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长制”还是“党委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军要向现代化迈进,但如何搞现代化?搞什么样的现代化,既没有现成的经验,也没有可以仿制的做法。
1949年6月30日,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二十八周年,毛泽东发表《论人民民主专政》的文章,提出了“一边倒”的思想,就是中国建设社会主义要“一边倒”学苏联社会主义模式:
“我们党走过二十八年了,大家知道,不是和平地走过的,而是在困难的环境中走过的,我们要和国内外党内外的敌人作战。谢谢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斯大林,他们给了我们以武器。这武器不是机关枪,而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列宁在一九二○年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一书中,描写过俄国人寻找革命理论的经过。俄国人曾经在几十个年头内,经历艰难困苦,方才找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有许多事情和十月革命以前的俄国相同,或者近似。封建主义的压迫,这是相同的。经济和文化落后,这是近似的。两个国家都落后,中国则更落后。先进的人们,为了使国家复兴,不惜艰苦奋斗,寻找革命真理,这是相同的。”
“帝国主义的侵略打破了中国人学西方的迷梦。很奇怪,为什么先生老是侵略学生呢?中国人向西方学得很不少,但是行不通,理想总是不能实现。多次奋斗,包括辛亥革命那样全国规模的运动,都失败了。国家的情况一天一天坏,环境迫使人们活不下去。怀疑产生了,增长了,发展了。第一次世界大战震动了全世界。俄国人举行了十月革命,创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过去蕴藏在地下为外国人所看不见的伟大的俄国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革命精力,在列宁、斯大林领导之下,像火山一样突然爆发出来了,中国人和全人类对俄国人都另眼相看了。这时,也只是在这时,中国人从思想到生活,才出现了一个崭新的时期。中国人找到了马克思列宁主义这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中国的面目就起了变化了。”
“中国人找到马克思主义,是经过俄国人介绍的。在十月革命以前,中国人不但不知道列宁、斯大林,也不知道马克思、恩格斯。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十月革命帮助了全世界的也帮助了中国的先进分子,用无产阶级的宇宙观作为观察国家命运的工具,重新考虑自己的问题。走俄国人的路——这就是结论。”
“一边倒,是孙中山的四十年经验和共产党的二十八年经验教给我们的,深知欲达到胜利和巩固胜利,必须一边倒。积四十年和二十八年的经验,中国人不是倒向帝国主义一边,就是倒向社会主义一边,绝无例外。骑墙是不行的,第三条道路是没有的。”
“我们必须克服困难,我们必须学会自己不懂的东西。我们必须向一切内行的人们(不管什么人)学经济工作。拜他们做老师,恭恭敬敬地学,老老实实地学。不懂就是不懂,不要装懂。不要摆官僚架子。钻进去,几个月,一年两年,三年五年,总可以学会的。苏联共产党人开头也有一些人不大会办经济,帝国主义者也曾等待过他们的失败。但是苏联共产党是胜利了,在列宁和斯大林领导之下,他们不但会革命,也会建设。他们已经建设起来了一个伟大的光辉灿烂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共产党就是我们的最好的先生,我们必须向他们学习。”[1]
1949年12月,毛泽东应斯大林邀请,开始了这位伟人平生的第一次出国访问,与苏联签订了一揽子建设、同盟和发展协定,内容涉及到新中国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以及工农业等各个方面。
1953年2月7日,毛泽东在全国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讲话指出:
“我们要进行伟大的国家建设,我们面前的工作是艰苦的,我们的经验是不够的,因此,要认真学习苏联的先进经验……我们要在全国范围内掀起学习苏联的高潮,来建设我们的国家。”[2]
对于我军的建设,毛泽东和老一辈领导人,也十分注重学习苏联的建军经验。1953年1月1日,毛泽东要求我军:
一定要将苏联的一切先进经验都学到手,改变我军的落后状态,建设我军为世界上第二支最优良的现代化的军队,以利于在将来有把握地战胜帝国主义的侵略。[3]
在这一系列的号召之下,我军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学习苏联经验的热潮,我军也派出了大量官兵,到苏联学习带兵、管理、技术和开展政治工作等经验。
我军自“三湾改编”后,排斥“左”、右倾路线干扰,在领导制度方面,基本上采用的是党委领导、军政首长分工负责制度。但此时,苏联军队采取的是“一长制”,即部队由军事干部单一首长负责,政治委员则是该部(分)队的副职。现在要全面学习苏联,军队的领导制度要不要学?我军究竟应该采用哪种领导制度?新中国成立初期,在我党我军内部就引发了一场争论。
当时有相当多的高级将领认为,我军应搬用苏联军队的领导体制,实行“单一首长制”。主持军委日常工作的彭德怀,在一次军委例会上,就曾提出军队团以上的政治部(处),可以不设政治部(处)主任一职,其职务由该级政治委员兼任,以便抽出一批政工干部培养为军事指导员。他还将这个建议作为军委决定,通知全军实施。1953年4月,军委在审查《内务条令》修改稿时,彭德怀也把有关营教导员和连指导员的职责删除了,这表现出他准备首先在连、营两级试行“一长制”的想法。5月份,他还直截了当地说,“准备十年之后实行‘一长制’”。[4]
