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四军第一师第二团首创立功运动

一、新四军第一师第二团首创立功运动

荣立军功是军人最大的荣誉和梦想。对在作战、训练等某一领域贡献突出者给予记功的奖励,在我军已经是通行的做法。其形式也是相当隆重的,个人不但有立功证书,还有军功章;所在单位《光荣簿》上永远记载立功者的姓名和先进事迹;部队政治机关向立功军人家乡发立功喜报等。

立功运动,已经成为我军的传统,是我军政治工作调动广大指战员积极性、创造性的重要手段。这一运动追根溯源,还得追溯到解放战争初期。

1946年8、9月间,新四军第1师第2团遇到了一个难题。

部队刚刚参加了苏中战役,由于伤亡将近三分之一,特别是老战士伤亡了74%,因此补充了大量的解放战士(也就是经过改造后的俘虏兵)和参军战士(也即解放区来的新战士),其总人数占到了全团人数的一半。基层干部伤亡数量也相当大,因此战后新提拔了一大批干部,全团90%的干部都提拔了一级。

巨大的伤亡使整个部队笼罩着一种哀伤的气氛,加上战役结束后两淮失守,我军暂时处于被动状态,部队情绪比较低落,许多同志对前途失去信心。

而此时部队的任务又不明确,一会儿走路,一会儿打仗,变化不定。这使部队政治工作干部很是为难:动员打仗吧,又可能暂时打不起来;告诉部队不打吧,又可能随时打起来。政治工作很难明确提出为部队任务服务的方向和口号。但是,部队的现状又迫切需要加强政治工作。

这种情况下,怎样找到一种既适应于打又适应于走;既适应于老战士又适应于新战士;既适应于解放战士又适应于解放区参军战士的政治工作方式,以求稳定和提高部队的思想情绪,不断增强战斗意志,就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该团党委和政工干部在积极地思考和探索着。

基层干部战士的议论启发了大家的思路。不久前,部队参加了苏中李堡战斗,为了给选举英雄、模范积累材料,团里在多数连队建立了“功劳簿”,并提出了“在战场上比比看,为人民立功劳”“把功劳记在功劳簿上”的口号。然而,出乎团党委一班人的想象,小小一本“功劳簿”竟然受到了基层官兵极大关注,大家都以上“功劳簿”为荣,其提出的口号也得到了广大战士的呼应。

答案找到了!通过对这一现象的反复研究,团领导认为可以将记“功劳簿”扩大为全团群众性的“功劳运动”。

于是,经过认真准备,10月8日,团做出了《关于开展立功运动的决定》,指定专人向排以上干部作了传达动员。

团政治处编写了《关于功劳运动(向)部队讲话要点》,大张旗鼓地提出了“有功报功,论功行赏,人民功臣,个个尊敬”。“有功不骄傲,功劳加功劳”等口号。团总支委员会向全体党员发出了“党员应在功劳运动中建立头功”“既要自己立功,也要帮助别人立功”的号召。

经过各连酝酿讨论,在全团建立了“三证”,即:

个人有个“功劳证”,功劳跟人走,有了功劳随时记,走到哪里也光荣;

连队有个“功劳簿”,做到个人立功,记在部队,永远光荣;

家里发个“功劳状”,做到一人立功,全家光荣,流传后代。

由于宣传得力,措施得人心,功劳运动很快就在全团掀起热潮,并且收到了明显的成效。

山东人民武装自卫委员会和山东军区人民武装部发现这一做法后,很快决定加以推广。1946年10月10日,他们联合做出了《关于开展立功运动的决定》,确定在山东民兵自卫队中广泛开展立功运动,以发扬革命英雄主义精神,积极协助主力部队作战,争取自卫战争的彻底胜利。[1](https://www.daowen.com)

事情传到了延安,引起了党中央、中央军委的重视,11月10日,延安《解放日报》发表《广泛开展立功运动》的短评,称赞正在山东和华东解放区开展的立功运动“是人民自卫战争中的一个创举”,认为“为人民立功,做人民的功臣,这是一个革命战士的最大光荣,也是对人民的最大贡献,应当大大提倡和推广”。[2]

文章要求各解放区普遍开展这一运动,作为争取全面胜利的有力武器。

《解放日报》短评得到了各大战略区部队的迅速响应。

11月21日,东北民主联军[3]《自卫报》发表题为《所有连队把功劳簿建立起来》的社论,要求全军部队要在“人人当勇士,个个作英雄”“有功必赏、多功多赏”的口号下,普遍掀起立功运动的热潮。

晋冀鲁豫、晋察冀、陕甘宁等部队领导机关都先后做出了开展立功运动的决定。

12月3日和25日,新四军兼山东军区总结两个月来的经验,先后发布《关于开展立功运动的指示》和《立功运动暂行条例》,号召全区部队“人人立功,事事立功”,并详细规定了各类单位及其人员立功的条件。《条例》还把功劳分为立功、小功、大功、特等功四种,并制定了相应的评定标准和奖励办法。新四军兼山东军区的《立功运动暂行条例》和随后在1947年6月续订的《立功运动概则》,对于全军立功运动逐步走向制度化起了重要作用。[4]

为了保证立功运动的健康开展,各部队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思想教育。大力宣传立功运动的内容和意义,反复说明什么是功,为什么立功,为谁立功,怎样立功等基本问题,不断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克服“与其无关”,“不有功求、但求无过”,以及争功、嫉功等思想障碍。

对不同人员则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和口号,以适应各自的水平,调动其参加立功运动的积极性。

比如,对英雄模范提出:“有功不骄傲,功劳上面加功劳”;

对党员提出:“党员做模范、立功打先锋”;

对新解放战士提出:“立功在今后,机会有的是”;

对无信心的同志提出:“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对犯错误同志提出:“将功赎过,戴罪立功”;

对各行各业人员提出:“行行出状元,人人能立功”。

在作战、训练、生产中,也依据不同的任务和情况,分别提出不同的要求和口号。这样,目标明确,生动具体,号召力强,很快就把大多数人动员起来了。

通过多方面的工作,到1947年初,立功运动已在全军普遍开展起来。经过各部队的实践,这一活动确实调动了干部战士的革命积极性,激发了部队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有效地提高了部队的战术、技术水平,促进了战斗的胜利和各方面工作的开展。

在这种情况下,延安《解放日报》又一次发表了《再论立功运动》的社论,指出:“最近各地的立功运动已从前方扩展到后方,从作战扩展到后勤,从正面战场扩展到敌占区与游击区,从部队扩展到机关,这是很对的,应该普遍如此做的”。现在“特别紧要的”是“除在军事斗争各部门应继续普遍加强外,还应该在军民生产中间与土地改革中间、按着工作的性质与需要创立起规模来”,以“使全解放区在一切为着自卫战争胜利的总口号下,在军事、土地改革与生产这三大中心工作方面都有更大和更健全的成就。”这一社论就使这个运动走出了军事斗争各部门,推广到了解放区各项主要工作领域,形成了党政军民学各行各业争立功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