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节 书法
2025年08月10日
第五十二节 书法
第二桩就是书法。书法这一桩事,其实含着两项问题:一是字体问题;二是文列问题。关于字体,我觉得拘谨的老人们太求工整,一些性急的青年们又歪倒破缺,过于潦草。有几个男女青年所写的文章,我们简直看不出他的意思来。这等写法,便是文章作法方面写得怎样明晰,也是徒劳,于作者很是不利!你们写文,总以明了为主;固然不必过求工整,也实不应过于潦草。
关于文列的问题,最近极有人主张改为横行,而且书报改成横行的也已很多,不过现在尚未经多数承认。但虽未经多数承认,却也不能埋没了那些主张本身的价值。那些主张,约含以下三个重要的理由:
(一)写一竖是直行便,写一画是横行便。但写竖不一定比写画多,所以直行便不一定比横行便。因此,单从字体看,就该假定横直同样便利。
(二)我们现在这种直行的写法,遇到不容易吸墨的纸,实容易把墨迹印在手腕上。这样,从写法看,又该假定横行比直行便利。
(三)我们这样直行的文章,读者眼球的运动实较为劳苦,较为困难。所以,从看法上说,又该假定横行比直行便利。
这三层理由,本质上颇极有力;不过一切流传的习惯,其实比一切有力的理由更有力。好在习尚未成,除(二)条以外又于文章的明晰无关,如没有勇气改革这一个有力的习惯,不改革也还无甚妨碍。
《作文法讲义》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