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农村题材
农村题材小说在中国文坛一直都占有主流的地位。作家们通常把农民和农村作为他们的聚焦点,进行文学创作。什么是“农村题材小说”?程凯华教授与李婷所著的《中国现代农村题材小说史》中对其进行了解释,“所谓农村题材小说,是以农村的现实、历史和农民的劳作、斗争、心理和民间生活习俗,刻画个性鲜明、栩栩如生而有典型意义的农民形象,反映不同历史时期农民的命运、理想和追求,揭示特定社会政治经济条件下的动向、经济形势、阶级对立和各种复杂的矛盾关系,凸显了农村社会发展历程中的某些本质,歌颂农民的优秀品质和艰苦创业精神,也暴露其特定生产方式和认识范围的局限性”[1],这一解释说明了任何一部反映农村题材的小说都有自身的局限性和缺陷性。
“五四”运动以后,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就相继出现了鲁迅、沈从文等一批作家进行描写反映农村生活的小说。鲁迅以俯视的目光,冷静的描摹,刻画了芸芸众生麻木、愚昧、落后、不觉醒的生存状态。沈从文以恣情的笔调、怀旧的心态,记叙了故乡的温馨、童年的记忆和神秘的故乡山水人物。在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的指引下,对文艺工作者创作的文学作品有了一定的要求,就是描写“工农兵”的生活,要为工农兵服务,正是与“五四”文化新思潮有着天壤之别的这一要求和《讲话》精神的指导,敦促着那些最了解、最熟悉农村生活、心里弥漫着怀乡情绪的作家们,怀着浓厚思乡情感,关注着泥土气息浓郁的家乡,对农村有一种难以割舍的情愫,并用他们那饱蘸乡情的笔触,去讴歌那些生活在农村的父老乡亲,记录农村的时代变迁。新中国成立之后,执着于对农村题材进行描述的作家,直接秉承了20世纪40年代解放区文学的特色,有意识地摒弃了早期“乡土小说”在描写对象、表现主题、艺术手法和语言风格等方面的条条框框,紧紧跟上时代的步伐,对中国农村社会变革的历史做出了详尽如实的再现。
对农村题材进行深入的探索和创作,是几代陕西作家自始至终坚守的文学创作领域。从20世纪五六十年代起,无论是作家人数,还是作品数量,以农村生活为题材的创作都居首位。这种对农村题材的创作,既是“五四”以来新文学小说传统的延续,更是与当时文学界高度重视和强调表现农村生活的重要性紧密相连。特别是柳青、路遥、陈忠实这些陕西地域黄土文学流派的作家们,由于有长期在农村的生活经验和体验,对农村、农业和农民有着特殊的感情,他们都不约而同地把自己的笔触伸向自己所熟悉的农村生活、伸向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们,立足于本土,以强烈的地域色彩和独特的乡土文化之风,写出了大量的关于农村、关于农民等题材的小说,专注于表现和反映当下真实的社会生活现状和人物风貌,最终入驻中国当代文学史的殿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