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责任和证据
论题的要领既经解释明白,其次就是论辩本文的证明。但要证明,须先搜集证明责任内应有的证据。所以在运用证明方法之前,还须注意两桩事:一、就是认明证明的责任;二、就是搜集证明的证据。
一、证明的责任
证明的责任怎样才能划定呢?这必须审察判断本身和社会背景的关系才叫划定。就是:要看谁主张变更既定的事实。谁主张变更事实就该由谁荷负证明的责任。譬如有人主张学校废止足球,因为这是一桩主张变更学校里有足球旧习的事,证明责任便该由主张人荷负,须由佢[2]陈列证据,证明为什么要废止。至于主张推持既定事实的人却只须搜集证据,反驳对面所陈示的理由便得,此外不必更找寻什么依据。因为只要废止的主张不能成立,现有的状态当然可以依旧维持下去;不必另说理由,维持论的目的也已达到了。
如不认明这种责任的界限,勉强从反面去证明,有时颇很危险。例如有人说“A在B处赌博”,我们倘不从那人所陈示的证据反驳,却用A的道德习惯等等证明“A不在B处赌博”,这就很难成立。因为A平时虽不赌博,那时或竟在B处赌博也未可知。其实此事只须就对面所说反驳便可了事;不去反驳,却去证明,不是自踏危机么?凡是反面证据不十分坚实时,这等危机总以不踏为宜。
二、证明的证据
证明的责任既经认明,以后便可从各方面搜求证明责任内应有的证据。诸凡证明责任内可以搜求的证据,共有直接和间接两类:
(A)直接的证据
直接的证据,就是眼前的事理,并非论者思忖所得的证据。此类证据,约有以下三种:
(1)自己的经验——搜求这等证据,有观察、试验两种方术:观察,即所谓“任物自形而观其变”;试验,即所谓“致物之变而察其情”。审定此种证据是否坚实,须看是否夹有主观的揣测。
(2)别人的指证——搜求这种证据,有访问、通信,及看报等法。审查这种证据,须注意以下两方面:(a)说话的人是否可以凭信;(b)说话本身是否可为依据。对于(a)项,常须注意:说话的人是谁,那人对于指证的事实有没有偏见,有没有充分的知识,有没有特别的用意,等等。对于(b)项,常须注意:和别的事实是否连贯,和别处的消息是否符合,和日常情理是否相合,等等。
(3)自己和别人共信的公例、学说、经典之类——搜求这等证据,可以翻阅专门的书报论文等类。审查时,必须注意:是否共信(如耶教徒引福音作证据和孔教徒辩,孔教徒用“子曰”“诗云”作证据和耶教徒辩,便是一桩徒劳的事)。
(B)间接的证据
间接的证据,就是论者从眼前事实加以思忖所得的证据。此类证据,约有以下四种:
(1)事前证据——这种证据,就是可为议论事项原因的事象。换句话说:就是用原因去证明结果。如论断“A不在B处赌博”的,倘以A平时的品行为证据,这证据便是事前证据。
(2)事后证据——这种证据就是可为议论事项结果的事象。换句话说:就是用结果去证明原因。如证明天曾经下雨时,倘举天井地湿为证据,这证据便是事后证据。
事前和事后两类证据,都根据于因果关系;审查这两种证据时,也可以依据审查因果关系的通则,注意下列两事:
(a)所说的原因必生出所说的结果么?
(b)所说的原因以外,没有别的原因么?
例如:对于(1)的例和(2)的例,须先审察平时品行好和不赌博,天下雨和地湿,是否是必然的关系。如不是必然的关系,这证据便已不足凭信了。假定像这两例,是必然的关系,也还该问另外有没有别的原因。如(1)的例,或许另有A最相得的人诱他娱乐等等原因而A竟去赌,(2)的例,或许因洒水等等原因而地面竟湿,却并不是因为曾经下雨。这样,前举两种证据也便破了。所以,这等证据,必须对于(a)(b)两问都能答道“是”的时候才有独立的价值。
(3)例证——这种证据,就是要证明事象中的实例。如举出某校几个好的运动员,断定某校擅长运动时候所用的证据,便是此种证据。用此种证据,须注意以下两条件:
(a)所举例证须极多,反证须没有或极少。
(b)所举例证须可以代表同类。
不然,便不足凭。
(4)类似例——这种证据,就是要证明事象的类似例:即举几种事象的几个类似点,去证明其余各点的类似。如依据人和动物的行动,断定动物的意识时候所用的证据,便是这种证据。用这种证据,须注意以下两条件:
(a)类似各点须全是本质的属性。
(b)本质属性须全合论断的属性。
例如用了甲乙两人容貌、干支等类似为证据,证明两人命运的相似,这就不足凭信;因为容貌、干支并不是命运重要的属性即本质的属性。又如用了甲和小说家的乙,两人教育境遇略略相同,也都能文为证据,去证明甲也可以成为小说家,在别有乙富想象力甲不富想象力的属性存在时,也绝不足凭信。因为想象力的缺欠并不适合小说家的属性。
总之,搜求凭证是作论辩文最困难的一件事,同时又是最重要的一件事。因为论辩文的成功大抵由此,失败也大抵因此。因为重要,所以我说得略详;因为困难,所以最稳方法乃是专搜责任内应有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