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论和解释

第三十九节 引论和解释

论题既定,其次就是阐明论旨的论证。论证共可分为三部:一是引论;二是论辩本文;三是结论。此节专说引论。

引论的任务,在乎解释论题的要领。解释要领,应该遵守解释文的规律,将论题所关涉的内容极其平允地写出。凡偏护一面的话与贬损一面的话,都不可列入。

引论中可以列入的解释,约有以下六条:

(一)论题的由来

(二)用语的意义

(三)撇开论外事项

(四)承认共许事项

(五)正反两面意见的分歧点

(六)本文的中心论点

这六条是引论中可以列入的解释,但并不是引论中必须罗列的解释。如论题由来倘是读者所熟知,第一条便可省去不说;用语意义倘已有明确的解释或为读者所周知,第二条便可省去不说;又如论题本身并不涉及枝叶问题,第三条也便可以省去不说。

至于立敌(即立论者和敌论者)共许事项,通常总是表出的好。如论“比赛运动应该废止”时,如果论者心里真是承认“会合运动是一桩不应废止的事”,这就不如明白承认。因为如此,一面可以使共许事项列在争论事项之外,免得在这共许事项上费了些无谓的话。一面又因为列入争论事项之外也并不是列在论辩本身之外,有时倒不如明白承认了共许事项,反可以利用彼来给自己的议论张目。

其次,正反两面意见的分歧点也该明白表出。因为这样,更可以使争论事项明白认识,论证强弱通体呈露。而且可以趁势引出第六条自己主张的中心论点来。

至于发表自己主张的中心论点应该明白表出,那更不必说了。

以上是关系引论的通则。我们援用这些通则,有一句简括的话最不可忘却,就是引论不可过长,并不可列入论题无关的话。引论太长,常易招人厌烦,不足使人注意;列入论题无关的话——特是“此问题很难,中国现在尚是无人研究”一类徽州人说的“戏台里喝彩”的话——也易引人嫌厌,激出意外的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