1953年初,担任总政治部主任的罗荣桓就开始着手组织起草新的适合于我军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政治工作条例。由总政起草的《政治工作条例》草稿发出向部队征求意见时,就有不少反映。多数人认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是中国共产党的军队,没有政治工作不行。一些长期在边疆地区担任剿匪、维护我国边疆国防安全的官兵深深感到,我军没有政治工作不好打仗;基层没有政治工作,兵不好带;部队没有政治机关,许多事情不好办。他们向罗荣桓建议,应该保留政工干部,应该保留政治机关,还是应该军政首长共同领导和管理部队。但同时也有一些官兵反映,既然要学苏联,就不要有所保留,要全盘学,当然要实行“一长制”。比如,有一位干部就向总政写信,认为单一首长制是“不久的将来就要实现的原则和方向”,因此新的《政治工作条例》就不应强调政治委员制度与政治工作制度。他不同意条例草稿中关于“党对军队的领导是通过各级党的组织、政治委员与政治机关进行的”等提法,认为这样提法贬低了军事干部和军事机关的地位。[5]等等。
同时,根据毛泽东提出的“将苏联的一切先进经验都学到手”的指示,1953年5月颁布的以苏联军队的条令为蓝本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规定,营长、连长是营、连的首长,不承认政治教导员、政治指导员是营、连首长。在我们进口的苏军坦克、战车里,也没有连指导员的位置。还有人主张把政治委员改为副职,或各级政治委员都兼任政治部(处)主任,只管具体业务工作。这些都在部队引起了议论。
部队的这些议论也引起了彭德怀的重视。彭德怀围绕这一问题,找了许多政工干部谈话,也与军事干部交换意见,又组织军委同志认真研究了我军自“三湾改编”以来建立起来的一系列政治工作制度,对“古田会议决议”以及“谭政报告”这两个历史性文献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研究,对连、营两级政工干部对我军基层部队建设的作用进行了客观分析,感到我们这支军队不同于苏联军队,照搬照抄苏联军队的做法恐怕不行。
1953年夏天,彭德怀专程到北戴河看望因病疗养的罗荣桓,两人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罗荣桓向彭德怀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现在有些同志认为政治工作制度过时了,政治委员作用不大了,要学习苏联,搞一长制。如果那样做,从井冈山时期就搞起来的政治工作传统不就丢掉了吗?”彭德怀听了,觉得罗荣桓讲得很有道理,从而坚定了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坚持党委制、坚持政治工作制度和发扬我军优良传统的决心。[6]
1953年9月,彭德怀在进行全国军事系统党的高级干部会议文件准备时,向会议文件组明确提出了“党委集体(统一)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是我军的根本领导制度,而不是“一长制”。到1953年底,彭德怀不但自己改变了原先“一长制”的主张,还做通了一批原先支持“一长制”的高级将领的思想工作。
彭德怀在全国军事系统党的高级干部会议[7]所作的报告中强调指出:
为了完成党中央和毛泽东所指示的建军任务,完成许多具体的工作任务,必须加强党的思想和组织的领导。
在组织方面,应按照毛主席历来的指示,根据党委会集体领导和首长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在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即政治委员和同级的军事指挥员同是部队的首长。一切重要问题,如有关方针、政策、计划问题,保证上级指示的执行问题,对部队的思想领导问题,干部调配处理问题,以及部队工作的统一安排问题等等,除紧急情况外,均先由党委讨论,做出决定,属于军事方面的由军事指挥员负责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属于政治方面的由政治委员负责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这一制度,是我军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并适合我军情况的。它是一种既有统一的集体的领导,又有分工负责的制度。[8]
这样,我军学习苏联、出现短暂的“一长制”风波,到1954年初全军贯彻这次会议精神时,就基本得到了改变。
有了这个正确的领导制度,我军《政治工作条例》由此就从筹备进入了正式的起草阶段。
全国军事系统党的高级干部会议结束后,中央考虑罗荣桓身患重疾,便决定由陈毅、谭政与罗荣桓一道主持《政治工作条例(草案)》的起草和修改工作。
陈毅从1927年起就从事我军政治工作,对1929年12月“古田会议决议”的形成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参加《政治工作条例(草案)》编写座谈会时,对我军领导制度,即条例总则中关于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作了深刻的阐述。
谭政长期跟随着毛泽东,有着极其丰富的政治工作理论与实践功底,对我军政治工作历史上两个重要文献“古田会议决议”“谭政报告”的诞生作出了杰出贡献,此次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制定中又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草案)》的总则最后由总政宣传部长姜思毅执笔,经陈毅、谭政修改和罗荣桓审阅,最后交陈伯达送毛泽东审定。陈伯达在送毛泽东前,又作了一次修改,把原文中总则部分的“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政治工作是我军的生命线”一句提法给改掉了。1954年4月15日,毛泽东在对印发《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草案)》报告的批语中,又亲笔改了回来。毛泽东指示:“略有修改,可即印发。修改处请刘少奇、彭德怀、罗荣桓同志一阅”。毛泽东对《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草案)》的修改主要有:(一)将总则第二条的首句“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党和毛泽东同志的领导下”,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把同一条的“积极地有步骤地建设自己成为世界上第二支最优良的现代化的革命军队”一句中的“世界上第二支最”七个字删去。(二)将总则第四条中“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政治工作是我军战斗力量的保证”一句,恢复为原稿的“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政治工作是我军的生命线”,并重写了被划去的“的生命线”四个字。[9]。
