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之于经济活动:从万能到失灵
在人类历史上,虽然人们对市场在经济活动中作用的认识丰富多彩,但是在总体发展脉络上可以简要地概括为三个主要阶段,即从初期对市场机制的朴素认知中形成的感性肯定阶段,到后来对市场机制的极度推崇而形成的市场迷信阶段,再到对市场失灵的深刻反思而形成的市场祛魅阶段。
(一)市场功能认知的感性肯定阶段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早期,封建特权束缚了自由经营的展开,封建割据则阻碍了统一市场的形成。这在客观上催生了所谓“重商主义”,即主张加强国家集权,借助国家力量统一国内市场、拓展国外市场,保护本国制造业、防止外来产品的竞争,谋求贸易顺差。重商主义一方面在物质形态上为资本主义的发展进行了充分的资本原始积累,另一方面在理念形态上开始隐约认识到市场运行的自动机制。比如,重商主义者在谈到价格与供求关系时指出,“小麦丰收,1亩地有以往2亩地的产量,因而售价非常便宜……要是偶然碰到小麦歉收的年份,我们就一定会发现小麦的价格与往常大不相同,变得极端高昂”[3]。并且进一步指出市场这种自动机制运行的内在机理,即由于“对每个人自身有利的事(也对其他任何人并无损害)就是对整个国家有利,不会有别的结果”[4],故而主观上积极追求的个人利益与客观上实现的公共利益是一致的,进而“人们以其个人能力去选择他们的个人利益是可以容许的”[5]。申言之,“贸易就其本性而言是自由的,它自行寻找航道,并且最为妥善地自行引航”[6]。不言而喻,虽然重商主义对市场作用的认识尚且停留在事实描述层面,仅对市场功能进行感性肯定,未对这些直观现象作进一步的理论抽象和归纳,但不容否定的是,重商主义者已经初步认识到市场机制的存在及其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的作用。令人遗憾的是,重商主义上述对市场的认识被其强调国家干预的经济主张所遮蔽,而后者才是重商主义更为主要的标签。
(二)市场功能认知的迷信阶段(https://www.daowen.com)
所幸,伴随着经济自由主义者对重商主义的批判,人们对市场机制的认识得以进一步深化,甚至对其产生了极度的迷信。倡导国家干预经济的重商主义在16—17世纪完成推动资本原始积累的历史使命之后,俨然已成为资本主义进一步发展的桎梏了。1776年,经济自由主义者亚当·斯密出版了经济学的奠基之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即《国富论》),严厉抨击了重商主义理论和实践,要求政府放弃对经济的过多干预,认为市场在调整经济活动上是游刃有余的。斯密将市场运作机理表述为,“他努力引导这个国内勤劳,使它的产出尽可能有最大价值,为的只是想尽可能增加他自己的利益;结果,在这种场合,和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宛如被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增进了一个在其意图之外的目的。而且,社会也不会因为这个目的不在他意图之内而一定更糟。经由追求他自己的利益,他往往会比他真想增进社会利益时更有效地增进社会利益。我从来没听说过,有哪些装模作样要为公众利益而经营贸易的人完成多少好事”[7]。其中,所谓“看不见的手”即指市场。斯密的经济自由主义思想一经提出即引起广泛的反响,特别是在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得以确立的自由发展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表现出极大的活力,[8]更加增强了其说服力。虽然经济自由主义几经发展和修正,先后产生了不同的流派,但是其尊崇市场机制的基本立场从未动摇过,一直坚定地认为应当放任自由竞争,相信通过市场的自动调节能够实现经济的均衡。
(三)市场功能认知的祛魅阶段
随着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经济自由主义对市场的迷信逐步遇到了各种挑战,暴露出一系列所谓“市场失灵”的问题。比如,由于市场调节机制存在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分散性等内在弊端,故而纯粹的市场调节必然导致周期性的经济波动和经济总量的失衡;放任自由竞争必然会走向垄断而扼杀竞争;市场机制无力纠正经济外在效应——无法积极有效地组织和实现公共产品的供给,无法遏制生态环境的持续破坏和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采;等等。市场失灵引发的诸多不良后果之最集中、最典型者就是一次次经济危机。其中,1929—1933年世界性的经济大危机最终惊醒了亚当·斯密们市场万能的迷梦,敲响了经济自由主义的丧钟。事实表明,市场自动调节机制不仅无法避免这场大危机的到来,而且面对长期失业和经济萧条也显得手足无措。这促使人们对经济自由主义者的市场观进行了深刻反思。其中,国家干预主义的旗手凯恩斯于1936年出版了《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对经济自由主义思想进行了釜底抽薪式的批判,他认为经济自由主义理论所赖以建构的理论假设,仅仅适用于理想情况而非一般情况。由于这种理想情况是我们身处其中的现实经济社会所不具备的,故而其所倡导的市场完全竞争、自动调节是不切实际的,经济活动不能完全仰仗市场这一“看不见的手”来调节,否则必然会反复出现经济总量的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