白后包装了)?
以上事例充分说明,美国人的许多自信都是仗着黑人的出类拔萃支撑起来的。黑人在许多方面都是人类的精英。
二
再说“黑话”。
这里说的“黑话”不是指可疑的、不可告人的土匪黑话,而是特指北美黑人讲的话。
在北美的美、加两国,绝大多数黑人讲话独具特色,与其他所有的种族都大相径庭。
那是一种与众不同的口音,而只有黑人才容易携带那种口音。那是一种粗线条的口音,带着几分沙哑;
那是一种随意的语言,带着几分洒脱;
那是一种不十分连贯的、短而多间断的语言,
富于跳跃性,富于冲击性,富于创造性。
这些特征只出自黑人之口。卡尔·刘易斯带着这种口音;美国著名黑人男喜剧演员Cosby带着这种口音;美国著名女黑人电影名星Goldberg也带着这种口音;“空中飞人”乔丹更带着这种口音。但从未听见过任何白人运动员、白人影星、白人政客带这种口音。
这种口音是黑人的专利。
三
北美黑人的“黑话”不仅是黑人的专利,也是一种难以解释的罕见的语言现象。因为口音和方言的区别从来都有着地区性,极少见过在同一地区中存在着不同的口音。
一个地区中的口音如同弥漫在该地区空气中的花粉,谁出生在那里,谁生活在那里,谁便会将那花粉吸进鼻中,就会讲带那种口味的方言,就会打带那种味的喷嚏。
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无论是老人还是孩子。
只有一种人不会带上该地区的口音,那就是外地的移民。
还有根本无法改变口音的人。
但无论如何,在同一地区出生并成长起来的人,都有着基本一致的语言特征。这似乎是一条永恒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语言法则。
而用这个法则却无法解释,为何北美黑人讲自己独特的、带着特殊腔调的英文。因为绝大多数黑人并不是美国最新的外来移民。他们几百年前曾经是,但今天绝大数黑人都是土生土长在美利坚合众国土地上的真正的美国人。
黑人并未生活在某个特定的城市和地区。全美各地只要有白人存在,也就有黑人的影子。黑人是与各个种族都相互融合的种族,是美国人口中除白人之外占比例最大的有色人种。哪里有城市,有乡村,哪里有人,哪里就必定会有黑人。
黑人早已融合于美国社会。
黑人与美国所有人共顶一个天空,共枕一块大地,共做一个美梦(美国梦),却说着一种“黑话”,一种自己的语言。
这种语言没有地域的限制——从北到南;
这种语言也没等级的阻碍——从明星到强盗。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有人将之称为哈雷姆(Harlem)音,因为哈雷姆是纽约一个著名的黑人聚集的区域。
但Cosby先生是成长在Harlem的吗?Goldberg女士是在Harlem长大的吗?乔丹呢?
都不是。但他们三人却都讲“黑话”,都携带相近的口音,都说那种沙哑、洒脱、短而多间断、富于跳跃性的语言。
这难道不奇怪吗?
是因为在美国城市中黑人与白人分居不同的地段?是因为美国城市中一贯黑白分明,贫富分明,而黑人又由于肤色沦为贫困,贫困的处境又迫使他们与白人“分居”,这样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一个区域中与众不同的语言特征?
还是因为他们始终不愿与同一个天空下的白人交流?
都有可能。但好像理由又都不充分。
对了,还可能是因为他们来自非洲,因为他们的语言中似乎还存留着非洲的主要语言之一——斯瓦西里语的某些元素,存留着那跳跃的节奏。
美国黑人的“黑话”不正是一种音乐的语言吗?那样轻松,那样富于节奏感,那样奔放跳跃,带着热带的急躁。
那是一种粗糙的音乐,是鼓点,是音乐的胚胎。
美国近些年十分流行的那种跟说话差不多的时髦音乐Rap,不正是先将黑人说话的节奏加快,再配上鼓乐后形成的吗?
可能那是一种传统,因为他们从非洲来美后祖祖辈辈都没有丢弃从非洲带来的乡音。许多其他种族的后裔大都在第二、第三代就将乡音彻底遗忘干净了,而黑人在几百年、几代人之后却没有遗忘。他们将非洲语言特殊的发音和节奏特征暗藏在他们的基因和流淌的热血之中,一代代悄悄地传了下来。
这些因素后来又被他们发掘并扩展成了音乐、舞蹈和“黑色”的幽默。
于是美国的艺术中便不可或缺地融入了“黑色艺术”,包括黑人用独特的嗓音演唱的歌曲、黑人用轻捷的步点跳的太空步舞和黑人用自己的乐观制作的喜剧。
没有黑色艺术,就不可能有完整的美国文化。
没有美国值得称道的文化,就难支撑起美国人全方位的自信。
没有迈克尔·杰克逊的美国文化还是风靡全球的文化吗?
黑人的文化成就了美国文化的丰富,而培育黑人文化的温床又是黑人独具特色的语言——“黑话”——那种按照语言的普通法则根本不可能存在的语言。
这是黑人的骄傲,还是黑人的悲哀?
黑人应该骄傲的是,他们几百年后还能在暗中、在不自觉中带着祖先从非洲带来的语言特色,还嚼着“妈妈的舌头”;黑人值得悲哀的是,几百年过去了,他们还未与将他们贩运到美洲的白人同讲一种语言,还没被主流社会所接受,还不得不在同一个城市中与白人、富人分居。他们创造了独特的文化,他们丰富了文化,他们支撑了美国人的信心;但他们在祖辈寄居了几百年的美国还持着“黑户口”,还讲着“黑话”。
这不是世间奇闻吗?谁应对此负责?是黑人自已吗?
再回到奥运会四乘一百米男子接力那个话题上去,众所周知,后来不仅卡尔·刘易斯没参加比赛,美国队也没拿到金牌。美国人白白争论了那么多天,最后金牌却让加拿大队拿走了。加队主力,在该届奥运会上创下世界百米最新纪录的贝利(Donavane Baily)在跑完后异常兴奋地对记者说:“We beat the Americans on their own court!(我们在美国人自己的赛场上打败了美国人!)”
贝利为加拿大争了光!
贝利为全世界出了气!
而贝利也是黑人,讲的也是“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