1954年4月15日,中共中央、中央军委以命令形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军第一部政工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草案)》在全军颁布并执行。
这个条例总结了我军政治工作的历史经验,借鉴和吸取了苏军政治工作的有益经验,对我军政治工作地位、作用、性质、任务、方针、原则、内容、职责、组织形式、工作制度、作风方法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条例》由总则和19个单项条例组成,内容十分丰富,成为我军政治工作保证人民军队向现代化、正规化迈进的一个纲领性文件。主要要点有:
1.阐明了我军的性质、宗旨和任务、政治工作的基础
我军的性质和宗旨是: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保卫祖国、服务于人民革命斗争和国家建设的人民军队。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缔造者和组织者。党的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是这个军队取得胜利的决定因素。紧紧地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就是这个军队的唯一宗旨。[10]
我军的任务是:
在我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中国人民解放军必须坚决遵循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发扬光荣传统,以苏联军队为榜样,积极地有步骤地建设自己成为优良的现代化的革命军队,以保卫我国国防,巩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保卫祖国社会主义建设,保卫东方与世界和平。
我军政治工作的基础是:
坚持无产阶级人民军队的性质,坚持由这一性质决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2.贯彻了“党指挥枪”原则,强调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军政治工作的领导原则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设立党的各级委员会,作为部队统一领导的核心;并确定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为党对我军的领导制度。一切重要问题,包括有关方针、政策、计划的问题,保证上级指示的执行问题,对部队的思想领导问题,干部调配、处理问题,以及部队工作的统一安排问题等等,除紧急情况得由有关首长紧急处理外,均先由党委员会讨论,做出决定,属于军事工作方面的由军事指挥员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属于政治工作方面的由政治委员负责组织实施执行。政治委员和军事指挥员同为部队首长,对部队的各项工作共同负责,在一般情况下,政治委员又是党的全盘工作的主持者。这种党委统一的集体的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是由我国军队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并适合我军情况的既有统一领导又有分工负责的制度,是我军完成一切政治任务和军事任务的保障。[11](https://www.daowen.com)
3.明确规定了我军政治工作地位作用、应有的作风及其工作方法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政治工作是我军的生命线。政治工作就是党的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各级政治机关是在各该上级党委、政治委员、政治机关和同级党委、政治委员领导下指导党的活动,管理党的基层组织和进行政治工作的领导机关。政治工作的基本任务就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革命精神教育军队,提高全体成员的共产主义觉悟,巩固军队内部和外部的团结。在内部,保持官兵之间,上下级之间,军事工作、政治工作以及其他各种工作之间的团结;在外部,保持军队人民之间,军队地方组织之间,各个部队之间的团结。并在这一基础上来贯彻党的领导,实现我军现代化建设,保证部队在政治自觉的基础上高度的集中统一与具有严格的纪律,并进行瓦解敌人的工作,达到团结自己、战胜敌人的目的。
我军政治工作的作风是: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在保证完成一切任务中,必须贯彻党的作风,把党的工作作风,作为政治工作的作风,即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作风,和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作风以及自我批评的作风。
我军政治工作的工作方法是:
依靠各级党的组织,发动与组织全体党员和全军人员进行工作,运用领导骨干和广大群众相结合,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法,在各个不同工作领域中广泛地联系群众,密切地与各项业务和军事技术相结合,在集中领导下,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12]
