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语社会与双语个体

一、双语社会与双语个体

如前所述,双语现象一般可以划分为社会双语现象(双语社会)和个体双语现象(双语个体、双语人、双语者)。社会双语现象和个体双语现象是双语现象这个整体中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

社会双语现象的研究主要涉及语言社会学,研究者往往把重点放在理解社会中有哪几种语言势力,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何,以及语言同政治、经济、教育和文化诸方面的关系如何。有关社会双语现象的研究规模可以相当宏大,研究成果可以为语言政策和语言规划、教育战略、社会工程等方面提供依据。

个体双语现象的研究,主要涉及双语者的标准、形成途径、社会融合和个性等,也需要从社会双语现象的角度来了解产生双语个体的社会和历史的过程。即使做微观的个案研究,通常也需要简略地介绍一下促使个体掌握两种语言的社会背景,因为社会双语现象是产生个体双语现象的社会根源,而任何两种社会双语现象都不可能是完全一样的。

(一)双语社会

双语现象与其他使用语言的现象一样,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它不仅是社会现象,而且是一种社会行为。

由于双语现象一般可以划分为社会双语现象和个体双语现象,两者又是双语现象这个整体中的两个方面,所以,从表面上看,给双语社会(bilingual society)下定义最为容易的方法是把它看作包括一部分双语者的社会。由此会得出这样的结论:首先产生双语个体,然后双语个体的累加就产生了双语社会。

实际上,个体成为双语者的原因,不是由于一时兴致或偶发事件,而是由于客观环境需要他在自己的家庭或其他社会环境中与使用另一种语言的人们进行交际。因此,首先产生的是使用各种语言的特定社会环境,随后才是某些个体双语者的产生。社会双语现象(双语社会)是产生个体双语现象(双语个体)的社会根源,而任何两种社会双语现象都不可能是完全一样的,因为影响双语现象的因素纷繁复杂、各不相同。那么,双语社会是怎么形成的?双语社会形成的主要影响因素可以概括为下列几方面。

1.多民族杂居(民族交流与融合)

在多民族杂居的国家,各民族在不断交流与融合的过程中自然产生和逐步形成双语现象。例如,双语是我国语言使用中的一个普遍现象,它是在久远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自然产生和逐步形成的。在我国辽阔的土地上,自古就共同生活着使用不同语言的众多民族。史书上很早就有东夷、南蛮、羌、戎、狄等少数民族名称的记载。历史学家范文澜曾讲过我国历史上几次大的民族融合:“春秋战国时期是一次大融化,十六国南北朝也是一次,唐朝又是一次,辽、金、元、清四朝融化的规模大小不等,多少都增加了汉族的数量。”[25]这不仅说明了我国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的国家,同时说明了东西南北中五方民族的接触交往直至民族融合的密切程度,这无疑也是比较大的几次语言的融合。

双语使用是语言融合过程中的一种必然发生的过渡语言现象,由此可以想见春秋战国以来,我国复杂的语言情况和双语使用情况。《礼记·王制》中曾指出秦汉以前的语言情况是“五方之民,言语不通”。戎子驹支说:“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贽币不通,言语不达。”(《左传·襄公十四年》)双语现象在古书中也有零星的记载,比如《三国志·魏志·东夷传》记有氐族“俗能织布,善种田,畜养豕、牛、马、驴、骡……多知中国语,由中国杂居故也”。又据史籍记载,辽代契丹境内的不同民族,由于语言不同,相互交际“则各以汉语为证,方能辨之”(《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十)。由此也可以看出汉语在当时我国各民族语言生活中的地位与作用。从史书中记载的西羌《白狼歌》、北方胡人的《敕勒歌》、南方越人的《越人歌》的汉语译文看,三篇无不形象、生动、传神、感人,反映了当时双语的水平已达到了相当的高度。[26]

目前我国56个民族,使用80种以上的语言,其中25个民族有代表自己的文字,总共有33种文字。许多少数民族如维吾尔族、蒙古族、朝鲜族、傣族、景颇族、藏族等在学校教育中使用本民族语和汉语授课,建立了民(民族语)汉(汉语)双语教育体制。[27]

2.扩张与殖民的结果

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从自己的发源地向四处迁徙的民族把自己的语言带到新的居住地区,并强行在那里推行使用。如拉丁语在欧洲的传播,正是由于罗马人扩张的结果。再如英语随着英国的殖民扩张在殖民地各国(如印度)的传播。

