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人说话=胡同里赶猪
是的,听美国人和加拿大人说话,的确有一种在胡同里看赶猪——直来直去,只有前进,没有退路的感觉。
北美人讲话直率,首先与北美的地理环境有关。
世界上恐怕没有哪个大陆能与北美比广阔,比平直。北美的平原是开阔的,北美的道路是笔直的,北美的天穹是苍茫的。
北美的人口密度是十分低的。
北美土地的幅员是十分辽阔的。
低密度的两亿多人生活在这块世界最大的地域上,便造就了北美人开朗的个性,也派生出北美人讲话时简易、轻率、纯朴和如同胡同里跑的小猪般憨直的特征。
中国人初来北美、尤其是刚到北美的中小城市时,许多人受到的第一个文化冲击并不是那些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也不是高速公路上不息的车流——那些中国也有;使他们感到最惊奇的,往往是北美城镇人烟的稀少。
怎么见不着人啊?——他们纳闷。
尤其是从王府井和南京路搭车直奔机场,在飞机上睡了一路,一下飞机就被用汽车拉进北美中小城镇的中国人,肯定会被一下见不着人弄得不知所措。
那仿佛是一种被什么人从闹市中绑架了后,又被蒙着眼睛拉到人迹渺茫的旷野中的感觉。
这就是北美的开阔。
这就是北美人讲话的广阔的背景。
孤零零地站在大地上讲话还有必要绕弯子吗?
在人迹罕至的原野上见到另一个人时,还有必要绕着弯子表现彼此相见的喜悦吗?
在美国大峡谷中对着蓝天下面黄色的山谷,还不是想骂谁就骂谁,想怎么骂就怎么骂吗?
Fuck(操)!
那时山谷中传来的回音也是十分激荡人心的。
这就是北美的豪放!
这就是北美人心胸的开朗!
这就是北美语言的特色。
北美开阔的天地改造了从世界各地、各个角落逃到这里的人们的原本性格:
抑郁、做作的英国人;
小巧玲珑的法国人;
浪漫的西班牙人,爱吃面条的意大利人,和爱讲传统的中国人……
他们无论原来的心胸如何狭隘(以英国人为代表),外表如何爱装饰雕琢(以法国人为代表),只要是一踏上北美这块人有多大胆,就可以跑多远的“三不管”的自由的大地,不出两代人,就不可避免地改变了在故国的本性,就自主不自主地由绅士、淑女变成了牛仔和泼辣的妇人,变成了“土老帽”——或曰带着野味的浪漫的大地的主人。
他们在改变了性格之后,便不可避免地将母语的语调也改变了。
由此英音在美、加变了味;
由此法语在加拿大魁北克走了调;
由此在美国待长了的所有人,讲起话来似乎都没规矩、没教养、没礼貌。
都大嗓门——在野地里练的;
都直着肠子——吃热狗(Hot Dog)吃的;
都旁若无人——本来就见不着什么人;
都热情奔放——也因为人少,因为物以稀为贵;
都如玩童——乃自然之本色;
也像强盗——是野牛群(Buffalo)中搏斗出来的;
甚至豺狼——是“与狼共舞”舞出来的(Dance with Wolves)。
以上诸点,归结起来像什么声音?不就是被在胡同中赶着迅跑的吱哇乱叫的小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