这些规定,为我军政治工作的继承、创新和发展,对提高我军政治工作干部的能力素质,具有重大意义。
4.对我军政治工作的内容和主要工作做了明确的界定,并为保证这些工作的实施确立了政治工作组织领导系统我军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有:
贯彻执行党的纲领、路线和政策,保证全军成为遵守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的模范;
按照党的章程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加强对党支部工作和对青年团的领导,并依靠党员的模范作用,带领群众完成一切任务;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教育部队,反对资产阶级思想,改造小资产阶级思想,树立高度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国际主义精神,发扬艰苦奋斗作风,培养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热爱共产党的革命军人;
从政治上、思想上动员全军学习苏军先进经验、毛泽东军事著作和我军的实战经验,保证提高军队的军事素养,完成国家赋予的作战任务;
保证军队的正规化建设,贯彻各种条令、条例、制度,提高组织性和纪律性,保证全军在指挥上、制度上、编制上、纪律上和训练上高度集中统一;
贯彻党的干部政策,加强对干部的培养教育、审查、考核工作和学校的政治工作;
加强军队物质保障中的政治工作,教育后方勤务人员树立牢固的为人民服务、为部队服务的思想,发扬艰苦朴素、廉洁奉公的作风;
贯彻官兵一致的原则,密切军民关系和军政关系;
组织对敌斗争,进行瓦解敌军的工作,执行党的俘虏政策;
教育全军保持高度的政治警惕性,加强保卫工作,保证我军政治上、组织上的纯洁;
不断提高全军人员的文化水平,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增强指战员的身体、文化素质;
贯彻国家兵役制度的政策法令,积极参加动员工作和复员工作等。[13]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部军队政治工作条例,《条例》还明确规定了在军队中设立政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系统。
为了保证中国共产党在军队中政治领导和政治工作的具体实施,在团或相当于团以上的部队或相当的单位设政治委员或政治机关;在营或相当于营的单位设政治教导员;在连队或相当的单位设政治指导员;在团或相当于团以上的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得视需要设立政治协理员。[14]
5.根据我军军兵种发展的需要,制定了相应的政治工作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草案)》根据我军已从单一军种发展成为诸军兵种合成军队的情况,从现代化军队建设发展的需要出发,还增写了《海军舰艇政治工作条例》以及《空军飞行大队政治工作条例》,针对军兵种特点,规定了相应的政治工作主要内容和基本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军第一部《政治工作条例》的诞生,标志着我军在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和学习苏联建军经验并结合我军革命斗争实际的建军道路上,迈出了可贵的一步。它的颁布实施,也标志着我军政治工作适应现代化、正规化军队建设更近了一步。从人民军队建设和发展的历史看,我军的这部条例在我军政治工作建设和发展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注释】
[1]《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第1469—1481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2]《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四册,第45—46页,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
[3]《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四册,第1页,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
[4]《当代中国人物传记》丛书编辑部编辑:《彭德怀传》,第543—544页,当代中国出版社1993年版。
[5]《当代中国人物传记》丛书编辑部编辑:《罗荣桓传》,第528页,当代中国出版社1991年版。
[6]同上书,第529页。
[7]1953年12月7日至1954年1月26日在北京中南海居仁堂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
[8]姜思毅主编:《中国共产党军队政治工作七十年史》第五卷,第9页,解放军出版社1992年版。
[9]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编:《建国以来毛泽东军事文稿》(中),第206页,军事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
[10]姜思毅主编:《中国共产党军队政治工作七十年史》第五卷,第23页,解放军出版社1992年版。
[11]姜思毅主编:《中国共产党军队政治工作七十年史》第五卷,第23—24页,解放军出版社1992年版。
[12]姜思毅主编:《中国共产党军队政治工作七十年史》第五卷,第24—25页,解放军出版社1992年版。
[13]姜思毅主编:《中国共产党军队政治工作七十年史》第五卷,第25—26页,解放军出版社1992年版。
[14]同上书,第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