但是,还有一种可能的情况,有一部分人的语言没有受到外来的影响,他们现在所处的环境只是从过去保留下来的。中美洲和安第斯山区的土著居民就是这种现象的一个极好的例子。例如在秘鲁和厄瓜多尔,操奇楚亚语的古老印加帝国的后裔人数众多,他们在以西班牙语为文化和行政语言的国家中形成了占绝对优势的单语社团。其他的例子还包括一些生活在远离现代文明的原始环境里的弱小社团。人们可以在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北部以及斯堪的纳维亚国家找到这样的群体,他们所处的双语环境的突出特点和文化上显著差异的形成,毫无例外是由于与其他居民相互隔绝。

3.移民

如同扩张一样,移民本身也包含人们把自己的语言从一个国家带到另一个国家的运动。但是,对扩张来说,外来者是强者,他们可以强行使用自己的法律和语言,而对那些外来的移民来说,用他们的东道主的眼光看,他们是弱者。有时,经过一段过渡时期后双语现象会发生变化,移民会与东道国的社会完全同化,忘却自己的母语。而另一种情况是,移民会在东道国的社会中形成一个封闭的群体,保留着自己原来的习惯和语言,同时在整个东道国社会中寻求各种方式和途径来争取自己这个群体本身的社会地位。这种情况自然而然也包括某种程度的双语现象。这样一些保持自我认同和自身繁育的移民群体,在东南亚各国和其他地方随处可见。而一些工业化国家如美国、加拿大,以及中欧和北欧的一些国家,移民越来越多,分散在全国各地。从理论上说,这些移民具有成为东道国社会一个组成部分的权利和愿望,但实际上却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他们发现自己被限制在低下的社会地位中。这里并没有移民侨居地,不能通过形成封闭的有组织的群体来保持他们自己的群体认同,而是群体社会地位的下降和文化失落。[28]

4.社会政治因素

一个特定社会的各种语言群体的环境是诸多历史因素作用的结果,这些群体是通过社会、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复杂网络联系在一起的,归根结底表现为权力和威望的关系,反过来又对每种语言的社会功能和地位发生影响。在语言统一的过程中,国家语言(state language)比所谓的地方语言或区域语言具有更大的权力和威望;在移民居住地区的环境里,移民的语言显然比当地居民的语言影响更弱、地位更低;即使在世界范围内,在个体祖国之外可以使用的各种语言的权力和地位也具有明显的差异。影响强、权力大、地位高的语言自然就会成为人们追逐和学习的目的语,因而形成双语现象。

5.跨国的交流与合作

在人类历史的进程中,商业及各种交往持续不断,由此促成了许多新的居住区、国际机构等的建立,同时促进了国际交往语言的使用及双语多语现象的产生和发展。历史上,地中海的港口、商队来往道路上的沙漠绿洲、大型商业市场;当今社会,世界性的大城市、国际组织的总部、旅游中心和机场都有这种现象产生的典型事例。

6.双语多语家庭

家庭因其自身的显著特点,在双语和双语教育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家庭中,对语言的忠诚受到培养,语言的变化得以产生,最牢固的双语形式被掌握。

双语家庭有不同的类型。一种分类形式是考虑家庭成员的语言:

(1)父母各有自己的第一语言,但他们每个人都懂得这两种语言,并且交替地与对方和孩子们使用它们。

(2)父母各自都有自己的第一语言,但仅使用其中一种语言作为共同的语言。除了这一种共同使用的语言之外,配偶的一方将另外一种语言当作第一语言,与孩子或其他家庭成员如双方的老人交流时在不同程度上使用它。

(3)父母掌握相同的语言,但其他家庭成员中有的使用另一种语言。例如,配偶之一的双亲或亲戚可能使用这个家庭不再使用的一种语言,或者一个用人可能使用另一种语言(例如一种在某团体之外的语言),或者某人也许和这个家庭生活在一起,因此孩子们能学会另一种语言。

另一分类形式把注意力放在家庭内部和外部使用的语言之间的关系上。从理论上讲,存在下列可能性:

(1)一个双语家庭,其中一种语言与家庭外部的语言相一致,这种语言将得到极大的强化。

(2)家庭及其社会都使用两种语言,而且家庭内部使用的语言与外部使用的语言一致,这种情况在双语地区十分常见,在那里人们常常越过语言的障碍而结婚。外部的双语现象会强化家庭内部的两种语言,尽管在家庭内部最常使用的一种语言可能是社会上较弱的或者较强的一种语言。

(3)一个单语家庭,其语言又不同于社会上使用的语言。这并不是说这个家庭的成员未掌握外部社会语言,只不过是说他们并不在自己的家庭中使用外部社会语言。外部社会语言通过许多不同的方式进入这个家庭:外出访问、朋友往来、收听广播、观看电视。如果外部社会使用几种语言,那么占统治地位的那种语言将会产生极其强烈的影响。

