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之于经济活动:从无为到有为

二、国家之于经济活动:从无为到有为

在人们的认识中,市场和国家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往往是此消彼长的。申言之,在市场封神到祛魅的过程中,人们也同步论证了国家通过行使经济管理职能介入经济活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

“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9],而国家就是一个有政治组织的社会。至于国家具体的起源,先后有所谓“神意说”“契约说”“强力说”等不同的假说。[10]通过比较与扬弃,马克思主义为我们提供了认识国家起源及其根据的历史唯物主义国家观。恩格斯曾精辟地指出:“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11]这段话包含了两层意思:

首先,从国家起源的动因来看,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而利益多元化则是阶级冲突的根源所在,故而国家的出现是社会成员利益分化的必然结果。其次,国家意欲获得人民的服从,维持社会的长治久安,实现所谓政权的合法性,就必须通过行使国家职能来实现其正当的目的。至于国家的职能,在马克思主义学说中,政治职能(即所谓阶级统治职能)固然是核心所在,但绝非国家的全部职能。诚如恩格斯所言,相互斗争的“对立面”不可避免地共处于同一国家之内,为维护“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这一共同利益,尚有相互合作之必要和可能,而承担这一职能的主体也非国家莫属。换而言之,国家职能不独以政治职能为限,还包括社会公共职能。

就政治职能与社会公共职能两者之间的关系而言,“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并且从长远看,“政治国家以及政治权威将由于未来的社会革命而消失,这就是说,公共职能将失去其政治性质,而变为维护真正社会利益的简单的管理职能”[12]。就社会职能的内容而言,经济管理就是一项重要的社会职能。在马克思主义学说中,经济基础决定了国家等上层建筑,国家必定要通过履行经济管理职能来服务于特定的经济基础。同时,只有通过经济活动来创造物质财富,才能为一切社会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所以“国家终究不得不承担起对生产的领导[13]。一言以蔽之,对经济活动进行管理应当是国家的一项重要公共职能。

(二)国家经济管理职能认知的阶段性

上述马克思主义学说从整体上论证了国家应当承担包括经济管理在内的社会公共职能。然而,在特定的历史阶段上,特别是近代以来,如何具体认识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及其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却经历了一个不断变迁的过程。(https://www.daowen.com)

1.国家经济管理职能认知的萌芽阶段

在资本主义发展早期,重商主义强调国家干预,主观上是为了借助国家力量实现国内贸易以及对外贸易的畅通,发展和保护本国制造业,防止外来产品的竞争,实现贸易顺差以积累物质财富。对其比较公允的评价是,“在《国富论》发表以前的一百年里,全国规模的工业与商业管制逐步加强的真实意义在于工业资本主义的兴起。重商主义理论与政策完成了他们的使命”[14]。因此,虽然重商主义在客观上打破了地方割据,统一且拓展了市场,但是这些充其量是为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准备前提条件的自发行为,并非是在市场与国家关系视角下,对国家经济管理职能的自觉认识。

2.国家经济管理职能认知的无为阶段

随着历史钟摆的摆动,重商主义在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奠定好基础之后,其所倡导的国家干预经济的政策便成为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掣肘,这也成为资产阶级革命的直接经济动因。资产阶级革命的经济理论依据是,经济活动自当由市场自动调节,市场也完全有能力胜任,相反“如果政治家试图指导平民百姓应该如何运用他们的资本,那么他不仅让自己负起一个最不需要他担心的责任,还给自己包揽了一项权威;这项权威不仅不可能安全托付给任何单一个人,也不可能安全托付给任何评议会或参议会等机构。这项权威如果不幸落在一个既愚蠢又厚颜到自认为适合运用它的人手上,那就再危险不过了”[15]。换而言之,国家没有必要更没有能力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保持消极无为方为明智之举。因此,在自由资本主义阶段盛行所谓“夜警国家”理念,“直到1914年8月,除了邮局和警察以外,一名具有守法意识的英国人可以度过他的一生却几乎没有意识到政府的存在”[16]。简而言之,“管得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在经济活动领域尤其如此。这种对国家在经济活动中角色的定位,高度地契合了当时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现实要求,极大地促进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直到20世纪初期才被经济大危机所颠覆。

3.国家经济管理职能认知的有为阶段

面对市场失灵所带来的经济危机,凯恩斯主义认为,市场机制对经济活动力所不逮之处,正是需要国家且国家也可以大显身手之地。其基本主张是,国家应当积极主动地介入经济活动,采用扩张性经济政策,增加投资,刺激消费,提高社会的有效需求,进而刺激经济不断增长,实现全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以及充分就业。“因为要使消费倾向和投资引诱相互适应,所以政府职能不能不扩大,这在19世纪政论家看来,或者在当代美国理财家看来,恐怕认为是对于个人主义的极大侵犯。然而我为之辩护,认为这是唯一切实可行的办法,既可以避免现行经济制度全部毁灭,又是让私人动力有适当运用的必要条件。”[17]凯恩斯主义的意义集中到一点就是,洞察到市场机制的内在不足,同时认识到国家可以在纠正和弥补市场机制不足上有所作为,“当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取代市场来组织一个复杂的大型经济。问题是,市场既无心脏,也无头脑,它没有良心,也不会思考,没有什么顾忌。所以,要通过政府制定政策,纠正某些由市场带来的经济缺陷”[18]。换而言之,国家在经济活动中从消极无为的守护者被激活为积极有为的干预者。从实证的角度来看,美国之所以能够顺利走出20世纪初经济危机的泥淖,主要得益于罗斯福“新政”,而“新政”的一系列政策实质上与凯恩斯主义一脉相通,两者的契合点在于政府应当被赋予积极的经济管理职能。[19]当然,进入到20世纪70年代后,西方发达国家相继出现了“滞胀”现象,即所谓“政府失灵”,故而对凯恩斯主义提出了质疑,形成了新的理论流派,但均未能够彻底否定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