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客观存在的一组基本矛盾,市场调节和国家经济管理职能中的宏观调控职能反映到法学层面,前者对应着一项公民权利即经济自由,后者则对应着一项公共权力即宏观调控权。那么,应当如何从法理上阐释宏观调控权生成的正当性呢?接下来,笔者以权利与权力的一般理论为基础来阐释宏观调控生成的法学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