(4)大体上说,这是一个单语家庭。但是它与其外部的语言的长期接触,会促使一部分家庭成员即使在家庭中也使用外界语言。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家庭成员将仍旧或者优先使用旧的语言,另一些成员则用新的语言,而还有一些则根据交际对象使用新的或旧的语言。新的语言进入一个家庭的途径,往往是通过在外面工作的成员或者与族际语(interlinguistic)接触十分频繁的儿童。这类家庭在移民环境中十分常见。

在双语家庭因素方面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

一是不同社会阶层使用的语言变体,不仅是同一种语言的方言,而且也可以具有不同的使用功能。尤其是在贫困地区使用这种形式的语言,也许十分适合于实际运用和交际但并不适用于抽象思考或客观化。我们应该注意到来自某些社会背景的儿童在入学前所使用的语言形式,因为这些儿童已经掌握了相当丰富的词汇或十分正确的句法,并对使用语言的特殊方式习以为常,而来自其他社会背景的儿童可能形成行为和情感更为密切的和更为基本的语言习惯。众所周知,这些差异对学业的成败有着重要影响,在评论双语教育的结果时也必须考虑这些差异。

二是语言在不同家庭中的地位是不同的。在某些家庭中,语言仅仅被看成是一种交际工具而没有一种独立存在的地位;在另外一些家庭(往往是文化教育水平较高的家庭)中,语言对它们来说具有内在的价值,因而准确的词汇、严谨的句子、正确的句法、清楚的措辞都是比较重要的。这种在家庭中对语言的态度也应该是学校对语言的态度,这使儿童更容易适应外界环境。

上述有关语言使用以及关心其正确性的论述,同样可以应用到单语家庭和双语家庭中。而且对于一个只注意语言的实用功能与交际功能的双语家庭来说,它们非但不重视正确使用语言,而且从来不反对交替或同时地使用两种语言。一个具有高度语言修养的家庭不仅坚持要正确使用两种语言,而且要使两种语言保持完全的分离。这一点,在它们对儿童语言学习所采用的方法上表现得特别明显。

龙贾特(Ronjat,1913)推行的“格兰德英德原则”对上述做法做了很好的解释。这一原则认为,双语家庭的每一个成员对孩子都应该只说一种语言,以便帮助他区别两种语言系统并分别掌握之。尽管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实这项原则具有龙贾特所宣称的重要意义,但是的确有一些家庭严格地遵循这一原则,而另一些家庭也许有许多例外,另外一些家庭也许完全对此漠然不顾。

三是每一个双语家庭会对某种语言表现出偏爱的态度,这一般也反映了这个家庭所在的社会群体的态度。在较低的社会层次中,这些态度主要出于某些纯粹实用的考虑,例如继续使用家庭自己语言、外界环境语言或最高社会层次所用语言所具有的相对便利的条件。在语言意识的更高发展水平上,语言态度将建立在更为抽象的概念上面。例如对家庭语言的忠诚与否有赖于某些文化或政治的原因,对另一种语言的偏好将根据有利于事业的发展或儿童的未来来解释。

当人们准备确定儿童首先学习哪种语言以及他接触其他语言的顺序和时间的时候,语言态度问题就十分尖锐地提出来了。这种选择也许是深思熟虑的结果,甚至会涉及家庭语言行为模式的改变,而且此后将影响学校或教育类型的选择。因此,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家庭也有语言政策的问题。

7.语言学因素

语言之间的异同,可以对有关的社会行为模式产生十分突出的影响。一方面,语言的相似之处会使两种语言的互相转换、互相学习和互相理解变得更加容易,也促使语言发生变化,弱势语言同化到强势语言中去甚至最终消失或下降到方言的地位。另一方面,语言的不同之处使得语言的学习和相互理解更加困难并使两者保持分离。例如,在法国,葡萄牙和西班牙移民比马格里布(阿尔及利亚、摩洛哥和突尼斯)移民更易于融合,其中一部分原因就是他们的语言有相同之处。像西班牙语、加泰隆语和加利西亚语都属于罗马语言,然而巴斯克语在欧洲语言中则完全独立,这个事实对于双语教育和一般语言政策都具有重要意义。

各种语言不仅在距离或亲缘关系上各不相同,而且在发展水平上也有所不同。从理论上讲,每一种语言都是“自给自足”的,能够适应特定文化中所有人类的表达需要与交流需要。然而众所周知,当今世界对某些文化形式尤其是科学技术格外青睐,这种趋势日趋普遍,而那些所谓的原始文化的地位则每况愈下。

