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叙文的主旨

第二十七节 纪叙文的主旨

要使纪叙材料剪裁叙宜,第一,应该先定纪叙的旨趣。

旨趣的种类很多,约略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以开人知识为主——例如普通的历史、教科书之类。

第二,以动人观感为主——例如中国“劝善惩恶”的旧小说,及纪叙战争的惨淡,引人非战;纪叙思想家、道德家、宗教家的轶事,导人为善之类。

第三,以给人兴趣为主——例如滑稽小说之类。

这三类旨趣,在任何纪叙文中至少必有一类含藏在内。

旨趣如果决定,这就可以搜集切合纪叙旨趣的事实,选定纪叙的中心事实。那被选定的中心事实,在纪叙文中就是纪叙文的主旨。例如《儒林外史》,旨趣是属乎动人观感的第二类,主旨就是要写出“把那文行出处都看得轻了”的中心事实。

主旨既定,对于材料就可以看与主旨关系的浅深决定去取;我们可以抛了一切关系浅的事实,将关系深的取来作纪叙的材料。例如要写一篇第三类旨趣的西湖游记,主旨如在西湖风景的美妙,那与凤林寺寺僧谈话等等的闲事,便可按下不提,免致文章凌杂。

与主旨无甚关系的事实,即被记入文中,也只可算作文章的旁枝。这等旁枝,名为“插话”(Episode),应该使彼和本文独立成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