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小结
2026年02月20日
四、小结
在权利与权力的互动关系中,前者是目的,后者是手段,但后者绝非可有可无。相反,在19世纪末特别是进入20世纪以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已经与权力须臾不可分离。换而言之,简单地削减权力体量的“限权”方案已非权利保障的现实选项,权力扩张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权利保障的客观要求。因此,保障权利与规范权力并列成为现代宪法精神之所在,而规范权力的重要努力之一,就是为权力的运行设置基本的程序机制。也就是在对权力主体作出实体授权的同时,课以其相应的程序义务;在对权利主体的实体权利进行限制的同时,赋予其相应的程序权利,从而在整体上实现权力和权利之间的大致平衡。一言以蔽之,在权力不断膨胀成为现实趋势的情况下,如何“把权力关进笼子”则成为益发重要的课题,而正当程序就是驯化权力的一个重要“笼子”,这对宏观调控权而言尤其适用。(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