两种语言在互相接触中潜在的不均衡是比较明显的。因此,要注意这一事实,它对于任何双语环境都具有极为现实的意义并制约着包括双语教育在内的语言政策的各个方面。

8.文化因素

语言不仅是交际的手段而且是文化的媒介。由于各种文化具有巨大差异,对任何一种双语环境的描述,都不仅应该考虑两种语言之间的异同,而且还应该考虑两个语言群体在文化上的异同。可以断言,稳定双语环境的复杂困难程度,通常与语言群体之间的文化差异成正比。

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全世界盛行多元价值观念和多元生活方式,这种趋势在发达国家尤其突出。正是这些国家吸引了大量移民,并成为贫困国家仿效的榜样。在这样的情况下,双语现象和双语教育的背后就远不是一个不同语言群体间对抗或协调的政治问题,而是一个文化的融合或冲突问题。

9.语言群体的自我意识和理解

语言群体的成员意识到客观语言环境的存在及其对他们的影响,他们对形成环境的根本原因做出自己的理解。这种意识和理解对个体的行为产生了决定性影响,因而也对语言环境本身产生了影响。

简要地说,语言环境中语言群体观点态度的特点,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几点:对个体所在群体和其他群体界限的理解;对个体自己所在群体和其他群体成员特征的理解;语言上差异引起的社会学方面的差异;语言群体的凝聚程度及理解这种凝聚的途径:交流的顺畅、共同的利益和共同的文化和政治目标;对语言的具体态度:离弃、保存、保卫、改善等。[29]

(二)双语个体

1.双语者的类型

个人双语现象研究碰到的一个最棘手问题是,一个人要达到什么样的双语程度才能被称为双语者(bilingual,bilinguist)或双语人。对这个问题的回答,莫衷一是,可以从多种维度来划分。

(1)最低标准双语者和最高标准双语者(完美双语者)。豪根(Haugen,1957)的观点是:“当一个人除了自己的母语外,能够用另一语言说出完整意义的话语时,他就可以被称为双语人。”这差不多是最低的双语人标准。这一观点听起来似乎是适当的,但它经受不起即便生活常识的检验。例如,我国许多从未系统学习过英语的人也能讲一两个英语单词,尤其是会说“bye-bye”,这无疑是一个完整的意义表达,但谁会承认这就能算是双语人呢?

与豪根相反,哈利迪(Halliday)等人则提出了双语人的最高标准——完美双语。他们认为双语人的概念只应当用于那些完美地掌握了两种语言的人,他们能够在所有语言活动的各个方面都同样好地运用两种语言,同时在他们使用一种语言时不带有另一语言的任何痕迹。

这是一个理想化的高不可攀的标准,即使是经过专门训练的职业性高级翻译人员,也常常发现在某些领域里一种语言顺手些,在另一些领域里另一种语言强些。他们也许能够讲两种地道的语言并且两种语言之间没有任何干扰,但他们在一些话题上使用甲语言的经验更多些,而在另一些话题上使用乙语言的机会更多些。虽然在他们的记忆库里两种语言的词汇都有,但长期的功能性的语言分工会使他们用甲语言谈论常用乙语言谈论的话题时就不那么顺手自如。原因是一个人的语言活动总是同他的日常活动和经历紧密联系的,而日常活动的一些方面大多使用一种语言,另一些方面则主要使用另一种语言,两种语言在生活的各个方面很难都具有同等使用的机会,因而即使在词汇的水平上,两种语言在各个方面都匹配的情形也是极为罕见的。

最低标准双语者和最高标准双语者,是这一分类维度上的两极,大多数双语者应该介于两者之间。

(2)熟练双语者与非熟练双语者。熟练双语者相当于完美双语者,生活中极其罕见;非熟练双语者是指双语者的两种语言在质量上明显区别于相应的单语者,有时在两种语言上都有所表现,但更多的是在一种语言(第二语言)上表现得更加突出。在实际生活中,绝大多数双语者是非熟练双语者。

(3)自然双语者与非自然双语者。自然双语者是指那些从未受过专门训练的双语者,他们通常不能流利地将两种语言互译。自然双语者也叫原初双语者(primary bilingual),即是说一个人童年时从日常环境中习得两种语言,或者是在家里,或者是迁居到一个必须使用两种语言,但没有提供系统的两种语言教学的社区。作家格林(Julier Greer)就是一个很好的自然双语者例子,他很接近于完美双语水平,在读写听说诸方面,他的法语和英语都是同样的熟练,但是他却不能够把自己用法语写的书成功地翻译成英文。非自然双语者是与自然双语者相对应的,应该指那些受过专门训练的双语者,如前文提到的经过专门训练的职业性高级翻译人员等,从逻辑上推理,非自然双语者应该能流利地将两种语言互译。[30]

