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辩文的旨趣

第三十六节 论辩文的旨趣

论辩文的旨趣,在乎使人信从作者的判断。

人类思想不能尽同:同是一事,有人以为是,有人或以为非;同是一景,有人以为美,也许有人以为丑。在这是非、美丑、善恶等等的纷纭之中,我们自己绝不能没有一个判断,也不能没有在纷纭中确立自己判断的欲求。既有这欲求,就不能没有列举证据,条陈是非曲直使人信从的努力。这列举证据条陈是非曲直使人信从的努力,就是论辩文。

所以每一篇论辩文,对于所论,当时(1)必有(实际的或假定的)种种异议,(2)作者必有一个确定的意思,(3)作者必有使别人信从自己判断的意志。概括说,就是:使人信从自己判断的一句话。一切论辩文,旨趣必在这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