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小结
随着个人生存状态在现代社会中的变迁,个人自由开始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进而自由权在现代宪法中已远非近代宪法中那般“神圣不可侵犯”。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等方面的考虑,经过正当的法律程序,可以对其施以一定的限制,这已经是现代宪法的基本态度。较之于精神自由、人身自由,经济自由在现代宪法中所受到的限制更为明显和突出,其中之一就是国家的宏观调控。因为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显然关涉“社会安全”和“社会公正”等公共利益,所以接受国家宏观调控就成为经济自由当然的社会责任之一。一言以蔽之,宏观调控权的生成是人类宪法史从近代向现代演进的重要内容之一,完全能够在宪法层面上获得正当性。(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