(4)复合双语者与并列双语者。即复合双语现象(compound bilingualism)与并列双语现象(co-ordinated bilingualism),区别双语现象的基本标准是掌握和运用语言的平衡程度。奥斯古德(Osgood,1965,他受到温雷克Weinreich观点的启发,1963)最初认为这两种类型的区别是:并列双语者,运用两种独立的言语系统。一方面运用语言A理解同样用语言A传达的信息并给予回答,另一方面运用语言B理解同样用语言B传达的信息并给予回答。而复合双语者,只具有一种占优势的语言系统即语言A,因此当他收到语言A的信息时能用这种语言进行理解、做出回答,而当他收到语言B的信息时就要把它翻译成语言A进行理解并用语言A做出回答,然后再翻译成语言B表达出来。

这种两种类型双语现象的区别已经普遍为人们所接受,同时也受到激烈的批评,对复合双语者提法的批评更是激烈。复合双语者为了用另一种语言理解和传递信息不得不逐字逐句地进行翻译。因此,他们算不上是真正的双语者而只是学习第二语言的学生。并列双语者则是真正的双语者。但是这样的描述还不能解释那种对于双语现象十分重要的翻译能力。

面对各种各样的批评,一直坚持这两种双语类型观点的学者已经改变了原来的描述来适应心理语言学家们在思维与语言关系上的新观点,对这两个术语的内涵给予了重新描述:认为并列双语者具有双重语义系统,而复合双语者只具有一套语义系统,这两种类型只有程度的差别而没有截然地割裂。

(5)平衡双语者与非平衡双语者。在对复合双语者与并列双语者研究的基础上,对纯言语水平和语义水平两者进行了区别,产生了一种新的思路,提出了平衡双语者与非平衡双语者的类型。把复合双语者看作是真正的双语者,复合双语者与平衡双语者(balanced bilingual)含义大致相同。平衡双语者是进行定义的依据,据此列出双语现象的两种基本形式,即平衡双语现象(balanced bilingualism)和非平衡双语现象(unbalanced bilingualism)。平衡双语者具有来自两种语言的一套共用的语义系统;非平衡双语者尽管也具有一套共同的语义系统,但它与两种语言中的一种有着更紧密联系。当然,这不是老生常谈的陈规旧套,而是千变万化中的一般特点。[31]

(6)完全双语者和不完全双语者。还有学者把双语人分成完全双语人和不完全双语人两种类型,主要根据是双语人运用双语的程度和第二语言获得的不同途径(这两种类型的内涵与复合双语人和并列双语人很接近,但细微处又有些区别,因此列出供参考)。

完全双语者在两种不同的语言环境中,能运用两种独立的语言系统自由地进行交际。一方面运用A语言理解用A语言发出的信息并能用A语言表达对信息的理解,一方面又能运用B语言理解用B语言发出的信息并能用B语言表达对信息的理解。这种类型的双语人主要是指儿童在开始学话时就接触两种语言,第一语言和第二语言几乎同时习得,自然地掌握,并能像操单语的儿童掌握一种语言那样轻松自如。双语儿童不仅掌握两种语言系统,而且具有双重语义系统并能区别这两个系统,按照语言的交际情况毫不费力地从一种语言转换到另一种语言。他明确地意识到自己会讲两种话,社会上存在两种不同的语言。根据观察、了解,学习第二语言的时间可稍迟一些,比如三四岁的儿童仍能自然地、完美地掌握第二语言,并跟第一语言同样的熟练。关键在于他的生活环境,如双语家庭、双语学校、双语社会等。在这样的环境中他时时、处处都能听见双语,说用双语。当然这种环境也能使个别的在童年后学习第二语言的人达到完全双语人的水平。

不完全双语者只具有一种占优势的语言系统,不完全具有双重语义系统。他能运用A语言理解用A语言发出的信息并能用A语言表达对信息的理解。但是对B语言发出的信息需要经过A语言的翻译才能清楚地理解,同时用A语言组织句子回答并翻译成B语言后再用B语言表达对信息的理解。这种类型的双语人主要是指操单语家庭的儿童,上学后开始接触第二语言。比如傈僳族儿童在学校学习汉语,社会上除机关、商店使用双语外,一般是使用傈僳语。从教学语言中学到的汉语不会是很扎实的,由于社会环境的不同会造成汉语、傈僳语两种语言在功能和使用上的不平衡。这种类型的双语人在他的语言生活中占主导地位的语言(即主导语言“principal language”)通常是他们的母语傈僳语,这是他们最了解的语言,并经常用于思维和表达思想,因而也是他运用自如的得心应手的语言。而汉语仅使用于正式的社交场合和商品贸易的社会交际,使用范围窄,使用频率低,往往是满足于最低限度的交际需要,因而限制了汉语熟练程度的提高,使他们难以达到完全双语人那种自如运用两种语言的境界。反之,如果社会环境提供了经常使用汉语的条件,他们的双语可以得到相当大的提高,其中的佼佼者可以过渡为完全双语人,但大部分人是徘徊于这两种类型之间,仍然要把他们列入不完全双语者的类型。[32]

事实上,要严格地、准确地将双语者分类是难以做到的,大多数情况是类中有类,而且,同一个双语者可以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划分到不同的类别中。

参照前文引用的多个对双语(bilingual)的解释,我们可以给双语者下一个概括性的定义:双语者是指能运用(尤指能熟练运用)两种语言的人。

2.双语者形成的途径

双语现象的类型和种类还可以通过研究一个人成为双语者的不同途径来确定。大量的研究说明,个体掌握双语,成为双语者主要通过以下五种基本途径:[33]

第一种基本途径是,在第一语言习得的同时或稍迟一点,然而都是在婴儿时期开始第二语言的习得。

通过一系列著名研究而得到的经验告诉我们,儿童在开始学话时接触两种语言,他们可以毫不费力地掌握这两种语言,就像他掌握一种语言成为单语者(monolingual)一样。儿童不仅能掌握两个语言系统,而且能把两个系统区别开来,并按照情况的变化,从一种语言迅速地转换到另一种语言。他甚至在幼小的时候就能知道两个语言系统的存在,意识到他自己是一个双语者。

用上述方法掌握两种语言具有十分广泛的基础,因为儿童完全了解并且非常熟悉这两种语言,语言底子十分扎实,并能够用其中任意一种语言进行思维。所以这种双语习得在广度和深度上的特点是十分突出的。这就是理想的双语使用者。

第二种基本途径是,儿童生长在一个只说一种语言的单语家庭(monolingual family)里,上幼儿园和学校后遇到第二语言,它可能是一种教学语言,也可能是他所生活的社会使用的语言。这一现象在新加坡部分讲华语的家庭表现得比较突出。在幼儿和童年期间跟随父母移民到其他国家的孩子,或因父母到其他国家工作而在异国他乡入园、上学的孩子,也是通过这一途径成为双语者的。用这种方法实现的双语习得的基础可能是相当扎实的。但是,由于社会环境的不同会造成两种语言在功能和使用上的长期不平衡。这样,儿童会出于个人的和日常生活的需要而继续使用他的第一语言,同时仍然保留在学校中掌握的另一种语言以满足更正式场合的交往和高层次的社会交际需要。

第三种基本途径是,童年之后,在使用第二语言的社会环境中,通过长期与当地居民的直接接触,自然而然地掌握第二语言。这一现象在成年移民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移民国的语言并不是他们的母语,但为了生存,他们在这种第二语言的环境中,通过长期与当地居民的直接接触,掌握了日常生活交际所必需的第二语言。虽然他们总体上的语言水平不高,熟练程度也十分有限,但是却可以达到满足他们日常交际需要的水平。

第四种基本途径是,童年之后,在使用第二语言的社会环境中,通过在学校系统学习和日常生活的直接接触,掌握第二语言。留学生大多是通过这一途径成为双语者的。目前在我国有许多学习汉语的外国留学生,他们在学校里边系统学习汉语,边学习中国文化。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也基本上“浸没”在汉语中。经过一段时间的系统培训,加上得天独厚的使用汉语的自然环境,他们大都能掌握一定的语言知识,具备一定的交际能力。

第五种基本途径是,在本国的学校里,通过上课系统学习第二语言。这也是学习外语的一种途径。一般来说,虽然学生大都能掌握一定的语言知识,但由于缺乏语言环境,使用第二语言的机会也比较少,因此通过这种途径所掌握的第二语言或外语的熟练程度往往比较有限。

在上述五种双语者掌握双语的途径中,通过前三种途径接触双语的双语者通常侧重语言的交际和语言的实际使用;而通过第四、第五两种途径接触双语的双语者则更侧重语言知识的掌握和书面语言的理解;前两者都是儿童在婴幼儿或童年期开始接触双语的,他们的双语熟练程度都比较高。在后三种途径中,学生也掌握了一定的双语,但他们的熟练程度却比较有限。这些启示也是同现阶段对第二语言导入的关键期的研究相吻合的。

3.形成双语者的起始年龄

有关儿童学习外语的起始年龄问题实际上就是形成双语者的起始年龄问题。

古罗马雄辩家昆体良(Quintilian)曾经主张让儿童早一点学习外语。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Erasnus明确指出,5岁是开始学习外语的最佳年龄。国外心理学和语言学界就这个问题做过不少科学实验,并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总的来说,第二语言习得起始年龄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其认识过程经历了以下一些反复。[34]

第一阶段,二战后至20世纪60年代,外语教学起始年龄提前的理论和实践逐渐占上风。神经生理学家彭菲尔德(W.Penfield)和罗伯特(L.Robert)强调,根据脑心理学的要求,一般学校学习第二语言的起始年龄为4—10岁。伦奈伯格(E.Lenneberg)提出了著名的“关键阶段假设(the critical period hypothesis)”,认为自然的语言学习只可能发生在两岁至青春期(13岁左右)之间。在这些理论的基础上,美国出现了小学外语教学热潮,大部分小学从三、四、五年级开始开设外语课,有些学校从幼儿园起即让孩子学习外语。一时间,FIES(Foreign Languages in the Elementary School)形成了专业术语,成为教育界与语言学界普遍关心的专题。与此同时,英、法、德、瑞士和荷兰等欧洲国家也开始了在学校提前进行外语教学的实验。

第二阶段,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验和实践后,自20世纪70年代起,小学外语教学的热潮开始降温。主要原因是由于缺乏师资与教材,小学外语教学质量不够理想。早在1963年英国教育部就组织了在英格兰和威尔士长达10年(1964—1974)的实验。结果是,中学毕业时,不参加实验、从11岁开始学习法语的学生比参加实验、从8岁起就学法语的学生学习成效高。此后,美国、丹麦等国的不少实验报告都表明,从中学开始学外语的学生完全可以与从小学开始学了11年外语的学生达到同样的水平。同时,在理论研究方面,伦奈伯格的“关键阶段假设”也受到了质疑。“关键阶段假设”的主要依据是,大脑的侧化(lateralization)于青春期完成后不可能学好外语。可是,克拉申等人的实验却证实,大脑可能在四岁前即已侧化,而四岁后显然仍能学好外语。斯科维尔(T.Scovel)认为,不同的人侧化年龄不一样,不存在一个统一的“关键阶段”。此后,语言学家和儿童语言研究者普遍认为,影响第二语言习得的因素很多,年龄问题并不如一些人想象的那么重要。20世纪90年代中期,美国开设外语课程的小学仅占总数的26%。

法思曼(A.Fathman)和克拉申等人的观点比较集中地反映了这一时期第二语言习得研究者对年龄问题的看法。1975年,法思曼调查了华盛顿地区的200个6—15岁移民儿童掌握英语的情况。这些儿童来美不到3年,在家不说英语。调查结果表明,在词法和句法方面,大龄儿童(11—15岁)比小龄儿童(6—10岁)掌握得好,但在语音方面后者则较前者强。克拉申等人总结了前人研究的成果后也指出,成年人与儿童相比,大龄儿童与小龄儿童相比,前者在词法和句法学习方面都比后者进展快;但在自然语言环境中,从童年开始学习第二语言的人比从成年开始的人最终掌握语言的水平高。

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以来,从双语教育研究中又发现了一些新现象:有些7岁以下的低龄儿童接受了双语教育后,从小对第二语言和文化持积极态度。这种态度推动了他们在以后第二语言的学习中取得更好的成绩。同时,7岁前开始学习第二语言的儿童,成年后基本具有以英语为母语的人的语音语调;14岁后开始学习英语的人往往带有第一语言的口音;在7岁至14、15岁之间开始学习第二语言的人,则英语水平参差不齐。与法斯曼和克拉申等人研究结果一样,这一现象表明,自幼开始学习第二语言的人至少在语音方面占有优势。

但是,在语音学习方面也有一些例外,有些人在青春期后甚至在成年后才开始学习第二语言,在语音语调方面最终仍然达到了没有任何方音的母语般的水平。例如邦格茨(Bongaerts)等人在1997年筛选了50名英语高度熟练的被试作为实验组,他们的母语是荷兰语,都在青春期后才开始学习英语,对照组是5名以英语作为母语的人。研究者对两组成员自然情境下的英语谈话进行录音,并请一组英语母语人评判谁的语音语调更正宗,结果是裁判员们无法区分第二语言学习者和母语人,第二语言学习者中有5人的得分甚至比母语人还高一些。研究表明,这几位青春期后才开始学习英语的人最终达到了母语人的发音水准。

值得注意的是,青春期后或成年后才开始学习第二语言,但在语音语调方面最终成功达到母语般水平的个别例子并不能否定第二语言学习关键期的存在,它至多只能说明不能把“关键期”绝对化。实际上,特别成功者只是凤毛麟角,斯沃尔(Scovel)估计这类人只占人口的千分之一左右。不过,由于确实存在例外,许多学者认为用语言学习的“敏感期”代替“关键期”更为恰当。这些现象改变了一些国家关于外语教学起始年龄的看法。如荷兰又决定从小学起开设英语课程,并为此出巨资培训了全国的小学英语教师

从上述关于双语教育起始年龄的三个阶段可见,第一、第三两个阶段是主张及早进行外语教育的,第二阶段中这种热潮降温的原因不是“及早”的问题,而是“缺乏师资和教材”,而且其主要依据——1963年英国教育部的研究,其研究对象是“8岁开始”和“11岁开始”学习外语的学生的成效,不是幼儿期开始的。因此,其研究结果证明不了“越早越好”或及早进行双语教育、外语教育是错误的,恰恰证明了没有“及早”进行的害处。

此外,操双语的人使用第一与第二语言的大脑机制一直是心理语言学家十分关注的问题。这方面的实验已经进行了几十年,至今还不能说已有一致的定论。目前仅知道使用单语的人司管语言的是大脑左半球,而使用双语时除了大脑左半球外,右半球也协同运作。这一事实表明,使用双语涉及更多的大脑功能,它确比使用单语复杂。至于其他一些重要问题,如掌握双语的人大脑中究竟是一个储存系统还是两种语言分别储存于两个不同的系统之中,双语体系是如何运作的,代码转移(code switching)是怎样的心理过程,等等,仍在争议之中。这些问题未能解决使双语教学工作在某些方面带有一定盲目性。

然而,在有些问题上是达成了共识的。其中与双语教育关系较密切的问题之一是:第一与第二语言之间存在着迁移(transfer)。正迁移(positive transfer)指由于第一与第二语言存在共同之处,将第一语言体系规则正确地运用于第二语言;负迁移(negative transfer)亦称“干扰”(interference),指由于第一与第二语言存在差异,双语使用者错误地将第一语言的规则运用于第二语言。

经验告诉我们,两种语言之间的干扰不仅在幼儿学习第二语言的过程中存在,在其他年龄段人的外语学习中都存在,而且这种干扰与年龄成正比。幼儿时期学外语与出生后就有第二语言环境的人比,两种语言的干扰稍大些(也许幼儿对这种干扰的意识很弱,且适应很快),但比其他年龄段的干扰都小。随着年龄的增长,学外语时,两种语言的干扰只会增大而不会减小,更何况,只要恰当引导、方法得当,充分利用正迁移的作用,幼儿双语教育的负迁移(干扰)是可以尽量减少或避免的。

世界公认的双语教育成效突出的几个国家,如加拿大(尤其是加拿大的早期浸入法语教学计划)、新加坡等国,都主张尽早开始双语教育,他们的双语教育始于幼儿园。我们日常生活经验也有力地证明,婴幼儿习得和学习第二语言的效果比成人好无数倍,最起码是速度快、语音正,而且年龄越小效果越好。此外,双语教育的初期阶段,儿童有一个缓慢发展时期或沉默时期,是正常的,必须正确对待。研究发现,双语家庭的孩子获得两种语言的速度要比他们只学习一种语言的同伴缓慢得多,然而这种落后随着年龄的增长就消失了,他们在两种语言上的精通最终会使他们达到自如地运用任何一种语言的境地。

最近的研究也表明,双语教育没有导致儿童的认知不足,双语语言技巧的缓慢发展以及学习两种语言引起的言语上的暂时混乱,恰恰表明双语孩子在一些认知领域的发展比只说单一语言的孩子进步更快,双语教育会促进孩子语言与思维的发展。至于一些负效应,如儿童没有兴趣、学得快忘得快等,往往是认识不深、组织和方法不当、没有连续性等因素造成的,绝不是幼儿双语教育本身固有的缺陷。

从各国开展双语教育的经验以及双语者形成的途径和效果看,我们主张双语者的起始年龄越早越好,当然前提是具备相应的条件。